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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性管理规定、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审核地震灾情评估结果。承担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审核对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建设工程;管理本县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承担辖区内重要建筑物及生命线设施震害预测工作;审定地震灾区重建的抗震设防标准,参与灾区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地震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修编全县地震应急预案、综合救援措施;指导乡(镇)、县有关部门编制地震应急行动方案,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并建立备案制度;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及出版物;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技合作和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地震局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应急救援股、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服务中心 。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面加强震情监视、跟踪工作。研究制定《砚山县年度地震跟踪工作实施方案》、《砚山县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和《砚山县震情会商制度》。扎实抓好砚山县钻孔应变观测设备、砚山县重力点位观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观测数据连续、真实。 加强县内各类宏观异常现象的收集、核实工作。进一步强化22个地震宏观观测网站管理和观测业务指导,督促地震宏观观测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宏观异常现象的收集、上报,建立健全宏观异常现象收集、登记、核实和上报台账资料。积极向省、州争取阿舍、平远、维摩等4个预警基准站、基本台项目和6所地震预警示范学校终端项目,力争在11月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是立足防大灾、救大灾理念,进一步夯实震害防御基础工作。抓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和指导,积配合县住建局等部门抓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认真抓好精准扶贫异地搬迁农村民居建设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查,进一步提高我县民居抗御地震灾害能力。抓好重大工程、重要项目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扎实抓好“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结合全县标准化防灾减灾社区建设,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示范社区作用,配合住建部门推动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继续抓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整合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并开展强化对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地震应急高效有序。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常识“六进”宣传活动。
三是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提升地震应急能力。进一步维护和管理好砚山县震情会商和地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组织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桌面推演活动,提升局机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4.3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4.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4.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37万元(本级财力174.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4.3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7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5.27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1、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74.37万元: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3.97万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74.37万元:301工资福利支出153.97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万元。与2018年20.53万元相比,下降0.13万元,下降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缩源根和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年度,我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年度,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年度,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砚山县地震局部门基本支出174.37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139.26万元增加35.1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预算和2018年预算都没有安排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16%,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砚山县地震局认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相关制度及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严格管理好项目资金,在厉行节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保证防震减灾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砚山县地震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40万元,比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0.53万元少0.13万元,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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