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6 08:11:00     来源: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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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区域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党建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中,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党委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党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班子自身修养

1.加强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的理论学习。坚持以党的二十大为旗帜。维摩乡中心小学全体班子成员以每周例会为载体,以微党课的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年内上党课45节,努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推动维摩乡中心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按照县委教育工委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中心小学党政办牵头,组织各学校党支部抓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以支委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为载体,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中心小学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先后上党课41场次,让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党建引领推进精细化教育,营造和谐教育氛围,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如何加强和改进农村学校教育管理水平,激发一线教师工作热情,全面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线教育工作者的全新课题。我们一直相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务,中心小学必须把提升教育质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新形势下教育现状,中心小学以突显“四个加强”精细管理,凝心聚力,推进维摩乡中心小学教育教学的和谐发展。

(三)党建引领,加大教育投入,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1.强队伍、提本领。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派出人员到优质的乡镇、学校交流学习和跟班学习。一年来,维摩乡中心小学分别派出47人次先后到平远镇中心小学、盘龙乡中心小学进行交流学习,学习他们好经验、好方法。先后派出40名学校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到砚山县第二小学和文山实验小学(北校区)跟班学习。通过这些活动有效提升维摩乡中心小学的管理水平和教师执教能力。

2.树榜样,立先锋。今年,维摩乡教师节表扬了150余名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向大家展示了“学高为师、行为示范”的榜样作用。用榜样的力量影响其他教师。鼓励他们在教师岗位上开拓创新,再展风采,为维摩教育作出更大、更新的贡献。

(四)坚持立德树人,丰富校园生活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信首届全国阅读大会提出的“希望孩子们养成阅读习惯,快乐阅读,健康成长”的指示精神立足活动,维摩乡中心小学组织开展“我爱读课文”师生现场诵读比赛活动,一百余名师生参加了活动,使师生的诵读能力大大提升。

2.奋力拼搏,突破自我,强健体魄。维摩乡中心小学组织了一次全乡性大型运动会,这既是对各学校运动水平的一次检阅,也是全乡师生精神风貌和综合素质的一次集中展示。五天的赛程,设有篮球、足球、田径、垒球等多个项目。运动会期间,运动员们发扬了吃苦耐劳,团结互助、顽强拼搏的精神,充分展示了维摩师生的精神风貌。

3.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育为首,培养少先队良好品德。把德育全面贯穿于少先队的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弘扬德育的主旋律。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高尚情操,各学校组织开展“红领巾心向党,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为主题系列活动。中心小学组织开展教师“德育双馨展风采,争做新时代好老师”才艺展示大赛,让教师和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展示。

(五)以党建为旗帜,德育安全“护幼苗”

全力推进德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为学校工作正常开展保驾护航。校园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中心小学定期对各校进行防溺水、防交通安全、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安全常规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教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师德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途径。维摩乡中心小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转变观念提高教学质量。各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把加强师德师风学习常态化,年内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273份、拒绝酒驾承诺书273份,开展警示教育四十余场次。此外,还组织全体党员教师签订了《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各学校还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先进教师事例、名人名言,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开拓了教师们的视野、思想境界,提高了教师的素质。认真学习新课程改革的理论,掌握教育课程、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信息,不断用道德规范和新的教育理论武装教师头脑。在学习中,我们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

(七)坚持党建引领,做好后勤服务保障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师生的学习生活。中心小学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教学设施、体育设施、宿舍进行检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为保障师生能在干净、优美、安全的环境里学习和生活,各学校定期清理校园和学校周边垃圾,进行消杀工作,预防疾病传播。此外,各学校教职工自行捐资购买花苗和树苗,为打造绿美校园作出贡献。

(八)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

加强对全乡所有民办学校招生、安全、收费、办学行为等全方位工作的指导,严格审批程序,注重过程监管。搭建平台,使公民办幼儿园相互学习,促进我乡学前教育管理机制的健康发展,推进课程游戏化建设,有效提升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

(九)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奋斗目标  

思想认识不足:个别新上任的党支部书记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意识到党建工作在学校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党建工作的投入不足。

