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4-19 09:53:00     来源:人社局 阅读次数: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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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

3.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制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拟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并组织实施。

7.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9.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3.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和出境培训计划。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11个股(室),即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关系股、就业促进股、工伤股、政策法规股、社保股、人事档案管理股、基金监督股;下设7个经办机构,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管理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资源整合,认真开展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整合资源,认真履行好人社部门的扶贫职责,确保全县扶贫开发攻坚战略的全面实施,探索推动就业扶贫工作开展,加快贫困群众技能扶贫的步伐,实现精准扶贫、精准就业、精准脱贫。

2.积极培育创业就业人才,继续抓好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加快创业园建设,构建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就业指导创业服务于一体,涵盖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创业群体的多功能、多层次、多元化的创业就业服务平台,不断深化“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培育工程等项目,积极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工等返乡创业开展好试点工作,大力培育创业主体,加大创业扶持,形成以创业促就业的良性发展格局;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研究人事制度改革。继续通过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引进等充实我县人才队伍。稳步推进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搭建基层公务员职级晋升“新通道”;积极探索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建设工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大力宣传,认真实施贯彻“两个计划”、“三大”工程(即: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云岭首席技师”培养工程、“云岭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4.加大宣传扩面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组织实施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经办机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争取改革后退休待遇不降低。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城乡、行业之间社保制度整合衔接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对农村居民、非公经济职工、灵活就业人口、城镇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录入工作。继续坚持“先保后征“、“先清欠后审核”的原则坚决做到“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批准征地”,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

5.继续做好人社服务企业工作。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稳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针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期间,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6.强化执法,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两网化”管理,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继续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大案件处理力度,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结案,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和调节机制建设。

7.加强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继续做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资金的专项整治,强化制度完善与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各环节依法依规进行,从制度上、机制上防止和杜绝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资金的行为,加快推进社保基金阳光政务、阳光服务和阳光监督,有效提高基金使用绩效,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到位。

8.加快建设,推进智慧人社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沟通对接,力争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建设,协调各乡(镇)进一步整合资源,促成服务平台的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服务功能健全,信息手段先进,服务内容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认真推进“最后一公里”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巩固完善工业园区服务工作,通过人社服务进园区,让园区企业能够及时知晓有关法规政策,为要求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

9.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水平,加强人社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要求,构建常态化便民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人社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服务意识,继续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依法推进职能转变,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和经办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0人。在职实有1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6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68.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68.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8.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8.92万元(本级财力2268.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68.9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26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8.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44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268.9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4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04万元,因人员变化比去年减少1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9.1万元,比上年减少4846.29万元,减少原因:上年度有上级部门项目经费下达,本年度未下达。

3.卫生健康支出121.34万元,比上年减少15894.32万元,减少原因:上年度财政下达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经费,本年度未下达。

4.住房保障支出116.44万元,因调整缴费基数,比上年增加15.7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6.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6.2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砚山县已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并在全县各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砚山县人社部门按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安排,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所有资金都按资金用途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对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了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194万元,比上年增加29.81万元。主要安排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变化原因:差旅费、培训费有所增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因项目施工,水费、电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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