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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县域内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测。
2、参与有关农业标准制定、修订和试验验证。
3、参与县域内相应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处理。
4、承担全县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点技术指导及培训,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对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发布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5、承担县域内无公害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及证后监管。
6、承办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及来信来访人员接待,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计划、方案等,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承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等。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有关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负责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处理。
3、“三品一标”室。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及证后监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指标及任务:2021年,州级下达任务,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文山州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砚山县“三品一标”认证任务20个,种植业监督抽查任务231个,风险监测种植业434个,养殖业35个,种植业快速检测任务3014个。
(1)、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2021年,实现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0个。已完成绿色食品认证26个(砚山县鑫珵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绿色认证产品9个,云南利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绿色认证产品10个,砚山县兴发蔬菜种植有限公司绿色认证7个),圆满完成2021年“三品一标”认证任务。截至目前,全县拥有“三品一标”认证企业24个,认证产品12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6个、绿色食品89个,有机产品26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二是“三品一标”生产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全县认定种植业无公害产地面积71466.67公顷(107.2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7.91%),渔业养殖面积1066.67公顷,畜禽养殖头数22.05万头(只),绿色有机种植面积2.08万亩,“三品一标”产品产量40.1万吨,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16万吨,绿色食品12.77吨,有机食品0.89万吨,地理标志产品25.28万吨。
(2)、加强对县域内获“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监管。一是采用宣传培训、举办标准化示范样板、监督抽查等方式,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进行生产指导及监督,使生产流程严格按相应的标准及要求执行,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二是加强专项检查力度,对县内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及生产指导、督促检查,重点检测企业农药、化肥使用情况,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3)、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鼓励支持企业申报“三品一标”。抓住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机遇,及砚山县“一县一业”项目大力宣传和鼓励企业进行农产品品牌创建,结合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等,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宣传,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使我县“三品一标”数量居全州第一位。
(4)、认真落实“一县一业”绿色食品认证项目。抓实2021年“一县一业”项目“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对已完成的31个产品进行奖补。涉及盛源合作社地、利跃、兴发、鑫珵公司蔬菜产品认证。
2、扎实认真做好鲜活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及定量检测工作。
(1)、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
积极配合省、州等各级部门开展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专项监测抽样共计21个,其中: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第一季度例行监测抽基地样10个(蔬菜8个、水果2个);云南省2021年葱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测,基地葱样品4个;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开展绿色食品“十大名品”专项监测,蔬菜样品2个(松南公司:奶白菜;中康公司:水果番茄);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开展香葱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抽基地5个葱样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抽样任务210个;州级“治控促”专项监督抽查抽样任务74个(其中蔬菜59个,水果10个,畜禽产品5个)均未检测出高毒、剧毒、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
(2)、2021年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县级例行监测任务种植业产品(定量检测)434个,畜产品检测35个,县级监督抽查任务(定量检测)种植业产品231个;快速检测任务3014个。截至2021年12月20日县级例行监测完成抽样检测434个,合格率100%;县级监督抽查完成抽样检测231个,合格率100%,畜产品35个样已于2021年12月14日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率100%;全县农产品检测机构共开展农产品速测工作156期(批次),共检测各类农产品样品3354个,合格3350个,总合格率99.9%,其中蔬菜抽检2666个,合格2664个,合格率99.9%;水果抽检552个,合格551个,合格率99.8%;食用菌抽检26个,合格26个,合格率100%;调味料抽检59个,合格59个,合格率100%;药用植物抽检6个,合格6个,合格率100%;其它类抽检45个;合格44个,合格率97.8%。配合部、省、州各级监测抽样完成115个。
(3)、督促重点企业加强自检工作。对我县已建立企业自检室的蔬菜种植企业(兴发、松南、联兴、田丰、盛源、中康、长泰兴),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培训,督促企业进行合格采收制度,从源头上保证上市产品合格。
(4)、配合部级花生黄曲霉素调查抽样工作。对我县内花生种植户进行了调查,共筛选抽取了10个样品寄往青岛进行检测。
3、有序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积极组织“三品一标”企业注册录入国家农产品可追溯信息平台。目前我县所有“三品一标”企业及今年准备申报绿色食品的企业都已按要求完成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注册登记,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通过对该项目工作的实施,对下步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执行产地准出制度,进行经验总结和探索。
4、逐步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积极响应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工作,目前我县已开具达标合格证企业7家,共开具合格证311张,附带达标合格证上市的产品5000多吨,合格证制度工作正逐步推行中。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为切实做到让老百姓能听得懂、看得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我站自己动手设计了图文并茂的宣传册、宣传牌等,进行街天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逐步让老百姓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及重要性,成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参与者和执行者,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准则。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推进农村厕所整治,集中力量攻重点、破难点,共完成验收阿猛镇公厕17座、户厕674座,干河乡公厕13座、户厕403座,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开了好头,有效推进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
7、爱卫创卫工作 对网格区包保门店及餐饮店进行疫情防控、门前三包、文明城市的宣传,协助搬家试大扫除,清理店内、店外门面卫生,督促合理使用三防设施,彻底清除病媒滋生,消毒工作台账等工作,圆满完成迎检工作。
8、其它工作情况。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及扫黑除恶排查工作等,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74.83万元对比减少32.99万元,减少23.25%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工资、五险等减少及减少目标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1.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4.83万元对比减少32.99万元,减少23.25%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工资、五险等减少及减少目标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1.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4万元,与上年174.83万元对比减少32.99万元,减少23.25%,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工资、五险等减少及减少目标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 0万元对比,与上年数据一样。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63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01.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保运转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2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1.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事业运行—基本工资42.05万元。
2、基本支出—事业运行—津贴补贴9.89万元。
3、基本支出—事业运行—奖金3.5万元。
5、基本支出—事业运行—绩效工资24.94万元
6、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3万元。
7、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6万元。
8、基本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8万元。
9、基本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7万元。
10、基本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7万元。
11、基本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3万元。
12、基本支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10.21万元。
13、基本支出—事业运行—办公费2万元。
14、基本支出—事业运行—公务接待费0.2万元。
15、基本支出—事业运行—电费0.6万元。
16、基本支出—事业运行—差旅费1.1万元。
17、基本支出—事业运行—维修(护)费0.9万元。
18、基本支出—事业运行—维修(护)费1.2万元。
19、基本支出—事业运行—工会经费1.7万元。
20、基本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
21、基本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费3.3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5万元,较上年 3.47万元减少0.82万元,下降23.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样无增加,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万元,较上年 1.66万元减少0.51万元,下降30.7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175人次。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48万元,较上年 1.81万元减少0.362万元,下降25%。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8万元,较上年 1.81万元减少0.362万元,下降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了,其中:办公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资产总额258.6502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9534万元,固定资产258.354883万元,通用设备 17.55 万元(其中,车辆 12.9 万元) 专用设备 240.4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物0.42万元。我单位车辆帐面数1辆,账面原值27.32万元,帐面净值1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2136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2576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没有项目支出预算支出,故8《项目支出预算支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
2、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没有另文下达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10.《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
3、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故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4、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故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无数据。
5、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支出,故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
6、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支出,故14.《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
7、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没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15.《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
8、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支出,故16.《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
9、、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持局整体公开,故1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无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1400111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021016525882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