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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
2、掌握、分析平远地区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平远地区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领导到本辖区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8、依法管理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9、组织实施公安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0、制定平远地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备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平远地区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11、指导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2、制定平远地区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落实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3、组织实施平远地区公安队伍建设。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加强公安信息化和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工作。
16、加强反恐怖和维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6个内设部门,3个派出所,1个交警大队,分别是:
1.指挥中心
2.治安大队
3.刑侦大队
4.法制大队
5.国保大队
6.禁毒大队
7.平远派出所
8.稼依派出所
9.阿舍派出所
10.交警二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以来,平远公安分局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聚焦民族宗教、法治建设、扫黑除恶、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等问题,精准施策,突出重点,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现将2021年度平远公安分局班子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1、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锻造素质过硬的公安铁军。
一是突出政治建警。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为载体,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贯穿于整顿始终,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忠诚警魂,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和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社会主义制度保驾护航。二是坚持从严治警。扎实推进“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教育整改,深刻吸取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中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教训,认真总结近年来民警违反“三个规定”基本情况,剖析原因,查堵廉政风险,强化法治思维,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要求,争取将历史违纪违法行为存量清零,力争队伍不出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以一支纯洁、有斗志的队伍开展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
2、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政治安全。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继续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相关宗教违法活动,确保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安宁。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创新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新手段,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1)强化基础建设。一方面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在组织全局民警、辅警三个规定六个严禁学习培训并对历年案件展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招投标投资160余万元改造现有执法办案区,加快推进“一平台三中心”建设应用,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责任明晰化,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另一方面,在原有的375个高清探头的基础上,新增159台人脸识别摄像机,电子围栏15套,全面强化公安物建基础。
(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案件685起查处163起,查处率为23.8%,与去年受理行政案件受案519起,查处213起,查处率为41.04%相比,受理数上升166起,查处数下降50起,查处率下降17.24%。共立各类刑事案件533起,破案370起,破案率69.41%,相比同期立644起,破439起,破案率68.16 %,立案数下降111起,破案数下降69起,破案率上升1.25%。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51 人,刑事拘留83人,执行逮捕 81人,移送起诉 149人,命案立2起破2起,与去年立3破3起相比,发案数下降1起,破案数下降1起,破案率持平。今年以来,平远公安分局围绕“偷渡、走私、涉赌、涉诈、涉毒、涉枪”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我县劳动密集型企业雇佣“三非”人员、诈骗案件高发等突出问题,严惩“三非”外国人违法犯罪,强化电诈宣传及打击力度,相继打掉网络诈骗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涉全国各地网络诈骗案件百余起,涉案资金数百万元。
(3)严厉打击毒品犯罪。2021年,共破获毒品案件14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缴获各类毒品 228.23克,查处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案7 起(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6起),铲除罂粟原植物1300 株,收戒吸毒人员90人。与去年同期破获毒品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缴获各类毒品949.46克,收戒吸毒人员60人相比,破案数上升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数上升7人,缴获毒品数下降721.23克,收戒人数上升30人。
(4)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工作重点。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至今,共打掉3个涉恶团伙,1个恶势力集团,共破获刑事案件5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5人,刑事拘留50人,监视居住1人,取保候审5人,批准逮捕33人,扣押涉案资金2.584694万元,扣押房产1处,扣押车辆1辆,扣押手机9部,收缴违禁物品钢管15根,移送检察院起诉4个涉恶势力犯罪团伙共37人,法院已判决4个团伙37人。在强化在办涉恶案件调查取证的同时,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强化建章立制,在年末形成科学完备、操作性强、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担起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及监督主责,推进十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易滋生土壤。今年以来共接报和自主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43条,已经办结40条,完结1条,未办结2条,经查所举报线索涉黑犯罪0条,涉恶犯罪5条,涉嫌其他违法犯罪16条,无违法犯罪嫌疑20条,正在核查2条。
4、坚持“稳”字当头,维护社会安定。
(1)筑牢辖区人口管理基础工作。今年以来受理身份证9815份,出生落户2582人、注销户口1477人,截至目前,辖区共有常住人口174322人,其中男89649人,女86840人。
