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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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务用车计划的编制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和调配使用工作。承担全县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用车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节能与公务用车管理科、会务科、接待科、后勤保障科。下设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为机关服务的宗旨,克服人少事多、任务重的矛盾,求真务实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职责,年度重点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1、规范节俭做好接待工作
认真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砚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新时期公务接待纪律要求,对接待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完善,对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接待工作人员工作餐开支标准和工作餐费报销等不明晰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接待标准、接待流程、接待经费管理及相关纪律要求进行重申。同时,按照省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接待部门库存物品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对定点接待的协议酒店和宾馆重新进行审定,就餐厅、房间布置作了详细规定,有效确保了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性。有效防止了接待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浪费现象。一年来,共接待宾客263批/次,共计5412人。其中,接待省部级领导7批/次,共计350余人;重要会议、活动接待6批/次,共计1200余人;接待外县市到砚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共202批/次,共计3262余人,客商48余批/次,共计600余人。顺利完成了各州、市、县代表考察团及领导团组的重要接待,协助完成了全年全县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2、强化提升会务服务保障水平
规范会务工作流程和会务工作制度,巩固扩大会风整治成果。制定印发了《砚山县民族剧院会议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严肃会议纪律,会前播放“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等”遵守会场纪律等温馨提示;安装手机信号屏蔽器;在会场内安装摄像头,通过签到清点、专人现场巡查和摄像头查看等方式,维持好会场秩序。升级完善民族剧院管理,对B201会议室进行了隔音升级改造,定期对民族剧院各物业区域、设施设备和在建项目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了立行立改。年内,圆满完成了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县政协九届二次大会、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省委巡视组反馈会、文山州招商引资会及县级大小会议423余场/次,55314人。
3、承上启下深入推进车改
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处置审批。自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全县共保留一般公务用车153辆。1至12月,严格按照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审核批准报废车辆4辆,调剂使用4辆,购置环卫车66辆,其中,新能源车16辆,占购置新车的24.24%。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对全县144辆已安装的车载定位终端的一般公务用车(不含3辆报废,1辆归还回龙农场,1辆相对固定用车)更换“物联卡”进行升级改造,并顺利接入州级公务用车信息平台,实现全州“一张网”。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管理,成立了平台公务用车维修审核小组,制定规范公务用车维修报批送修流程,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同时,为促进公务用车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平台从2018年2月起,按照“有偿使用、成本结算”的原则,对各参改单位用车实行收费,以虚拟指标的方式进行结算;并针对决战脱贫攻坚繁重,部门用车辆增加的实际,将原有派车原则调整为“不固定车辆及驾驶员、先预约先派车、有事急事先派车”,既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又有效保障了各单位用车需求。2018年度,平台共完成派出5485次,共出车6719天,累计行驶里程877350公里,服务人次18239人。单天派车最多达43辆,最长派车天数2个月。
认真做好事业车改工作。按照省州部署和“各州(市)、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以及各级参改企业子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与省级同步启动”要求,组织参改单位认真开展了摸底调查、数据统计汇总等前期工作,起草并报“两办”印发了《砚山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时启动了企事业单位车改,目前各项改革工作按省州时间节点正在稳步推进。
4、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和办公用房调配工作
根据《2017—2018年云南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方案》部署,指导督促砚山县一中顺利通过了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初验。召开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系统培训会,对全县200余家单位的284为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启用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系统,每月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正常开展。积极组织开展以“节能降耗,保卫蓝天”和“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暨“低碳日”活动,在全县营造“人人行动,处处节约,立足岗位,节能降耗”的绿色节能生态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了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调查,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提供坚实后勤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51辆,实有车辆5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9.6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9.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9.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9.60万元(本级财力549.6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9.6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4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11.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等;住房保障支出12.89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49.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19.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及缴纳养老保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30.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9年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项目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49.60万元,较上年484.42万元增加65.1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调整工资标准等增加人员工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及2019年均未预算项目支出,故无需说明的变动原因。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9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9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91.0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万元,同2018年预算数,无增减。由于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车辆出车任务频繁,继续按上年度预算。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继续认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相关制度及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严格管理好项目资金,争取在厉行节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330.20万元,比上年18.98万元,增加311.22万元。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民族文化中心已正常投入使用,增加管理等各项费用,较2018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5.00万元、印刷费0.3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8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劳务费311.09万元、工会经费2.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5万元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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