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2-02-09 11:19:12     来源: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阅读次数: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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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转让)业务。承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采云”电子卖场相关业务学习,加强与系统开发公司的交流学习,切实做好“政采云”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入库审核、价格抽查、市场调查、违规行为调查等维护监管工作,确保我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稳定高效运行。

2.持续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各项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加强与采购单位的沟通交流,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

3.进一步加强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三个业务系统的使用,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把国有资产出租等还未实行电子交易的项目逐步纳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逐步实现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电子化。在使用的过程中记录遇到的问题,积极与系统开发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使系统能更好地为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服务。

4.按照《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砚公管发〔2018〕4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内部工作规章制度。同时根据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结合政府采购和产权(土地)出让领域出台的各项新办法、新规定,细化政府采购等不同类型的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重新修订各业务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办理指南,规范操作规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2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5.62万元对比增加7.58万元,增长29.59%。主要原因是根据砚人社发﹝2021﹞57号文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人;减少了随月发放的考核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5.62万元对比增加7.58万元,增长29.59%。主要原因是根据砚人社发﹝2021﹞57号文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人;减少了随月发放的考核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0万元,与上年25.62万元对比增加7.58万元,增长29.59%。主要原因是根据砚人社发﹝2021﹞57号文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人,减少了随月发放的考核奖;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万元。

1.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4.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1.7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2万元。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47万元。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15万元。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95万元。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0.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43万元。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16万元。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5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3.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30.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9.49万元,津贴补贴1.15万元,奖金0.79万元,绩效工资1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43万元,工伤保险0.06万元,大病保险0.10万元,失业保险0.15万元,住房公积金2.51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其中:办公费1.16万元,手续费0.06万元,印刷费0.31万元,差旅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费0.42万元,培训费0.3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0万元,较上年 0.20万元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0万元,较上年 0.20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8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无变化的原因是今年的预算数是以去年的预算数为基数进行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本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资产总额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8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27725.3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2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因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故《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故《政府采购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因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8.因本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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