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问题编号 | 问题 | 整改方案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整改进度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55-18尾矿库部分环境问题整改滞后
| 2022年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发现的13个问题仍有5个未完成整改,尾矿库未规范建设地下水监测井或未定期开展监测工作情况较为普遍。
| 《中共砚山县委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砚委〔2023〕353号) | 落实尾矿库环境问题整治,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1.2023年12月31日前督促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水淹塘尾矿库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水质监测。 2.采取分类管控措施,对于长期停用、闭库等尾矿库因库施策,有监测井的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无地下水监测井的对库内尾矿水或下游出露泉点、民井、河流、水库等敏感点每年至少开展1次水质监测,以达到跟踪监控和预警目的。
| 2024年11月30日
| 一是经2023年12月19日现场核查,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已完成水淹塘尾矿库地下水监测井(7口)建设;并严格按《云南省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科学制定监测方案报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备案,按监测方案要求开展地下水、下游地表水监测,并出具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监测报告,结果均达标。二是采取分类管控措施,组织于2024年4月对已闭库聚鑫、丰润、俊兴、泸西东太下游稼依水库、吉仑宝尾矿库下游小凹补村民水井和在用斗南水淹塘尾矿库、凯砚三塘选厂尾矿库、文山铝业红舍克尾矿库地下水监测井的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根据汛期、降雨特点,于2024年10月再次对已闭库的5个(聚鑫、丰润、俊兴、泸西东太和安邦矿业天生桥)尾矿库下游的稼依水库、三合村龙潭和在用的2个(江南锰业尾矿库、凯砚三塘选厂)尾矿库地下水开展取样监测,达到了跟踪监控和预警目的。
| 完成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