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800000
砚山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贯彻落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编制全县社保基金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受砚山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指标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中央、省、州对砚山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
4.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办法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严格执行上级拨付彩票公益金支出管理。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的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
7.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8.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监管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处置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工作,承担国有企业改革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和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薪酬制度管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本级国有资本收益。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砚山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负责制定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金融发展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联系、沟通工作,承担融资担保管理工作,推进融资平台建设,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规范地方金融秩序,承担砚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
16.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经济建设股、国库股、综合与研究股、行政教科文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财政监督检查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股、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金融监督管理股、金融合作发展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债务管理中心、绩效和预算编审管理中心、国有企业运营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站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全省、全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担当作为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财政工作始终,努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现代财政治理能力。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全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动全县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2.全力组织收入,增强财力保障。一是紧盯铝产业、水泥、烟草等重点行业,确保应收尽收,力争税收收入占比达70%以上。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3.压减财政支出,坚守保障底线。要做好岁末年初“三保”工作,落实“三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县级“三保”保障清单,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到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
4.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持续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带动扩大社会投资,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细化年度债务化解任务目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
5.强化项目储备,争取上级支持。认真研究各类政策支持导向,结合实际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对储备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分清优先等次,整合包装优质项目,积极争取专项补助支持。用好《支持云南砚山产业园区打造千亿级园区政策措施》(云发改地区〔2023〕364号)中各项资金支持政策,争取省预算内资金和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6.扎实开展财政各项改革。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财政加强与金融配合,强化行业监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逐步建立国有资产资源配置优化共享,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向市场化发展,不断提升国资国企服务县域经济能力。
7.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充分发展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及全县重大政府工程专项检查,启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以部分涉农项目资金为着力点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8.持续推进国家安全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抓好国家安全相关工作任务落实。
9.严明纪律,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在政治纪律规矩上坚定立场,在理想信念上决不动摇,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二是要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把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把监督制约作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有效措施。
10.狠抓落实,持续推进“七城创建”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七城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将县委县政府关于“七城创建”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巩固创卫成果,坚决打好“七城创建”攻坚战,统筹抓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全力出击、整体推进;三是认真履职,努力筹集资金,切实做好“七城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财政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9.6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
与上年1052.95万元对比,增加231.71万元,增长22.01%。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应付未付的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财政审核工作服务费及绩效评价工作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有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9.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9.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52.95万元对比,增加了206.71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应付未付的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财政审核工作服务费及绩效评价工作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84.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5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59万元,与上年944.66万元对比,减少73.07万元,下降7.74%,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及公用经费预算口径变化;项目支出388.07万元,与上年 108.30万元对比,增加279.77万元,增长258.33%,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应付未付的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财政审核工作服务费及绩效评价工作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非财政拨款安排单位资金其他支出25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经费较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
1.“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529.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05.37万元减少76.13万元,下降12.5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464.71万元,公用经费64.53万元;
2.“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8.30万元减少80.94万元,下降74.74%,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3.“20106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事务支出360.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60.7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财政委托事务项目支出。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0.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52.98增加7.04万元,增长4.6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58.61万元,公用经费1.41万元;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0.91万元减少2.07万元,下降2.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3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7.“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78万元增加0.26万元,增长33.33%,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55万元减少4.65万元,下降15.7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3.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34万元增加3.49万元,增长33.7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17万元增加0.17万元,增长0.99%,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38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0.68%,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1.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3.18减少1.55万元,下降2.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71.59万元,项目支出388.07万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7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5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8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5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34万元);
25.303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388.07万元,分别为:劳务费27.36万元和委托业务费360.71万元。
(三)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及就业补助项目支出2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砚山县财政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砚山县财政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砚山县财政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2万元,较上年6.30万元增加1.02万元,增长16.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财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财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2.30万元增加0.70万元,增长30.4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238人次。
增加的原因是上级各类检查、督察、调研等工作次数增多,主要用于完成上级部门来开展工作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财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32万元,较上年4万元增加0.32万元,增长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万元,较上年4万元增加0.32万元,增长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的原因是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久,车子老化,修理次数增多,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砚山县财政局开展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从预算配置控制、预算执行到位情况、预算管理程度、履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评价,未涉及有重点项目建设,最终我局2024年度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
存在的问题:绩效评价的指标设定有待细化。
下步打算: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企业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应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砚山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4.01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85万元对比增加371.16万元,增长447.9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及公用经费预算口径变化。其中:办公费6.33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2.50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27.36万元,委托业务费360.71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福利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砚山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070.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货币资金)737.49万元,固定资产295.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7.4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2.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增加662.0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2.因砚山县财政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砚山县财政局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砚山县财政局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砚山县财政局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