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5 10:34:58     来源: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阅读次数: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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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县级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各乡镇、县直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3.负责全县公务用车计划的编制和车辆配备、购置和更新报废的申报审核及车辆资料的管理工作。

4.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公务活动中重要宾客的接待服务工作。

5.负责县级重要会议和会务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工作。

6.负责县级重要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审核、结算工作。

7.负责指导各乡镇、县属有关部门大型公务接待工作。

8.负责民族文化体育中心会务场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9.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等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0.负责保障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督导工作、下乡调研等集中性公务活动,参加省州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州委、州政府安排的集中、交叉检查,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公务用车需要。

11.负责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车辆的调度、使用、监管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按规定做好公务用车的保障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节能与公务用车管理股、物业管理股、会务与接待股、财务财。

所属单位1个。

1.砚山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开展公务接待规范性整治。把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作为当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2.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保留车辆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提高保留车辆的使用效率,推行县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社会化租赁车辆“1+1”模式,探索社会化供给。

3.探索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规范运行。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强化对后勤服务社会化机构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推进全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规范运行工作。

4.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024年,我局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继续督促今年无法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的2家单位自行投入人力物力进行创建,积极争取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以考促建,确保全县100%县级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建成节约型机关。加大新能源车的推广力度,今后凡是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公务用车优先推介采用新能源车。

5.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和加强易地调动和交流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规范化管理,细化措施,明确管理单位与使用单位职责。加强办公用房信息化系统建设,优化资源配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53辆,实有车辆4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0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9.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37.43万元对比增加1271.9万元,增长151.88%,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砚政复〔2023〕571号文件,将全县297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纳入我单位统一管理,增加了本单位本年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09.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9.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9.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837.43万元对比增加1271.9万元,增长151.88%,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砚政复〔2023〕571号文件,将全县297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纳入我单位统一管理,增加了本单位本年预算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9.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0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4.93万元,与上年455.47万元对比增加1359.46万元,增长率298.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砚政复〔2023〕571号文件,将全县297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纳入我单位统一管理,增加了本单位本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294.4万元,与上年381.96万元对比减少87.56万元,下降率22.92%,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其他财政补助人员绩效奖资金项目支出未再列入预算,砚山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46.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736.54万元,公用经费15.45万元,项目支出294.4万元。用于保障人员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资和工资福利等支出,及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38万元,公用经费0.03万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3.54万元。用于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0.99万元。用于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3.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3.24万元。用于保障缴纳单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11万元。用于保障缴纳单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基本公务员保险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万元。用于保障缴纳单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公积金17.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7.65万元,用于保障缴纳本部门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14.93万元,项目支出294.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6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7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6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1.2024年预算采购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1年1万元;

2.2024年预算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年0.7万元;

3.2024年预算采购机动车保险服务1年0.3万元;

4.2024年预算采购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1年40万元;

5.2024年预算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年34.5万元;

6.2024年预算采购其他保险服务1年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6.74万元,较上年214.2万元增加62.54万元,增长29.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主要因为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6.74万元,较上年60.1万元增加26.64万元,增长44.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3次,共计接待3985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县领导交流房项目,接待业务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0万元,较上年154.1万元增加35.9万元,增长23.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万元,较上年154.1万元增加35.9万元,增长23.2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

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较上年新增1辆公务用车,另预算支付以前年度尚未结清的公务用车修理等运行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继续认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相关制度及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严格管理好项目资金,争取在厉行节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办公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事业单位,故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228.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3万元,固定资产212.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295.2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87万元,下降22.65%,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8.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000111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情况表171047008127900813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