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700000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地方性相关法规。
2.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与综合防控,研究综合防控技术和应用推广。
3.承担农业植物有害生物调查,对确定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开展封锁、控制和扑灭工作。
4.承担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
5.承担农药新品种和植保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
6.承担农药残留监测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运用。
7.承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警控制室、植物检疫和农药监督管理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病虫害监测预警。
持续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全面推进智能监测设备全省联网工作,进一步拓展稻飞虱、草地贪夜蛾、马铃薯晚疫病、桔小实蝇等重大病虫害智能化监测范围。充分利用网络、现场会商等多种形式,强化病虫情会商,定期分析、动态报告。强化测报人员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不断提高信息报送及时性和准确性。实时监测,做到主要病虫害长期预报率达到85%以上,短期预报率达到95%以上,经会商分析准确研判病虫害发生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重大病虫害防控。
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针对重大迁飞性、流行性病虫害做好防控预案,分作物制定相关防控技术方案。大力推广绿色防控,优先采用生态防控、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等环境友好型技术措施控制农作物病虫害。做好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植保机械、农药减量和农药使用强度的调查统计工作。通过“购买服务、代防代治”等方式,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建设,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防治成本,提高新型农药使用覆盖率。全面打好草地贪夜蛾、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小麦条锈病和马铃薯晚疫病防控阻击战和区域性病虫害突击战,确保应防尽防,争取实现粮食作物病虫害造成的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经济作物控制在8%以下;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处置率在95%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率达50%,确保重大病虫不大面积暴发成灾。
3.植物检疫。
加强植物疫情监测,重点做好红火蚁疫情发生分布调查,同时做好马铃薯金线虫、玉米褪绿斑驳病毒调查,掌握疫情动态,组织开展重大疫情发生趋势研判,做好疫情快报、月报、年报报送;强化疫情防控,建立防控示范样板,编制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和防控技术手册,开展疫情防治技术培训;推进检疫执法,抓实产地检疫,依法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实现种子种苗等繁育基地全覆盖;做好调运检疫,依法依规办理调运申请;做好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市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开展农田及周边防治红火蚁1.3万亩次;加强疫情调查,力争植物疫情处置率达100%;密切关注传入省内风险较大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确保疫情传入在第一时间发现,及时处置新发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
4.农药管理。
对农药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培训,指导、应用云南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如实登记,完善经营台账。持续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技术培训。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例行抽查的方式,对上市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检,重点抽检省、州发布的农药质量不合格产品。积极推进农药风险监测点建设,发挥好农药风险监测点作用,按要求做好监测样品采集和送检工作。做好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抓好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开展农药市场检查,提升农药经营门店规范化水平。适时掌握全县农药经营情况,杜绝禁用农药经营、使用行为,规范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压实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控制和降低农药使用安全风险。
5.主要实放项目。
(1)砚山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93万元,其中:
红火蚁等重大病虫疫情防控18万元。开展红火蚁等重大病虫疫情防控0.2万亩次,防控费用每亩计划投资90元,计划总投资18万元,其中药剂14万元、购买第三方防控费2万元、技术培训经费2万元。
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75万元。开展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5万亩次,防控费用每亩计划投资15元,共计75万元,其中:购买药剂60万元、杀虫灯修复费用2万元、飞防费6万元、技术培训费7万元。
(2)砚山县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技术项目
全县11个乡(镇)小麦生产区,补助面积3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助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所需农药及购买第三方飞防服务费30万元;购买电动喷雾器10万元;开展小麦“一喷三防”科技培训费5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0.5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与上年187.84万元对比增加12.67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有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致使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0.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0.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87.84万元对比增加2.67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未安排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0.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1万元,与上年187.84万元对比增加2.67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口径变化;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未安排项目支出;非财政拨款安排单位资金其他支出1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支出,致使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5万元;农林水支出11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0.4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砚山县植保植检站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0.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27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88万元增加0.46万元,增长2.6%,主要用于砚山县植保植检站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7.34万元。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71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2.74%,主要用于砚山县植保植检站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0.73万元。
4.“2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49万元增加0.26万元,增长2.67%,主要用于砚山县植保植检站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9.75万元。
5.“2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88万元增加0.09万元,增长2.27%,主要用于砚山县植保植检站基本支出,包括于人员经费支出3.97万元。
6.“2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93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砚山县植保植检站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0.93万元。
7.“21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14.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2.91万元增加1.48万元,增长1.29%,主要用于砚山县植保植检站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08.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63万元。
8.“22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66万元增加0.34万元,增长2.62%,主要用于砚山县植保植检站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7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0.5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明细如下:
1.“30101基本工资”4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7绩效工资”4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17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203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20211差旅费“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199其它工资福利支出”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01办公费”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28工会经费”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99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302退休费”3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万元,较上年5.4万元减少2.5万元,下降46.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主要因为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较上年0.5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次,共计接待75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万元,较上年3.32万元减少0.72万元,下降21.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较上年3.32万元减少0.72万元,下降21.6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与综合防控、农业植物有害生物调查、对确定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开展封锁、控制和扑灭工作、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农药新品种和植保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农药残留监测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运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非行政、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或“本部门(单位)本年及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均为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砚山县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26.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2万元,固定资产12.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预算 ,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4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本部门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2024年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700111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1309425473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