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09 18:01:49     来源: 阅读次数: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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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全县城镇总体规划的框架内,负责城镇污水治理专业规划的制定及实施;

负责申请国债资金、世行贷款等国内外环境保护、污水治理优惠贷款;

负责全县城镇污水治理项目的新建、改建、维护和管理;

负责全县城镇污水治理及达标排放;

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及调价申报工作;

负责省、州有关城镇污水治理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

负责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项目立项、报批等技术准备工作;参与组织项目招投标;全面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信息管理;新技术开发与运用;项目融资工作。

负责年度营运生产计划的制定;排水管网、泵站、处理厂的业务管理;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质监测等岗位运行操作规程的制定以及生产人员培训。

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参与工程招评标文件的编制;签订工程合同、编写工程预(决)算和工程施工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工程实施划;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的跟踪监控管理;施工、监理的协调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城乡“一水两污”项目。为全面做好砚山县城供排水一体化、城乡环卫一体化、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我中心于2016年底开展了《砚山县供排水及管网设施PPP项目》及《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了县城第二自来水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平远镇污水处理厂、乡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砚山县第二自来水厂项目已于2020年12月25日建成通水,2021年1月21日完成初验,3月11日进入商业运营阶段;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重新选址工作已完成,项目选址位于新323国道听湖村(绿色铝项目路口对面),占地70亩,目前已完成可研、环评及选址、土地征收等相关工作,并于10月26日进场开展地勘工作;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选址位于平远镇洪福村委会向阳村东侧,占地23.85亩,现已完成项目可研、环评及地勘、土地征收等相关工作,并于2021年10月16日进场开展场平工作及施工围挡,10月20日完成开工仪式;县城第一自来水厂改造项目已逐步启动,截至目前已完成200吨污泥清理工作,厂区新增用地2亩已按程序申报。二是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已落地实施,该项目于6月30日完成第四次招投标,7月20日完成了谈判,9月11日完成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同步筹集到项目征地及报建费用800万元,现正在完善各乡(镇)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并于9月23日完成开工仪式,10月8日进场江那镇垃圾转运站开展场平工作。

2.供排水企业运营监管。一是砚山县国祯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1—10月累计供水299.19万m³,其中第一自来水厂供水202.4802万吨,处理规模1.2万m³/日,第二自来水厂供水96.7098万吨,处理规模1.5万m³/日。供水管网漏损率约18%,代收污水费127.57万元;二是砚山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1年1—10月累计处理后达标排放总量为467.775万吨。产生并处置脱水污泥3154.48吨。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为:削减化学需氧量635.28吨,氨氮90.60吨;三是根据《文山州财政局转发进一步提高PPP项目管理绩效文件的通知》(文财投资(2021)6号)和《2020年文山州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绩效跟踪评价需完善清单》文件要求,我中心已于2021年5月19日采购第三方绩效考评单位(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已拟定《砚山县供排水及管网设施PPP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后续将跟进开展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绩效跟踪评价相关工作。

3.安全生产运营检查及扫黑除恶排查情况。2021年1—12月累计检查砚山县国祯水务有限公司和砚山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运营12次,厂内各项设施运行正常。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12次,完成询问笔录24人。

4.环保督察3件投诉件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3件投诉件整改作战图已制作好并挂设,整改推进情况为:目前第一件已办结,正在开展验收销号工作;第二件已累计清掏防洪大沟垃圾2.662吨、小海湾生态湿地漂浮垃圾6.718吨,已经改造4号防洪沟(花李村至镇江路段)250米箱涵,4号防洪沟上段(七乡大道至花李村)雨污分流工程已全段施工,正在进行管道安装;第三件已于2021年6月18日完成对污水处理厂排入龙湖公园湖(蔑茂塘)管道的封堵工作,实现零排放。

5.河长清河工作情况。2021年(1—11)月共完成5次巡河,下步将以党组织主题活动等方式,按照《砚山县回龙坝水库保护与治理工作方案》(砚河长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针对回龙坝水库周边污染源开展清河行动综合整治工作,排查水库坝体安全隐患,联合平远镇和水务站加强水源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从源头上杜绝“白色污染”和农村污水乱排乱流现象,保证河流清澈,切实提升水库生态环境质量。

6.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情况。督促各部门各乡镇按要求完成2021年年度目标任务,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截至目前,通过督察走访、整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有明显的提升,截至10月底农村生活垃圾、农户房前屋后、人畜粪污及村容村貌的整改,90%以上都能做到干净整洁,及时清运垃圾,推行“小铲铲”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38.29万元对比减少21.7万元,同比下降18.61%,主要原因是本年绩效工资未预算在内。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8.29万元对比减少21.7万元,同比下降18.61%,主要原因是本年绩效工资未预算在内。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596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9万元,与上年138.29万元对比减少21.7万元,同比下降18.61%,主要原因是本年绩效工资未预算在内;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0.1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3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9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7.4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8.3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6.59万元(具体科目分类为30101-基本工资30.99万元、30102-津贴补贴3.93万元、30103-奖金2.58万元、30107-绩效工资34.5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3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9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8.34万元、30201-办公费1.2万元、30211-差旅费2.8万元、30228-工会经费1.39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30302-退休费10.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与中央配套事项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按既定政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控制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较上年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办公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8.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2万元,固定资产0.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7.6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87.4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因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故《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14.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15.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16.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因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属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公开,故《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无整体绩效评价,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3300200111

        附件: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