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问题 编号 | 问题 | 整改方案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整改进度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6 | 55-37 | 医疗废物处置短板凸显 | 《砚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砚环督字〔2023〕27号) |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暂存点、中转站的建设和管理。 |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建设和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机构优化运作模式,到2024年11月30日前,严格落实医废处置相关要求,规范收集、暂存、转运医疗废物。 | 2024.11.30 | 增加2家医废处置合作机构,目前,全县共有3家资质符合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负责处置砚山县域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别为:西畴铂鑫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丘北众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各级医疗机构均规范建设医疗废物暂存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已按规定48小时内转运。 | 完成 | 县卫生健康局 |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