工作方法创新不足:在新时代背景下,基层党建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然而,部分学校党支部书记可能由于思维惯性或创新能力不足,仍然沿用传统的工作方法,导致党建工作缺乏活力和吸引力。

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因党员人数少导致机构不健全、造成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学校党员队伍中存在一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如党员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性不严等,导致党员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减弱。

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不够:今年新上任的支部书记较多,对党建工作不够熟悉,存在过于注重业务工作,忽视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导致党建工作与学校发展实际相脱节,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例如,加强思想认识,提高学校党组织书记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新时代背景和学校实际,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手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健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管理;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和组织纪律性;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与学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教学工作

(一)建团队,强管理,落措施,提高实效

教学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心,教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学校的声誉与前途命运。为此,在本学期开始,我乡就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教学计划,并及时调整和改进。

1.建构团队,提升教研

首先,为高校推动教学工作的进行,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协作,学校充分酝酿,9月份聘用乡级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和科学四科备课组长共22人,开展教学教研工作。其次,坚持通过开展每周一课例、集体备课、外出跟岗学习、课堂教学竞赛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岔路口小学、普底小学开展一周两课例,维摩小学开展每周三课例(语文、数学、综合),学校把综合组教研活动独立出来开展,并在各课例结束后组织教师分块点评,做到有组织,有实施,有改进。其余学校每周一课例。本学期共计开展每周一课例70次。

2.立足课改,抓实常规

一是教学常规管理抓实抓细,本学期开展乡内教学常规交叉检查2次。每次针对集体备课相关资料、教师工作手册、学生作业批改,教辅资料批阅等方面做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及时整改,整改后又回头看整改情况,以便抓实我们的教学常规管理。9月26日教学常规检查评定综合优秀学校3所,优秀个人217人,综合评定为差0人;11月29日教学常规检查评定综合优秀学校2所,优秀个人234人,综合评定为差的0人。

二是每周不定时随机深入村小课堂推门听课2次,并针对集体备课相关资料、教师工作手册、学生作业批改,教辅资料批阅等进行1次抽查,并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并及时督促整改。通过以上措施有力地保证了教学质量得稳步提高,同时也保证了教学改革的落实和稳步推进。

 3.以研促改,提升课堂高效性

为让教师和学生都真正得到发展,学校通过开展一系列教研活动,改变教师观念,优化教学方式,确保课堂教学的有效性达到尽可能最大优化。9月22日,邀请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王原萍副主任、陈明珠老师、严翠兰老师、杨诚老师、乡中心小学党委书记罗应兵、校长王涛等多位领导参与全乡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研讨课活动;10月28日在维摩小学、岔路口小学开展全乡小学语文、道德与法治教师高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2023年11月9日,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发展中心侬云锋主任、教研室王原萍副主任、第三小学宗广翠和李娟、第二小学张志敏等一行人到维摩乡普底小学开展“送教下乡”活动。12月4日在维摩小学、岔路口小学、普底小学开展全乡小学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科学、英语期末复习研讨课。

(二)有效实施校本教研工作,促师生发展

1.重培训,促转变

我校十分重视对教师培训,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提升教师教育教学专业水平。为不断推动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积极组织教师外出交流学习3次。2023年9月27日到盘龙中心小学交流研讨学习,搭建资源共享使用;2023年10月9日至13日,16名党务工作者、教学、德育等学科骨干教师到文山实验小学(北校区)为期一个星期的跟岗培训学习,返岗一周内在本校上汇报课16节;2023年11月20日,20多名教师到干河乡中心小学复习交流研讨学习。2023年12月23日邀请文山州教科所到岔路口小学进行专题复习研讨讲座,提升教师复习效率。

在本学期内,为了进一步提升教师综合素养,进行2次校本培训。2023年9月1日组织教务主任管理培训;22日,组织各村教务主任、备课组长30余人召开管理培训会。10月16日-23日,开展教师三笔字技能评比活动,符合参赛三笔字(钢笔、毛笔、粉笔)作品115幅,评出一等奖5幅,二等奖10幅,三等奖20幅。

