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3年义务教育补助及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等2个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文号: 砚财教〔2023〕7号、砚财教〔2023〕9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 砚财教〔2023〕7号17591.6万元、砚财教〔2023〕9号567.8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 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安全保障,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补助,特岗教师补助,乡村教师综合奖补、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
附件:
1、砚财教〔2023〕7号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doc
3、砚财教〔2023〕9号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doc
砚山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