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100000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各单位新闻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贯彻落实中央的宣传工作方针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新闻出版业、电影业、广播电视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县内记者站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记者证的管理。
7.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大众文化建设。
9.拟订全县电影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有关工作,组织对有关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合作交流有关工作等。
10.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
11.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宣传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
13.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定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5.负责联系中央和省州级媒体,开展面向国际社会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的新闻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6.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性精神文化创建活动。
1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人权问题和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8.受县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砚办发〔2019〕9 号)和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县委宣传部机关工勤编制》的通知(砚编办发〔2021〕21号)、《关于印发中共砚山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十定”规定》的通知(砚编办发〔2020〕5 号),我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理论股、文化股、新闻股、文明股、网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舆情信息中心
2.砚山县电影事业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县委宣传部将坚持以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为抓手,强班子,带队伍,全力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3815”战略在砚山落地落实提供坚强思想保障。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打造“理论+百姓+文艺”特色宣讲品牌和“双语”宣讲品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宣讲平台,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二是突出固本强基,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坚定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领悟,围绕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把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机制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要内容。全面加强思想理论、文化、网络、社会宣传等阵地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压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三是突出形象提升,推动宣传工作守正创新。坚持守正创新,统筹内宣、外宣、网宣资源,拓展新闻舆论工作新视野,积极运用新技术,努力构建大宣传体系,打造全媒体矩阵。加强与国家级、省级等主流媒体的战略合作,讲好砚山故事,汇聚推动砚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大动力。四是突出文明品牌,推动文明实践出新出彩。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要求,着力凝魂聚气,强基固本,坚持立德树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按照“一所一品牌,一站一特色”的原则,充分发掘本地历史人文、民俗文化、乡风文明等特色亮点,全力打造有品牌、有特色、有人气的新时代文明精神家园品牌,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五是突出文化赋能,推动文化改革创新发展。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部署要求,围绕“三个示范县”建设、“七城创建”、平远片区“三区”建设等重大题材,打造一批文学、音乐、舞蹈、摄影等主旋律精品力作。持续抓好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力度,加快砚山民族文化强县建设,广泛开展“文化下乡”“文艺汇演”、电影放映等一批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2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6.2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30.55万元对比增加45.73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为:增加绩效考核奖随月发放部分资金经费预算和调入人员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6.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6.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30.55万元对比增加45.73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为:增加绩效考核奖随月发放部分资金经费预算和调入人员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6.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1万元,与上年430.55万元对比增加33.55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为增加绩效考核奖随月发放部分资金经费预算和调入人员经费预算;项目支出12.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增加春节慰问资金和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款。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64.27万元增加30.58万元,增长11.5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45.95万元,公用经费36.72万元,项目支出12.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0.96万元增加4.56万元,增长3.7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24.71万元,公用经费0.8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0.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75万元增加5.7万元,增长23.0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4.7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5.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57万元增加4.89万元,增长23.7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5.4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64.1万元,项目支出12.1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36.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7.72万元,津贴补贴70.23万元,奖金18.04万元,绩效工资5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万元,住房公积金25.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6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7.53万元,其中:办公费3.5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0.60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3.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73万元,工会经费4.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10万元,其中:退休费90.10万元;
项目支出12.18万元,其中:春节慰问专项资金3.40万元,老放映员生活补助资金8.78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53万元,较上年10.13万元减少2.6万元,下降25.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3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1次,共计接待321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万元,较上年6.6万元减少2.6万元,下降3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6.6万元减少2.6万元,下降39.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53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22万元增加0.31万元,增长0.83%,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增加办公费用开支。其中:办公费3.5万元,差旅费5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3.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73万元,工会经费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委宣传部资产总额94.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8万元,固定资产80.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43.0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5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处置报废固定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6.8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17.2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因砚山县委宣传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砚山县委宣传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砚山县委宣传部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砚山县委宣传部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砚山县委宣传部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砚山县委宣传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砚山县委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100111
砚山县委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