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5 10:23:00     来源: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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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及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

5.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承担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党委

2.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大

3.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4.砚山县维摩彝族乡财政所

5.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

6.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砚山县维摩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

9.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0.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综合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3815”战略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乡党委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转作风提效能,拼经济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全力抓产业、谋发展,乡域经济实现新发展

一是大力抓实基础农业。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牢牢守住36.8万亩耕地红线。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培育壮大肉牛产业。稳步推进传统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一批绿色有机蔬菜基地,示范带动蔬菜产业提质增效。2023年完成粮食种植14万亩(不含豆类和薯类),预计总产值1.6亿元;辣椒11.76万亩,预计总产值5.4亿元;经济林果1.8万亩,预计总产值6921万元;花生1.2万亩,预计总产值1801万元;收购烤烟1.74万担,预计实现烟农收入2959万元;完成全乡2021年-2022年度耕地图斑整改1361个5196.32亩,省级通过率达到100.56%,全年养殖生猪4.45万头、肉牛2.09万头、羊1.87万只,预计实现畜禽总产值3.2亿元,万头养殖规模持续巩固。

二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现代农业。通过招商引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充分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成功引进世界500强山东魏桥集团新能源项目落地维摩,以项目促进农户增收,提升全乡经济发展能力。项目计划总投资5.3亿元,占地2063亩,支付群众地租4022万元,建成后年发电约1.3亿度,实现年产值3700万元。同时引进文山汉武公司投资9000万元,在111个自然村约450户农户房屋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分三期建设),年可发电2500万度,实现年产值830万元,助力农民增收。聚焦“特色化、高端化、数字化、规模化”产业发展方向,引入深圳诺普信光筑农业集团云南普者蓝、砚山曼悦莓公司,流转幕菲勒、倮可腻两个片区完成一、二、三期数字蓝莓无土栽培示范基地种植2590亩,就近提供岗位约4000个,基地年产值预计可达2.6亿元,每年可带动群众增收约3200万元。

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现代农业示范县定位,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商贸物流业、康养特色旅游业”三大产业,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库和重点目标企业,扛实党政“一把手”和有关中心、站所招商引资主体责任,依托重点产业链主企业,围绕强链、延链、补链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引进福之口田坝心蔬菜基地、大清塘光伏电站、数字蓝莓产业园幕菲勒一、二期等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亿元。

着力夯基础、防返贫,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一是抓实防止返贫底线,做到“衔接实”。坚持“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成效及风险消除,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2023年共开展24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无新增识别纳入的监测户。抓实“双绑”利益联结,1768户脱贫户及监测户与9个新型经营主体挂联实现全覆盖。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扎实做好“四个一批”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共有“巩固一批”项目12个、“另起炉灶”项目1个,每年收益金为126.56万元。

二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做到“钱包鼓”。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优先位置,作为全乡中心工作来推进。按照“应统尽统、应算尽算、数出有据、群众认可”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测算工作,全乡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8997元,同比增长12.1%。认真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确保困难群众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2023年,共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2048人68.25万元。多措并举,持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建立工作台账,排查剩余劳动力,通过组织群众在就近就地务工等方式提高群众工资性收入;通过社会救助、结对帮扶等措施增加无劳动能力脱贫人口的转移性收入;通过发展畜牧业、畜产品销售推介等方式,增加群众畜产品经营性收入;通过鼓励群众申请小额信贷等方式增加资金流动从而实现增收。

三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做到“底气足”。整合资源,采取抱团式、集中式发展。整合县乡村组资金及土地资源,采取“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体+农户”模式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由10个村社出资创办砚山首家村办企业——维摩乡石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合公司”),为全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石合公司与光筑农业集团签订了首个“联农带农”项目合同(倮可者长塘子75亩蓝莓种植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800万元,由光筑农业集团和石合公司共同出资,2024年12月底将实现收益分红,预计每年可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260万元。