(三)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整体素质

1.实施教师教学帮扶,领导教学挂钩活动。

为提高我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教育教学水平在全县相对滞后的教师,保证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2023年9月5日书记、校长对全乡教学质量滞后22名教师进行约谈。2023年9月14日制定2023-2024学年教学质量提升帮扶方案,帮扶教师每周至少互听1节,挂钩领导每月对帮扶教师进行1次常规检查。

2.搭建学生活动,展示平台。

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切实发挥语言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小学师生语言应用能力和语文素养,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与力量。2023年10月27日,上午8:30至14:00,103名学生和37名教师,进行“我爱读课文”朗诵比赛活动。

3.注重养成教育,落实“双减”

为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落实“双减”政策,提升学生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磨练好的意志品质和创造力。我乡每天14:00-14:20实施写字延时服务,16:10-16:50作业辅导,17:00-17:30开展课外兴趣活动。

4.团队共赢,提升技能

为提升教师团队力量,我乡中心小学教务处积极组建团队,为被选中3名县级学区制竞赛教师代表研磨。10月25、26日,我乡小学10人和幼儿园3人,一共13人,参与砚山县“七乡红烛·青蓝同辉”教师技能大赛,并且斗果小学杨兴艳以全县第二名成绩好成绩,荣获州级参赛资格,并荣获州级二等奖。

(三)精细谋划,以评促教  

随着课改的不断深入推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是我们当前必须切实解决的重中之重问题,评价又是检测教学质量有效手段。为了能够有效监测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实施合理有效的作业测评,不仅能找出学生错误的结果,还要分析学生犯错的原因,启迪学生思维,教会学生做题方法,提高学生做题能力,又回过头来带动教师的教学。结合《云南省义务教育小学考试管理办法(试行)》中指出的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小学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落实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秋季学期无纸笔测试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对评价方式、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及评价工具的改革力度,真正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和导向功能,认真做好学生学习质量的过程性监控与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小学教学工作更好更快发展。12月7日召开一、二年级无纸笔测评工作安排会。12月13日召开一、二年级无纸笔测评考务会。12月18日我乡利用设计好10套测评卷,组织全乡一二年级1430名学生开展了一、二年级趣味测评。

(四)查找不足,提质增效

1、随着新课改,教师综合素养虽有提升,但仍然有乡部分教师课程教学模式更新速度较慢,难以满足现在信息化的教学时代,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新课程改革的研究和应用,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和教材。

2.学生综合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3、教研团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校本课程开发较少,有待进一步激发。

(五)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学校教学资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2.继续推行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与和推进新课程改革,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

总之,我们只有不断地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推行以学生为中心,全面推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育教学创新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团队的作用,学校的教育教学才能得到了有效加强。

德育安全工作

维摩乡中心小学坚持以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办学方向,确立了“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德育工作思路,拓宽了德育工作渠道,提高了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我乡学校始终以安全防范为重点,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教育管理为手段,以常规安全工作为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好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各种能力的培养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乡中心小学德育处统一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和训练,严格要求,一抓到底。长期以来,各校针对班上学生实际,利用一切有利时间加强了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一是通过“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培养学生从小要树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意识;二是通过“学习习惯”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快乐学习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不断寻求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体验通过学习的带来的获得感和成就感,让学生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获;三是通过“安全习惯”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知识和技能,树立珍惜生命、懂得避险、自我保护的安全防范意识。四是通过开展“卫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学生树立全新的卫生行为习惯理念和意识,形成人人主动讲卫生、人人参与打扫卫生、人人爱护卫生的良好局面,塑造良好个人卫生形象和班级卫生形象,从小让学生养成讲卫生、爱整洁的良好习惯。

