纪俊军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申请10亩土地作为路德村‘四类’重点对象安置用地及用地补偿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建议”,已转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17年,我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已在路德村民委旁将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耕地,建议将路德村的“四类”重点对象安置用地选址于该位置,我局将再按程序组织上报审批。
二、关于用地补偿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建议,由于我局资金困难,资金来源都是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因此无法解决用地补偿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望给予谅解。
感谢您对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沈涛,0876—3123098,13769605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