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5 16:23:32     来源: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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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协调各乡(镇)和县级

相关部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负责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

4、负责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体制机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审议决策。

5、承办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三大体系”构建保障机制。一是组织保障体系。落实县乡村组四级网格管理责任制,实行县处级领导挂包乡(镇),县级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挂包村(社),乡(镇)村(社)党员干部挂包村(组),村(组)党员干部挂包到户,推动形成全县党员干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条措施》,出台“弄干净、摆整齐”三个方面14条标准,高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二是资金保障体系。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将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维护、保洁费收缴、门前三包等纳入村规民约,采取“农户自筹+财政奖补”模式筹集资金,在县级财政困难情况下仍然按照1:0.5比例配套奖补资金。通过实施保洁收费奖补制度,有效解决了村庄保洁难题,减轻了农村群众的负担,激发了群众爱护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为村庄长效保洁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三是指挥调度体系。严格落实“日督察通报、月考核排名、季打擂比拼”的工作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三个一”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全县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奖挂钩,倒逼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推动工作,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常态长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内开展日督察、发布日通报166期,开展考核4次、书记大擂台2次。

2、“三个行动”推进厕所革命。一是问题厕所整改行动。持续开展农村问题厕所“回头看”,同时做好系统数据清洗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已改造的农村公厕、户厕百分百达到改厕技术标准要求,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改厕改造的满意度。共排查出问题公厕21座、问题户厕450座,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改厕技术培训行动。严格执行改厕技术标准,比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绘制公厕户厕样图、制作户厕模型,提供直观易懂的技术参考,组建县级专家服务队167人、乡村改厕技术指导员1237名,逐级培训,每月至少到村指导改厕工作一次以上。盯紧年度改厕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细化到村到户、压实责任到人、扎实推进改厕。三是农厕管护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公厕管护制度,将公厕管护纳入保洁员职责范围,全县1373座农村公厕均实现专人管护,包户人员负责督促群众做好户厕日常保洁,确保农厕干净整洁。

3、“三个机制”推进垃圾治理。一是长效保洁机制。通过村民自治,大力实施“一角钱”工程,2023年全县各乡(镇)共收取保洁费1066.44万元,县级配套奖补533.22万元,聘请保洁员2195人覆盖全县1042个村组,实现保洁收费和清扫清运“两个全覆盖”。二是集中整治机制。组建党员突击队1061支,每周组织发动群众开展一次大清扫、大清理、大整治,聚焦公共场所、村内巷道、房前屋后、公路沿线、沟渠河道等区域,重点整治生活垃圾、杂物垃圾、生产废弃物等农村积存垃圾。今年累计清理农村积存垃圾1.8万吨、拆除残垣断壁1329处、五堆十乱1.73万处。三是清运联动机制。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清运模式,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海创公司焚烧发电利用,2023年累计处理垃圾7.9万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100%。全县11乡(镇)均已建成临时垃圾中转站,共配备垃圾车173辆、垃圾箱2739个、垃圾桶3053个。为提高乡镇垃圾收储运能力,正在建设江那、干河、蚌峨、稼依、阿舍5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其余乡镇垃圾中转站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4、“三条措施”推进污水治理。一是分类施策治理。加强已建成设施的管护,逐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未纳入项目的村庄采取开挖边沟、铺设管道等方式将污水引入山体、林地、农田消纳吸收利用。二是粪污源头管控。全面推行农村畜禽栓养圈养和“小铲铲”治理模式,建设储粪池、配备吸粪车收集人畜粪污还田利用,实现种养循环可持续发展。全县共建设储粪池12个833立方米、购置吸粪车12辆,人畜粪污收集利用率达到91.21%。三是常态清理河湖。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和河湖“清四乱”行动,确保沟渠通畅、河湖清洁。2023年全县共组织5732人开展清河行动339次,清理水库坝塘156件,清理河道、渠道314.47公里,清运垃圾392.62吨,投入河湖保护治理资金518.23万元。组织开展河湖“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34次,发现“四乱”问题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5、“三个坚持”提升村容村貌。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强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扎实推进“多规合一”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加大村庄规划兼管员培训力度并督促其认真履职,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监管,依法拆除危旧、违规违法建筑和残垣断壁。年内依法依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839份,土地卫片执法住宅类图斑共计7批次620宗,已完成整改585宗,整改完成率94.19%,正在整改35宗。二是坚持“门前三包”强实效。全面落实党员干部挂村包户制度,每周至少进村入户开展1次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党员干部“走在前,作示范”,教育、引导、督促、帮助群众落实好门前“三包”。同时,坚持开展“小手拉大手”“妇联巾帼共建”等活动,确保农户房前屋后、庭院和室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利用农户庭院建设“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年内建成美丽庭院2965个。三是坚持健全机制强责任。以参与公共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庭院卫生作为重要内容,将村庄环境卫生管护责任、惩处措施细化到村规民约、环境卫生管理公约。建立村规民约执行队1042支、村规民约监督队119支,加大对违规违约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倒逼村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通过群众会、小喇叭、小视频、文艺小品、微信公众号、QQ、抖音、快手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力度,制作短视频10余个、音频5个,全年在州级以上媒体刊发相关稿件84条,围绕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宣传教育,拍摄人居环境视频120期。坚持开展乡与乡、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红黑榜”卫生评比,通过表彰先进示范带动、鞭策后进整治提升,让群众在评比中知荣辱强责任,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和绿美乡村建设。

6、“三个聚焦”建设绿美乡村。一是聚焦目标任务。聚焦2023年绿美乡村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实地研究谋划绿美乡镇建设、绿美村庄建设工作,制定建设任务清单217份,扎实推进绿美乡村建设,累计植树17万株、栽花20万株,古树名木挂牌保护166株。2023年度2个省级绿美乡镇(平远镇、维摩乡)、5个省级绿美村庄(者腊乡黑泥冲、阿舍乡阿舍小寨、阿舍乡斗南一组、江那镇大克底、盘龙乡法土龙)和210个州级绿美村庄已完成县级自查自评上报州级审核。二是聚焦示范引领。围绕“一村一主题、一村一文化、一村一特色”,积极打造乡镇级示范村66个,行政村级示范村403个,推进示范创建活动,通过组织现场会实地观摩学习蚌蛾六掌、江那柏布榔、阿舍斗南等村经验,让各村在横向比较中找到差距、在观摩交流中汲取经验,以点带面推动绿美乡村建设。三是聚焦产业发展。按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串点连线、形成片区”的原则,大力发展生态绿色产业,已初步形成以阿舍为主的南国苹果种植区,以稼依为主的软籽石榴种植区,以维摩、平远为主的红密桃种植区,以者腊、蚌峨、阿猛为主的半边红李子产业区,以八嘎、盘龙为主的柑橘种植区,以干河、平远、维摩为主的高端蓝莓种植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8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0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0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0.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7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长70.87万元,增长率100%,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 0万元对比无增减0,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7.7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7.71万元。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32万元增加0.3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0.32万元。

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4.3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34万元。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0.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9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于人员经费支出0.96万元。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3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0.31万元。

6、“21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51.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51.4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8.1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8万元。

7、“22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5.7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7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0.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1、“30101基本工资”1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7绩效工资”2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01办公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05水费”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06电费”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17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28工会经费”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0万元,较上年增加0.20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主要因为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20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新成立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变化原因:本单位无公车无此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为非行政、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5-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05-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本单位2024年无新增资产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8.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9.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2024年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10.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3》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11.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3》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1900111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