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0000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监测检测、行为干预、临床治疗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砚山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砚山县卫生健康局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中医医政药政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人口与老龄健康股、防治艾滋病股。原来有14个内设机构,机构改革后只有7个内设机构,减少7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健康扶贫脱贫成效巩固。健全动态管理台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患病信息、救治信息、管理信息等能够适时更新,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提升群众满意度。落实好医疗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患者看病就医困难问题,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对26类32种疾病做到应治尽治、慢病管理做实做细。
2.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抓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技术能力,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各项监督措施,完善和规范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县域检验检查、影像和心电中心,推进区域检验检查资源共享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诊治病种,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3.落实好惠民实事工作。实施全民健康提升工程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快速、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严格控制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0%的医疗机构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工作,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报告制度,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4.抓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着力提高健康电子档案管理使用、健康素养促进、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水平。
5.全力抓好艾滋病防控。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暗娼、吸毒人群、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力度,督促落实好推套防艾各项措施,规范性病诊疗工作,抓好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综合干预工作。提高孕产妇孕早期三病检测率,扩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和治疗成功率,提升中医药治疗质量。
6.提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水平。稳步实施国家“三项制度”“奖优免补”等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依法生育的良好秩序,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继续加强出生性别比治理,严厉打击“两非”,巩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7.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以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录为主,继续采取常规招聘、“三支一扶”支医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入编等办法扩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2个;部分供给单位3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3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砚山县卫生健康局。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砚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3.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砚山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砚山县关爱中心、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远分中心、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砚山县康复院、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砚山县阿舍卫生院、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砚山县稼依卫生院、砚山县维摩中心卫生院、砚山县江那卫生院、砚山县盘龙卫生院、砚山县八嘎卫生院、砚山县者腊中心卫生院、砚山县蚌峨卫生院、砚山县干河卫生院、砚山县阿猛中心卫生院、砚山县阿基卫生院。
在职人员编制1341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含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27人。在职实有276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40人,财政部分供养586人,非财政供养1438人。
离退休人员37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70人。
车辆编制1辆(公务用车编制),实有车辆50 辆(含本系统所有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2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2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7.04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1.增加人员、增加经费;2.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和慢性病患者管理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124.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24.9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24.96万元(本级财力19,124.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7.04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1.增加人员、增加经费;2.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和慢性病患者管理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124.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12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24.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7.04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1.增加人员、增加经费;2.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和慢性病患者管理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9年无项目支出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0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进驻人员工资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5.86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远分中心、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12个乡镇卫生院、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砚山县关爱中心和砚山县康复院等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遗属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5,143.61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远分中心、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12个乡镇卫生院、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砚山县关爱中心和砚山县康复院等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慢性病患者管理经费、12个乡镇卫生院乡医生活补助和砚山县康复院临时聘用人员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640.89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远分中心、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12个乡镇卫生院、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砚山县关爱中心和砚山县康复院等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124.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支出3,73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2,69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2.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支出4,44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2.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支出2,20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7.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7.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0工资福利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2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0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64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114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支出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支出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4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支出1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04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支出1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支出1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支出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支出3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费”支出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14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支出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支出4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支出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燃料费”支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费”支出9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4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303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支出1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2.“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121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支出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4.“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38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5.“303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助学金”支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6.“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支出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7.“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8.“31099资本性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2020年无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付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预算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功能科目分组: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卫生健康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19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7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71.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奖优免补项目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96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43万元增加38.53万元,增长43.57%,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其中:办公费79.86万元、培训费36.29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