1.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1)为强化学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要求各校落实学校保洁工作,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学校大门口、围墙脚、食堂、宿舍、厕所等)裸露垃圾,学校每天开展常规卫生扫除,每周周五开展1次大扫除“众参与”活动,彻底清除校园及周边卫生死角。每日清扫后及时清运垃圾,不乱堆乱放,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持续整洁状态。本学期各校园能保持公厕清洁卫生,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2)各校(园)食堂严格落实“6T”实务管理和“明厨亮灶”,食堂保持内外环境整洁,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落实病媒微生物防治工作。

(3)本学期持续加强宿舍“6T”管理,提升宿舍环境卫生水平,为孩子们创造温馨的休息环境。

(4)结合乡村振兴的实施,积极组织各校园每月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按照召开一次动员会、上好一堂劳动教育课、签订一份承诺书、举办一次主题活动、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开展一次假期社会实践等“六个一”的举措推进。

(5)为保证工作落到实处,乡中心小学德育处每月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指导工作开展取得实效。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1)心理知识讲座。本学期组织各校不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讲座23场次,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个别咨询与辅导。除了全校性的心理知识讲座,班主任教师及兼职心理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主要针对学困生、单亲生、寄宿生、留守儿童等各自存在的不同问题。

(3)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各校通过家长会为部分年级的家长进行辅导。让家长懂得家庭是心理健康教育的第一课堂,家长的心理健康及其调适,了解孩子心灵成长的轨迹等常识性的知识。

(4)心沐阳光,剧动人生。为更进一步提高我乡教师的心理健康素养,认识压力及来源,有效缓解教师的心理压力,疏导紧张、焦虑的情绪,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培养心理健康的教师队伍,2023年12月1日下午维摩乡中心小学蒋坤老师以《遇见更好的自己——教师的自我关怀》为题为全乡教师开展了一次心理健康专题培训讲座。

(5)心理教育的学科渗透。各校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也并不是孤立地进行,而是与其他学科的教学渗透起来,全方位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6)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我们结合“小手拉大手”人居环境整治和“绿美校园”建设工作开展五育活动,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劳动实践,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达到“德育养心”、“智育立心”“美育润心”“劳动强心”、“运动健心”的效果。

(7)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精神,根据《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同上一堂心理健康课”的通知》要求,乡中心小学积极组织各校园开展“同上一堂心理健康课”活动,总观看人数达9055人,其中教师观看人数386人,学生观看人数458人,家长观看人数458人。同时,为进一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各校通过心理健康专题讲座、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8)开展心理测评。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组织全乡9所小学四、五年级1586名学生开展了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经测评及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形成报告。

3.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规范法治教育工作,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

(2)积极配足配齐法治副校长(9人)和第二班主任(10人),为其发放聘书,积极邀请法治副校长和第二班主任到校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和法治讲座。本学期共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20余场次,覆盖学生5200余人,第二班主任入班开展主题宣讲30余场次,覆盖学生900余人,涉及“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诈骗、防交通安全”等内容。

(3)积极落实“普法强基”行动,通过校园法治教育和校外法治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师生学法、知法、用法。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法治在线答题活动,提升师生法治意识。

(4)强化法治宣传,在法治副校长和第二班主任的宣传外,积极利用学校阵地,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宣传。

4.强化学校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情况。

各学校不断加强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各校按照学生人数 600∶1 的比例配齐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卫生保健教师或卫生健康副校长,督促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截至目前,全乡各学校已配备卫生保健教师31人,健康副校长2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人。截至目前,全乡22所学校(园)已全部设健康副校长,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累计40余场。

5.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结合绿美校园建设的契机,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本学期组织各校园完成校园文化建设方案和“一校一品”品牌创建特色方案的汇编上报,并积极推动各校园逐步打造本校校园文化。

(二)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1.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学校不断完善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全乡22所学校(园)均已逐级签订《校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压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结合《文山州学校安全管理十条》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日巡查,周排查,每月一次大检查”制度并做好台账收集,通过日常排查校园欺凌、学生矛盾、性侵等线索,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各校已累计排查88次,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做好登记、整改、复查等闭环管理工作,以排查促整改,以整改促安全。

