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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0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宣传。
2.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精准扶贫,实施乡村振兴的服务工作。
3.负责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动态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4.负责全国精准扶贫信息系统贫困对象数据维护、更新和数据问题监测。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人才、政务 公开、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
2.政策宣传及综合服务股。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研究和宣传、服务工作。
3.信息监测股。负责对全县扶贫对象进行建档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扶贫对象信息情况;按照规定程度采集、录入和编辑扶贫工作监测数据;根据扶贫对象的信息变化情况,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动态管理;保证扶贫统计监测数据的安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落实扶贫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建立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各方资源,精准分类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2.扎实开展动态管理、数据比对及问题数据清洗工作。确保录入国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真实、有效,为县委、县政府作出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3.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为普查牵头单位提供相关普查指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5.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5.55万元,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是2019年4月成立,2019年属于财政追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5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55万元(本级财力95.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5.55万元,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是2019年4月成立,2019年属于财政追加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5.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55万元,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是2019年4月成立,2019年属于财政追加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没有主管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5.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9.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37万元,津贴补贴17.05万元,奖金18.58万元,绩效工资11.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9万元,住房公积金5.8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17万元,其中:办公费3.6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0.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上年无“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是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上年无公务接待费经费。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7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增减6.17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主要是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是2019年4月成立,2019年属于财政追加预算。其中:办公费3.6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工会经费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9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