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9-04-19 09:15:03     来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次数:3645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700000

砚山县林业局2019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认真执行;组织指导全县林权管理;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初审。

(2)组织编制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指导实施各类林业工程造林项目的建设;负责造林绿化的初级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好石漠化治理工作。

(3)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统计,组织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公益林,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4)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森林防火,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林产品检验检疫工作。

(5)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

(6)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维护林区稳定。

(7)做好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8)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做好退耕还林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和开发利用,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

(9)编制林业科技发展计划,指导林业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指导对林业专业人才和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林业局为砚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资源林政股、公益林管理股、森林防火股(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造林绿化股、退耕还林股、林浆基地股、林政稽查股、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

砚山县林业局下设县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为砚山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管理)、砚山县农村能源站、文山州砚山县平远木材检查站、砚山县林木种苗站、砚山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砚山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砚山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砚山县林政稽查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县委、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发展林业产业为突破口,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各项林业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以营造林工程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森林砚山”项目实施

2018年,砚山县“森林砚山”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以石漠化治理林草植被恢复工程、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防护林工程、林业产业扶贫项目、农业开发项目、水源林建设工程、农村能源建设工程、路域环境绿化优化、生态村四旁绿化、护路林建设等十余个工程为重点,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县营造林计划面积118748.35亩,共完成115274.15亩,完成率97.1%。全县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完成80万株。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19500亩。2018年完成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5000亩(人工造林)。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实施完成15000亩2018年砚山县林业产业扶贫项目完成30000亩。农业开发项目,完成1000亩。路域环境绿化优化,完成40790。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完成226.35亩。水源林建设工程,完成3387.8亩路域桉树替换,完成1370亩生态村四旁绿化,共完成20个村组。护路林建设工程,共完成69.7公里。农村能源建设项目,2018年农村能源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涉及太阳能安装750台,于12月底安装完成。种苗调运工作今年全县育苗总面积739亩,实际完成各类苗木生产总量3096.6万株

二是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成效显著。以依法治林为核心,全面贯彻“严管林”方针,“严”字当头,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伐林制度,确保森林资源有效增长,严厉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首先,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巩固造林绿化成果。2018年度我县共发生一般林业行政政案件7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1起,违法收购运输木材3起,其他林业行政案件2起。查处情况:查处7起,查处率100%。全年无林业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发生。共办理临时使用林地5件,面积5.6968公顷;办理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1件,面积5.3521公顷;受理上报永久性占用林地8件,面积45.3836公顷,获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许可批复7件,面积43.6701公顷,尚未批复1 件,面积1.7135公顷。2018年我县的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676份,采伐林木蓄积量35845.7立方米,出材23634立方米。其次,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现有森林资源安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02.34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2.73万亩,省级公益林39.61万亩。补偿资金1483.43万元(中央补偿资金909.08万元,省级补偿资金574.35万元),项目已实施。2018年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74.27万亩,补助资金991.19万元,项目已实施,至今共兑现资金239.04万元。三是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护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全县共发生森林火情32起,由于扑救处置及时,未发生森林火灾,未造成林木损失。四是强化“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开展无公害防治工作,防治面积5.5536万亩,防治率达88.78%,成灾面积0.02万亩,成灾率0.17‰。五是积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局开展“天网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积极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以“湿地—我们的未来”为主题的湿地日和“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好未来”为主题的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砚山县林业局“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方案》,2018年林业局下派驻村工作队员10人。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8人,挂钩的建档立卡户共187户,全体干部职工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认真入户回访了解建档立卡户的生产生活情况,所挂钩的187户建档立卡户均未发现不能如期脱贫和返贫情况发生。县林业局包村维摩乡幕菲勒、倮可者两个村委会。对照户脱贫6项标准、村脱贫10项指标,两个村已达到脱贫退出指标。

四是积极推进林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林业科技园区于2018年初正式启动已完成初步设计规划,且规划于2018年6月12日顺利通过评审;完成了70亩核心区的林地清理及进园道路基础部分(主干道)的建设;在省林科院的支持下,开展了20亩的核桃新品种引进和标准化定植工作在省林技总站的支持下,在林下种植中药材2亩;在省林科院的支持下,开展了2亩花椒和5亩油茶新品种引进和标准化定植工作,完成投资25万元。为精准扶贫,林农增收,林业增效,生态稳步发展作出贡献,在科技兴林、科技富民实践中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

五是积极开展云南砚山维摩国家石漠化公园的申报工作。我局于今年7月开始筹备《云南砚山维摩国家石漠化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5)》申报工作,并聘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公园规划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引,秉承“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以岩溶地貌与生物资源为基础,以生物多样性与民族文化保护为核心,以石漠化生态修复为重点,以岩溶峰丛观光、森林康养、民族文化宣教和体验作为主要利用途径,将公园区划为生态保育区、宣教展示区、体验区和管理服务区4个功能区。公园总规划面积1770.8公顷,其中:生态保育区1109.1公顷、宣教展示区305.1公顷、体验区326.8公顷、管理服务区29.8公顷。投资总估算12184.3万元。规划于

10月26日顺利通过省级评审,于12月6日通过国家级评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2.6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2.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2.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2.68万元(本级财力1632.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XX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2.6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63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84.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等;农林水支出108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等;住房保障支出78.22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32.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87.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及缴纳养老保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43.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万元,用于发放遗属补助生活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9年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项目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比2018年增加334.01万元,增长25.72%,主要原因为2019年调整工资标准等增加人员工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及2019年均未预算项目支出,故无需说明的变动原因。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5.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0.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10.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06%,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砚山县林业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部门预算的相关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求,认真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并将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根据年初预算做好资金使用计划,使各项资金更加科学、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砚山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207.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3.50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4.50万元、邮电费3.20万元、差旅费2.40万元、公务接待费4.60万元、劳务费148.32万元、工会经费4.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8.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已在第九项进行说明。

附件:砚山县林业局2019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