3.加强校园安防建设,不断提升校园安防能力

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补齐“三防”短板。全乡已全面完成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四个100%达标任务,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共29人,配足“一校一警”共22人。所有学校实现全封闭管理,一键式报警装置和重点部位监控视频与公安联网。

4.推进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各学校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家长会或主题班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签订一份防溺水承诺书、周末和节假日每天开展一次安全打卡”。累计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44校次,召开主题班会420余校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6828份,签订防溺水承诺书6828份,开展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420余校次。常态化开展防溺水日安全打卡12.9万人次,推送防溺水消息40余条。

(2)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各学校通过召开交通安全专题会、警示会、发放《交通安全告家长书》、签订安全承诺书、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等措施,不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已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6次、校车安全管理专题会2次、警示教育23校次(包含各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6828余份。同时,不断加强校车管理,现登记报备4辆校车已由文山交通运输集团、交管部门及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全方位监控,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3)开展“一号检察建议”专项行动。各学校通过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男性教职工包保制度、女生宿舍管理制度、防性侵宣传教育等措施,本学期末按照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六条措施,持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检查2次,对全乡教师入职查询386人,均无犯罪记录;8所寄宿制学校中女生宿舍己实行全封闭管理,签订承诺书386份(包含幼儿园教师)。

(4)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效,按照年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以食堂“6T”实务管理和“互联网+明厨亮灶”为抓手,不断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全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均实施“6T”管理。现正在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模式,已安装完毕正常使用20所,未安装2所(新增民办幼儿园)。有效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防范能力。截至目前,已开展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培训2期,参训人员160人次。

(5)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学校通过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追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病愈返校制度,不断加强流感、手足口病和其他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改善学校卫生环境。截至目前,已开展防传染病宣传主题班会200余次、发放告家长书6828余份。

(6)加强防电信诈骗工作。各学校通过教职工大会、主题班会、悬挂宣传布标、发放《致全乡干部职工的一封信》和《致全乡人民群众的一封信》、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等措施,不断提升教职工和家长的识骗、防骗能力。截至目前,各学校已累计召开教职工大会40余次、主题班会400次、发放致干部职工一封信386份、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教职员工386人。

(7)加强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各校完善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准入和实验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开展校内老旧建筑、电气设备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校已进行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88次,发现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

(8)加强禁毒防艾工作。各学校通过加强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创建、开展“青骄第二课堂”学习等措施,不断提升师生禁毒防艾意识,提升师生防范能力。截至目前,各学校已召开禁毒防艾教职工会40余次,主题班会400次,发放宣传资料6828份,参与青椒第二课堂学校9所,参与师生1823人,参与率、测试率均100%达标。

3.强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0月30日至11月1日,乡党委政府、维摩乡派出所、市管所、卫生院、中心校针对城区校园周边开展了为期2天的综合整治,各学校同步开展整治工作,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

4.铸牢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1)。强化校园安全教育培训。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利用安全教育月、综治法制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11.9”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等载体,通过班会、校会、广播、板报、电子屏幕、专题讲座、横幅、网络等渠道,开展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全民国防教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共聘请法治副校长20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7场,受教育学生4565人。

(2)抓实应急演练。完善《校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实操手册,按照小学每月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的要求,针对性地开展火灾事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寄宿制学校开展夜间应急演练。开学至今,各校已开展反恐防暴、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食物中毒、地震消防演练等72次,参与师生20万余人次。

5.强化督导检查。乡中心校每月落实安全大检查,对落后学校进行多次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9月份以来,下发整改通知书幼儿园2所,约谈校园长、德育主任共8人。

(三)其他工作:民办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本学期民办教育有序开展,公民办幼儿园相互融合开展教研活动,做到外援内助的效果,安全工作有序开展,未出安全问题。希望之星幼儿园综合评估为二级二等园,13所幼儿园全部报送平安校园申报并通过县级评估。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保健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管理人员能力参差不齐,不够专业,缺少专业培训,兼职较多,管理人员不足等。校园文化建设涉及系统化的布局与设计,目前推进较困难。

