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20〕58号)、《云南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基层〔2020〕19号)和《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云财监〔2020〕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预算公开要求,应及时将直达资金下达、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直达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及直达资金的通知》等3个文件的信息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及直达资金的通知
文号:砚财社〔2020〕46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6245.37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创业货款财政贴息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项目实施单位:砚山县医疗保障局、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文件名2:砚山县财政局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缴拨计划的通知
文号:砚财社〔2020〕54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300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项目实施单位: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文件名3: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砚财社〔2020〕55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66.13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项目实施单位:砚山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及直达资金的通知 砚财社〔2020〕46号
2.砚山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缴拨计划的通知 砚财社〔2020〕54号
3.砚山县财政局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 砚财社〔2020〕55号
砚山县财政局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