(2)加强辖区行业场所管理。辖区内共有特种行业场所263家(其中汽车修理46家,旅店业40家,加油站16家,氧气厂1家,液化气库1家,液化气门市3家,印章刻字3家,打字复印6家,出租房屋8家,物流快递公司18家,废旧物品收购22家,网吧15家,KTV7家,涉爆石场5家,烟花爆竹批发销售点6家、民爆炸药仓库3家,危险化学品单位6家,金融单位6家,学校51家),今年以来,平远公安分局结合“辑枪治爆”、“护校安园”、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疫情防控”及“三查五告知”等各类排查清理行动,加大对辖区内行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和监管力度,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021年来共出动警力1710人次,车辆1236余台次,对辖区各类行业场所安全检查580次,清查流动人口48余次,整改隐患78处,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人,共收缴各类枪支25支,雷管51枚、手榴弹9枚、射钉弹320发、军用子弹141发、炮弹头2颗,破获“六类”涉枪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3)开展道路交通整治。今年以来,交警二大队结合平远地区路网结构特点,组织专班派出243人次联合安监、道路运输等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63个隐患点段纳入生命防护工程,投入30万元进行五小工程建设,协调2家保险公司投入6万余元建设完成警保合作劝导站3个并投入使用。2021年以来,平远地区共查处交通违法37161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07起、死亡26人、受伤453人、财产损失464100元;与2020年相比,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34%,受伤人数同比上升4.37%,财产损失同比下降13.17%,没有发生过一次死亡 3 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
(4)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平远专职消防中队、各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履职,全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今年以来,共检查行业场所586家次,消防检查224次,责令消防整改78处,辖区共发火灾事故53起,烧伤1人,死亡1人,挽回经济损失476万元。
(5)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州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境外人员管控工作,积极配合县级指挥部、卫健部门等做好人员隔离等各项工作。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共计出动警力1637人次、警车748辆次、检查车辆25895辆次、检查人员46167人次,成功劝返外地车辆1517辆次、人员2910人次。截至目前,累计接收州局及县指挥部推送线索204条,核查276人次,已核查回复298条,配合送医隔离19人次,打击涉网络舆情案件4起,查处5人,破涉疫情诈骗案件5起,查处1人,遣送“三非”人员173人,上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13条(其中立偷越国边境案4起,运输他人偷越国边境案1起、拐卖越南妇女案件1起,破获拐卖越南籍妇女案件1起抓获1人解救1人,其余6起为行政案件)。
5、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社会面防控仍然薄弱,诈骗案件较为突出。今年以来共立诈骗案件104起,破144起,占全年发案数19.51%,虽打掉网络诈骗团伙1个,同时加大防范电诈宣传,但因诈骗手段花样繁多,发案数仍持续上升。
(2)历史造成的各类矛盾隐患长期存在,新形势下由于经济利益引发的各类新的矛盾纠纷不断涌现,目前辖区共有各类重点稳控人员80余人,整体治安维稳工作压力逐年增大。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同时受疫情影响,COP15会议延期至明年5月在昆召开,今年到明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任务尤为艰巨繁重。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放心”作为整体工作目标,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稳”这个大局,以全国两会及COP15安保工作为牵引,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维护稳定和公共安全各项工作,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8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86.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771.68万元对比减少8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行政绩效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86.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86.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718.28万元对比减少3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行政绩效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86.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8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94万元,与上年 2771.68万元对比减少8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行政绩效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 0万元对比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公安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安辅警工资、办公经费,主要分:2040201行政运行、2040219信息化建设、2040220执法办案、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022年预算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207.01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遗属人员补助、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障支出,2022年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82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预算卫生健康支出146.81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22年预算支出87.3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86.94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248.50万元,占基本支出83.68%,包括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06.83万元占基本支出11.42%,主要安排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2万元,占支出的1.57%,主要用于离退休费、遗嘱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在监管人员生活费等支出,资本性支出89.40万元,占支出的3.33%,主要用于公安装备、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2.4万元,较上年125.4万元减少23.54万元,下降18.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1.73万元增加0.27万元,增长15.6%,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预计接待264人次。
由于三化治理工作长期开展,本年拟接待高于上年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4万元,较上年 123.67万元减少23.27万元,减少18.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3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4万元,较上年123.67万元减少53.27万元,下降43.07%。预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因上年度操作错误把公务用车购置费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的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6.23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9.02万元增加37.21万元,增长10.36%,增减原因主要是因车辆陈旧增加车辆购置预算其中:办公费10万元、水费9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0.7万元、差旅费12.52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培训费3.1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福利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费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0万元、租赁费8万元、工会经费14.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资产总额4928.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0.15万元,固定资产1741.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96.61万元,无形资产0.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23项,账面原值223.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因本单位无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故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本单位无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因本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2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