2.工作开展统筹谋划不到位,上下联动不够好,各校园执行力不强;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推进不平衡;宣传引导效果不佳,工作氛围不够强。

3.责任落实有差距。通过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督查,召开专题会议,多数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但仍有部分工作压得不实,安全意识不强,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4.宣传教育有差距。部分学校宣传教育讲形式,工作不够深入,落实不到位。受疫情影响,学校召开家长会只能通过线上开展,对家长的宣传缺乏实效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压实责任。不断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机制。明确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起学校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制度,层层签订校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2.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注重教育效果,不让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开展好开学“安全教育周”活动,实现安全教育每天一提醒、每周一教育、每月一次主题教育机制。定期开展预防溺水、反恐防暴、防范电信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地质灾害防范、预防性侵害、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校园欺凌防范等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努力提高学生安全自护自救能力,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道德意识,继续加大常规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心理健康等教育。促进学校“五育”并举,狠抓行为养成教育,着眼于学习、卫生、礼仪等方面的习惯教育。

4.进一步推进“小手拉大手”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改善校园环境和人居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卫生工作取得新成效,引导全乡学校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持续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特色品牌。

四、总务工作

(一)资金筹措、内外协调方面

反映,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对我乡每所学校发生的每一笔经费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规范记录,反映在账簿和报表中,以备随时查阅。我乡中心小学总务处已对日常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能做到条理清晰、账实相符。从原始发票的取得都是正规化、标准化。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

资金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和学校发展的血液,我们开源节流,较大的绥解了学校的资金压力,保证了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

在对外联系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始终把学校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维护学校的整体形象。以年初计划安排的经费为限,尽力使所花费的每一分钱都有回报为基本准绳,时时不忘宣传学校,为学校整体发展尽最大努力。

二、财务会计预算方面

预算,也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预算包括成本预算、工资预算、费用预算等等。在费用预算上采取分村、校预算,随时都可以查出各村、校每个月实际发生的费用。

“凡事预则立”,学校全体财务人员在学校领导和有关专家的指导、帮助下,总结以前一年度会计预算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年度财务工作目标,通过会议研讨、日常交流、向专家请教、向兄弟单位学习和再实践再总结等多种形式,事先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对会计预算资料的要求,利用现代化的会计预算手段,精心组织、设计学校的会计预算体系和会计信息报告系统。在符合国家正常财务预算对财务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利用电化手段设置了财务预算体系,为领导的决策,上级主管部门、财政、税务监督,内部各村、校点使用资金等多方面及时提供了大量真实、完整、有用的财务信息。

(二)坚持会计创新,克服工作中的种种压力与困难,在会计人员较少的情况下办理了大量事项,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绩。

近年来由于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学校财务工作压力日易显现。为适应财政、物价、工商、税务体系的要求,全面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确保学校的利益最大化,在进行账务处理的过程中,资产的购置支出不得两次进入成本。中心小学总务处在相关领导与有关专家的指导、帮助下,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原来学校统一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预算模式进行分事业支出和商品支出分别会计制度进行会计预算,即将学校商品支出的资产购置采用商品预算的模式,分次计提折旧的方式进入成本,为学校节省大量的资金流出,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财务基础。

三、财务会计监督方面

监督,是财务工作的另一项基本职能。首先是每所学校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不能无意的为一些工作人员创造犯错误的氛围。在这方面,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铁面无私从不放过任何不合理事情;其次是对学校整体资产进行监督,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以保证学校财产不受侵害。

中心小学总务处全体人员坚持从细微处入手,按国家财务规定对每一笔收支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控制现金的支出,对超过现金限额的支出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加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定期进行资金核对。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完整。进一步加强资产和财务票据的管理,采取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中做好各种财政、税务票据的领用、 库存等的账务登记工作,每次都向领用人书面交待清楚各种票据的使用规定、注意事项等相关的事宜,及时核销各种票据以确保学校的所有收入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严格实物资产的入库手续,从源头做好学校的财务监督工作。

