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殡仪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2-02-10 09:18:04     来源: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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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殡仪馆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殡仪馆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殡仪馆2022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殡仪馆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为我县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寄存、遗体整容、穿洗理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及殡仪服务、丧葬用品销售等选择性服务;负责殡仪馆发展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配合殡葬管理有关部门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办丧新风;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员工的社会地位和殡仪职工的社会形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于20204月,加挂砚山县殡仪馆牌子,属砚山县殡仪馆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服务中心不设内设机构

)重点工作概述

1.我县20177月推行殡葬改革以来,截至至今全县共火化遗体10000余具,其中2021年火化遗体3356具;火化率达100%,共需兑现惠民殡葬补助资金1300万元,尚未兑现补助资金745万元。2021年没有涉及殡葬改革、服务、管理等方面负面舆情。

2.砚山县殡仪馆在今年3月份完成火化炉的采购,于9月份安装完毕已交付给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810日,根据砚政复〔2021367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殡仪馆及附属设施存量资产购置项目融资业务的批复》文件,由县砚山县殡仪馆移交四项基本服务移交至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运营活动。

3.2021年完成砚山县白鹤公墓墓穴开发205个,墓碑采购220套,现已经全部安装完成可以投入使用。砚山县骨灰楼项目建设已经州发改委审批通过,新建县级骨灰楼3152㎡,规划设计存放格位25000个。截至至今全县共建有95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其中乡(镇)及11个,村级939个,公墓建设项目选址并联审批表手续已经基本全部审核登记完毕,收集整理、审核存档等后续工作。今年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包括殡仪馆、经营性公墓)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4.推行殡葬改革以来遗体火化已成为共识,但仍有群众心存侥幸违规土葬为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树立起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和绿色殡葬新理念,20214月起,砚山县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大队,依法对阿舍乡78起违规土葬行为进行强制起棺火化其中强制执行33具,自行整改45具。

5.全面摸排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及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规范墓位价格,抑制高价墓发展;加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实施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等政策的落实,提高基本安葬服务保障水平;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脱贫攻坚;砚山县自实施深化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殡葬改革,推进了活人墓、大墓、豪华墓、违建墓地的清理整治,推动了农村殡葬移风易俗。我县殡葬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火化率和入公墓安葬率逐步提高。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摸排情况,我县及时印发《砚山县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砚民联发〔20192号),为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专项摸排工作台账,组织开展督察检查,摸排遗漏率为1%(含)以下。

6.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后,我馆及时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文山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和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21413日,在殡仪内进行了扫黑除恶会议传达,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并签订承诺书。要求我馆全体职工,严格对照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任务的要求,开展自查互查,从自身和同事身上查找,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违反职业道德及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出 “两自愿”(服务项目自愿选择;消费标准自愿选择)、“三严禁”(严禁索取红包;严禁服务态度生硬;严禁乱收费)、“四公开”( 服务内容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服务监督公开)、“五规范”(服务流程规范;操作技能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收费规范;服务礼仪规范)等服务管理准则。

7.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中心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汲取灵山胜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收费纠纷教训,并结我县实际,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坚决杜绝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有效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8.根据砚人办发〔202014号《砚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人大常委会对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在20215月份进行砚山县殡葬改革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调研,并根据县人大所提的要求逐一落实到位。

9.本年度及时整改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组反馈存在的问题;完成殡仪馆运营管理的移交工作;制定了《砚山县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性整治方案》,迎接了省厅8部门的检查。

10.根据砚政复〔2021367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砚山县殡仪馆及附属设施存量资产购置项目融资业务的批复》文件,2021810日,由县砚山县殡仪馆移交四项基本服务及延伸性服务至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运营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殡仪馆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人。

离退休人员 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砚山县殡仪馆财务总收入 8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14万元。

与上年716.79万元对比减少631.65万元,下降741.89%,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项目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砚山县殡仪馆财政拨款收入 85.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1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14万元。

与上年716.79万元对比减少631.65万元,下降741.89%,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项目预算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砚山县殡仪馆预算总支出 85.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4万元,与上年 79.73万元对比增加5.41万元,增长了6.7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改革支出5.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81.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9.30万元,津贴补贴2.31万元,奖金1.61万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2.40万元,绩效工资2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4万元,住房公积金5.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1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其中:办公费2.40万元,工会费0.85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砚山县殡仪馆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砚山县殡仪馆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砚山县殡仪馆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砚山县殡仪馆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殡仪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43万元,较上年10.43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殡仪馆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增减变化原因: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殡仪馆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万元,较上年 1.2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的原因是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厉行节约为根本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殡仪馆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23万元,较上年 9.23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3万元,较上年 9.23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砚山县殡仪馆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增加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殡仪馆资产总额13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10万元,固定资产1187.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438.4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因砚山县殡仪馆没有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的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故《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砚山县殡仪馆没有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砚山县殡仪馆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砚山县殡仪馆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砚山县殡仪馆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砚山县殡仪馆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因砚山县殡仪馆没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及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8.因砚山县殡仪馆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9.因砚山县殡仪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砚山县民政局整体公开,本单位无整体绩效评价,故公开空表。

       附件:砚山县殡仪馆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4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