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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避孕技术和生殖保健综合服务。
2.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承担辖区内计划免疫,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对育龄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开展孕情、环情监测。
4.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随访、康复等工作;承担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及使用效果随访工作。
5.承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6.承担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宣传工作。
7.承担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8.承担县卫生健康局及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儿科、妇产科、全科医疗科、基本公共卫生科、口腔科、医技科、药剂科、中医康复科、眼耳鼻喉科、检验科、后勤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增加硬件设施投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水平,使我院业务能力及医疗水平进一步提升。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领导分工,工作面貌明显改观、单位窗口形象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有新的提高、内部管理更趋科学、严谨、规范。
2.进一步明确科室工作职责。依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目标责任奖和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科室工作职责,加强了行风建设,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3.制定科室工作职责。完善会议、学习、安全、接待、财务、考勤、卫生等各项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更趋规范化,单位职工廉洁、务实、高效履行岗位职责的氛围进一步凸显。
4.加强职工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等形式,切实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6.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995.2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5万元。
与上年2694.58万元对比,增加992.52万元,增长26.92%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医疗设备,增加更多收入来源;医疗水平提高,事业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16.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6.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6.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624.58万元对比,减少7.72万元,下降1.25%。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8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1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14万元,与上年606.87对比,减少34.73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随之减少;项目支出44.72万元,与上年 17.71万元对比,增加27.01万元,增长152.51%,主要原因是增加春、秋两季灭鼠灭蚤补助经费、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县级补助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9.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9.0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405.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93.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59万元,项目经费支出4.06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03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1.03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20万元,项目支出18.2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44万元,项目支出5.44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3.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3.22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45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74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9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5.99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4.3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14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2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绩效工资20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住房公积金4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办公费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工会经费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退休费1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生活补助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99万元)。
15.劳务费1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08万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45万元)。
17.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2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45万元,较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9.45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因为因公出国(境)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5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无变动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坚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5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6.45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5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6.45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实有车辆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增长原因是每月组织下村体检、签约、义诊,公务用车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1709.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6.06万元,固定资产819.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3.7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115.4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5.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 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 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 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1600111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情况表171075144889107354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