财务“收支两条线”是学校所有财务工作都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的财务纪律,就是所有的财务收入都必须专储统一的财务账务,所有的支出都必须按学校事先规定的用款手续办理用款,涉及财政性资金收支内容的还必须按国家财政性资金收支的规定办理预算外资金的财政专户交存、返还和资产购置、日常大宗消耗的政府采购。做好学校的财务票据管理工作就是做好了财务“收支两条线”的源头控制工作,财务室正是从这一关键的源头控制入手,严格区分学校的收支,做到全年财务收支无差错。受到学校领导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好评。

四、经费管理

管理,是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首先是为领导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数据,乡中心小学总务处能够随时完成学校领导和各处室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其次是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对学校存在的不合理现象,总务处已提出合理化建议,大部分已被采纳。

科学合理编制学校收支计划,并对计划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资金,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积极开展财务分析工作,确保学校财务活动的效益性,开展了预算内经费管理、预算外经费管理和往来款项管理和其他工作。

㈠预算内经费管理工作

预算内经费全部由财政拨款,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奖金、离退休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办公业务费等开支。主要通过以下工作来实现经费管理。

1、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奖金、离退休费等。

2、按期上交职工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

3、办公业务费开支严格执行副校长财务负责人审批,报销时必须凭原始凭证据实列报,不能以领代报或以借代报,手续不完善、票据不正规和非正常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采购、维修大额开支按“三重一大”的程序研究决定,并签订采购、维修合同、验收清单等,上报相关部门,完善控购手续后方可执行。

(二)预算外经费管理

预算外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学前教育保教费、勤俭收取,票据规范并及时专储。主要用于学校的办公费及自请职工工资开支。

(三)往来款管理

往来款主要有书款、计算机工程款、教学奖惩、单位款等,往来款一律执行专款专用,绝不挪作他用。

(四)其他工作

1、按时完成年终奖金审批、年终考核晋档和职称变动晋档工作。

2、认真进行学校财产上报,防止学校资产流失。

3、录入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完善单位人员人事工资档案,为高效管理奠定基础。

4、高质量、高要求完善预算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务处、综合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教育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3人(离休0人,退休15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4565人。年末遗属1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58812874.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785218.18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656.75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03145.73元,增长14.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52548.06元,增长14.97%,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清缴以前年度保险;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49402.33元,下降84.38%,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其他收入是砚山县税务局返个税手续费3619.25元,中共砚山县委教育工委补助下级2022年党费3037.50元,青少年活动中心活动补助款4000.00元,乡政府工作经费17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58806218.18元。其中:基本支出48239994.05元,占总支出的82.03%;项目支出10566224.13元,占总支出的17.9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18082.65元,增长14.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48141.48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根据会计核算要求2023年将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等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列支;项目支出增加10566224.13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会计核算要求2023年将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等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列支;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239994.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198271.77元,占基本支出的99.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722.28元等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66224.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653995.05元,水费159953.40元,电费288772.96元,邮电费12800.00元,差旅费78369.63元,维修(护)费49932.10元,培训费55917.00元,公务接待费3411.00元,劳务费1407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75.87元,生活补助4566707.80元,助学金4495045.32元,奖励金165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5647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85218.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增加7661180.15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清缴以前年度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民族运动会奖励;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487373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4483512.40元,单位正常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223.29元,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81525.32元,资本性支出15647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7107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31158.32元,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支出159692.76元,死亡抚恤金180227.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6855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257221.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884732.28元,工伤保险缴费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26603.2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553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83.80元,决算为1768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33.80元,决算为14275.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71%,完成年初预算的30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50.00元,决算为34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29%,完成年初预算的26.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83.80元,支出决算为1768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33.80元,决算为14275.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50.00元,决算为34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因公务用车严重老旧,维修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检查工作、其他乡镇学校教学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764.08元,下降66.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088.08元,下降6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76.00元,下降43.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上下级业务往来、培训、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检查工作、其他乡镇学校教学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资产总额56459652.19 元,其中,流动资产295874.31 元,固定资产56163777.88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81777.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98426.12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0255.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0255.8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0255.8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0255.8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教育支出。

(七)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八)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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