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10100000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对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的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对本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对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并提出初步意见。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督促县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1个办事机构、5个专门委员会和5个工作委员会:行政办公室;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政治引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大工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政治意识,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确保第一时间学习领会,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切实做到人大工作紧扣党委决策、符合党委要求、体现党委意图。坚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聚焦实现砚山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找准履职切入点、着力点,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努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努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人大常委会机关。
2.突出精准有效,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精心选择监督议题,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高质量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经济运行、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区项目、环境保护、城乡治理、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依法做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确保政府债务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入大监督工作,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用足用好法定监督形式,深化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探索使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使人大监督更具权威、更有效力。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问题、突出问题,强化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切实做到真监督、真支持,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
3.突出规范有序,进一步强化决定任免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建立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社会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精准选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依法及时作出符合砚山实际的决议决定,并加强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推动党委决策有效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依法选举任免,不断完善人事任免程序,进一步优化任免流程,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质量,使党委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得到贯彻落实。
4.突出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推进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广“联络站+”模式,充分发挥好“加油站、连心站、宣传站、知情站、监督站”五站作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系列主题活动,推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履职情况通报制度,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促进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机制,继续推行常委会领导和政府领导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完善领导领衔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等做法,加大督办力度,不断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和办理满意率。举办新一届县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使代表第一时间进入角色、担当责任、发挥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密切联系群众,当好人民群众知心人、贴心人、代言人,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5.突出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
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努力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打造新时代忠诚人大、担当人大、活力人大、智慧人大、廉洁人大。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大力弘扬学习之风、务实之风、创新之风、清廉之风、团结之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工作环境。开展学习教育培训、“道德讲堂”等活动,完善组织方式,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传承脱贫攻坚精神,弘扬黄文秀优秀品质,激励机关干部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加大力度强度、拓展广度深度,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创新宣传工作方法手段,讲好人大故事,播好人大声音。加强与乡(镇)人大联系指导,深化协同联动,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持续打造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人大工作“砚山品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5人。
其他人员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7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6.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058.5万元对比减少81.96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勤廉办事原则。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6.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6.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58.5万元对比减少81.96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勤廉办事原则。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6.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54万元,与上年1058.5万元对比减少81.96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勤廉办事原则;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行政支行631.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525.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5.69万元。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149.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8.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2万元。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3.84万元。
4.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0.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69万元。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31万元。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5.75万元。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万元。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0.48万元。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58万元。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20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25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养老保险8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医疗保险4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1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伤保险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失业保险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般公用经费4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共交通专项经费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公用经费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14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3万元,较上年 11.3万元无增减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无变化的原因是今年的预算数是以去年的预算数为基数进行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万元,较上年 5.2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9次,共计接待810人次。
无增减变化,无变化的原因是今年的预算数是以去年的预算数为基数进行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1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万元,较上年6.1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无增减变化,无变化的原因是今年的预算数是以去年的预算数为基数进行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01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33万元增加4.68万元,增长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较大,其中:办公费10.06万元、邮电费4.93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1.8万元、差旅费15万元、劳务费8.64万元、工会经费8.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5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246.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86万元,固定资产79.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2.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461.1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4.34万元,减少原因是财政收回2020年及2021年应返还额度。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无对下转支付预算、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10100111
202207271448371730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