倾力惠民生、办实事,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是民生“保障网”更加坚实。深入推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持续做好困难人群兜底保障工作。今年以来,我乡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清洁员3批共215人,发放资金126万元。完成转移就业培训2009人,完成率134%。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任务数900人,完成培训人数900人,完成率100%。全乡脱贫户及“三类人员”享受低保中脱贫户298户781人,发放资金417万元;特困供养66.84万元;特困孤儿补助8.2万元;临时救助金17户5.1万元;发放冬春救助资金1096户5585人84.575万元;落实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857户182万元;征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7万人58万元,征收率达9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数为5.59万人,参保率达95.2%。

二是公共“基础网”更加完善。着力抓好重大民生实事办理,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全年投入1808万元完成道路硬化45.2公里,进村路硬化实现100%;向上争取衔接资金420万元,建设阿坡塘、落水洞、鱼塘寨3个美丽村庄;争取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9万元安装铳卡恩、老营盘路灯46盏;争取1.3亿元实施农村人饮工程项目,目前管网基本建设完成;协调开通维摩至砚山公交线路,极大方便了群众;全乡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三是社会“安全网”更加严密。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突出事故防范,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扎实推进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校园、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共开展安全专项检查13次、非煤矿山检查2次、烟花爆竹专项“打非治违”2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共计113(户)次,启动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值守点48个,累计开展劝导464人次。畅通信访渠道,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今年来共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201起,调处成功率达99%;办理上级交办、转送信访件23件;办理文山接诉即办平台情况反映223条;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余批次。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抓牢,全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2.1%,同比增长156%,2023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综合测评排全县第二名、获全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先进乡镇”称号,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8次,“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3次,实现全乡机关和下属1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不断增强村民法律意识。

致力抓绿美、提品位,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深入推进绿美行动。坚持绿美建设一直抓,以林长制为抓手,开展绿美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与省林草局汇报,得到了省州县林草局的大力支持,争取到了大叶樟、樱花、石楠、金桔、枇杷等绿化树苗木10万株,在全乡范围内实施增绿护绿工程。组织发动群众1万余人实施打塘、种植和管护工作,完成进村道路及村内主干道两旁绿化95公里,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空闲地绿化10万平方米。

二是深入整治人居环境。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抓实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个一”行动,突出抓好垃圾处理、厕所革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转运、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以“示范村”建设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改建自然村公厕4座、户厕1350座;建成维摩污水处理站1个,辐射群众约2500人;配备改厕指导员141名、保洁员222名,收取保洁费151.44万元;清理垃圾2737余吨、水塘143口、水沟661公里、拆除残垣断壁296处、清理家畜粪便893万吨;落水洞等26个村小组被评为州级绿美村庄,岔路口小学被评为州级绿美校园,成功打造了菠萝冲、绿塘子等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村”。

三是深入推进裸房改造。围绕州委关于将普炭公路打造成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的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实施普炭公路沿线、砚平高速维摩辖区村庄裸房风貌改造。投入改造资金678万元,完成728户12万平方米裸房改造;实施“墙体绘画”34幅,绘画面积965m²,展示了砚山和维摩新发展的形象;普炭一级公路砚山段入选全省绿美交通标杆典型示范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6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8.0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30万元。

与上年2136.61万元对比增加1931.42万元,增加了90.40%,主要原因分析有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致使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38.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38.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136.61万元对比减少98.58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动及职工工资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68.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3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15万元,与上年1392.93对比减少111.78万元,下降了8.0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动及职工工资调整;项目支出756.88万元,与上年743.68万元对比增加13.2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4.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76万元减少0.17万元,下降1.15%,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人大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2.88万元,公用经费1.71万元;

2.“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5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人大会议项目支出3.50万元;

3.“20101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6.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6.5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乡(镇)人大代表活动项目支出6.50万元;

4.“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38.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58.23万元减少719.96万元,下降62.16%,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49.87万元,公用经费68.59万元,项目支出19.81万元;

5.“20103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74.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0.38万元减少15.75万元,下降5.42%,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58.90万元,公用经费10.93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6.“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9.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2.15万元减少32.47万元,下降77.03%,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财政所基本支出,包括半供养人员经费9.68万元;

7.“20106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10.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0.0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财政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9.64万元,公用经费0.38;

8.“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7.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1.39万元减少3.48万元,下降11.09%,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党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4.44万元,公用经费3.47万元;

9.“2030607国防支出-国防动员-民兵”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乡基层人民武装部项目支出2.00万元;

10.“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43.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4.24万元减少0.63万元,下降1.42%,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41.68万元,公用经费1.93万元;

11.“2080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7.27万元减少11万元,下降16.35%,主要用于社会与保障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53.19万元,公用经费3.08万元;

1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0.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6.86万元减少6.68万元,下降14.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9.82万元,公用经费0.36万元;

1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0.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6.82万元增加3.54万元,增长13.2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0.09万元,公用经费0.27万元;

1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9.42万元减少7.51万元,下降6.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111.91万元;

1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30万元增加1.03万元,增长31.2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遗属补助4.33万元;

1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88万元减少0.26万元,下降9.0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支出2.62万元;

1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8.81万元减少0.77万元,下降2.67%,主要用于维摩乡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8.04万元;

1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4.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8.24万元减少3.43万元,下降8.97%,主要用于维摩乡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34.81万元;

1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8.99万元减少1.05万元,下降5.53%,主要用于维摩乡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94万元;

2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63万元减少0.34万元,下降6.04%,主要用于维摩乡为职工缴纳的重特病医疗支出5.29万元;

21.“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28.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8.81万元减少10.29万元,下降26.51%,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综合执法队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6.95万元,公用经费1.57万元;

22.“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6.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6.2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集镇环卫项目支出16.20万元;

23.“213070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99.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699.7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社区、村委会及村小组人员工资,党建经费及工作经费699.74万元;

24.“220010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81万元减少10.88万元,下降36.50%,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7.91万元,公用经费1.03万元;

2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3.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9.41万元减少5.61万元,下降6.2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83.80万元;

26.“22401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8.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9.20万元减少10.83万元,下降27.63%,主要用于砚山县维摩乡应急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6.90万元,公用经费1.4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81.15万元,项目支出756.88万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8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5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01.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1.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8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6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756.88万元,其中:基层人民武装部经费2万元,纪检组织经费10.97万元,集镇环卫补助资金16.20万元,村(居)民小组党建经费36.30万元,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7.26万元,村民委员会党建经费54.00万元,村民委员会运转经费1.80万元,社区党建工作经费10.00万元,社区工作经费0.2万元,遗属补助4.33万元,村级代理中心公用经费1.2万元,其他财政人员资金8.44万元,社区、村民委员会、村小组人员工资及保险566.18万元,村干部住房公积金24万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50万元,乡(镇)人代会、例会经费3.50万元,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经费3.00万元,乡(镇)团代会、妇代会经费1.00万元。

(三)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及就业补助项目支出30万元。

2.“2010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项目支出2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砚山县维摩乡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砚山县维摩乡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砚山县维摩乡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6.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摩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摩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维摩乡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万元,较上年5.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2次,共计接待924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所以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相比大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摩乡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万元,较上年20.0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较上年2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无变化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公务用车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维摩乡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摩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80万元,与上年122.52万元对比减少27.72万元,下降22.6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及公用经费预算口径变化。其中:办公费15.60万元,差旅费2.40万元,水费2.04万元,电费1.78万元,邮电费3.81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3.2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工会经费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维摩乡资产总额2,204.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2.37万元,固定资产131.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8.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万元。其中:与上年流动资产697.22万元相比,本年流动资产增加1375.15万元,增长197.23%;与上年固定资产117.77万元相比,本年固定资产增加14.2万元,增长12.06%;无形资产不变;与上年其他资产0.77万元相比,本年其他资产减少0.77万元,减少10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本单位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40313045658076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400111

2024年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