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7 17:05:23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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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学校生态风清气正。一是思想引导到位,二是廉洁提示到位,三是责任压实到位。四是派单下发到位。五是通报晾晒到位。

2.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学校发展平安和谐。一是责任压实到位,二是风险排查到位,三是安全宣传到位。

3.建好清廉校园,确保育人环境清澈见底,一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二是规范经费管理制度,三是深化食堂管理工作,四是清廉校园建设向好,五是绿美校园创建见成效。

4.盯教育教学,确保办学水平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好行政班子建设,二是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三是抓好教育常规建设,四是抓好学生管理建设。

5.抓好后勤财务管理,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学校生态风清气正

(1)思想引导到位。坚持以身边事“以案为例”,以片中人守牢廉洁底线,先后组织观看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深入学习全县教育系统关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覆盖教师244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砚山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月提示》,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13次;以书记(校长)同上一节思政课深入开展廉洁教育,深入学习张桂梅等同志先进典型事迹,大大增强全镇教师对“廉”与“洁”的理解,全面提高全镇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入脑入心。一年来,书记(校长)同上一节思政课8节。

(2)廉洁提示到位。坚持把廉政谈话作为第一防线,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一年来,中心学校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挂钩学校都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主要领导对中心校人员、各党支部书记、校长、主任进行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国庆前廉政提醒谈话5次。及时对全镇244名教师全覆盖开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及个人“八小时”之外、婚丧喜庆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切实形成树形象、测风险、防腐败的良好工作格局。

(3)责任压实到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抓严职责履行,抓明责任内容,抓实责任传导,及时对镇属各党支部书记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计14份。有效组织全镇教师签订《江那镇中心学校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江那镇中心学校教师廉政承诺书》共计488份。

(4)派单下发到位。坚持实行党风廉政派单责任制,建立校级党政领导“一人一档”履责档案,做细主体责任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全程监督。一年以来,共派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20份、并落实到位,切实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通报晾晒到位。依托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大起底、大排查,对一切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隐患点“亮剑”,拿出实招“对事不对人”一抓到底,坚决守住江那教育不出事、不出大事的安全底线,确保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得到永久捍卫。期间,对纪法考试不重视、工作涣散的人员通报2起,涉及21名教师。

2.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学校发展平安和谐

(1)责任压实到位。全镇各校(园)不断完善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坚持严的主基调贯彻始终,以明确责任倒逼责任压实不落空。一年来,全镇各校(园)逐级签订《校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39份。

(2)风险排查到位。全镇各校(园)严格落实“日巡查,周排查,每月一次大检查”制度,并做好台账收集,通过日常排查校园欺凌、学生矛盾、扫黑除恶、性侵等线索,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落实校园联防联控协查机制,确保校园内外安全稳定和谐。一年来,全镇各校(园)已累计开展自查123次。积极配合属地政府联合6部门开展全镇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人,共清理流动摊点15个,检查商店15家,小吃店4家,处置乱停乱放车辆5辆,排查隐患问题9个,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3)安全宣传到位。全镇各校(园)及时通过班会、校会、广播、板报、电子屏幕、专题讲座、横幅、网络等渠道,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一号检察建议”、“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禁毒防艾”等安全主题教育。一年来,全镇各校(园)共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39场次,召开主题班会150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8413份,签订防溺水承诺书8413份,开展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78次;召开校园交通安全工作会8次、校车安全管理专题会2次、警示教育39校次、发放告家长书8413份;开展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培训4期,参训人员84人;开展防传染病宣传主题班会300次、发放告家长书8413份;开禁毒防艾专题会39次,发放宣传资料8413份。

 3.建好清廉校园,确保育人环境清澈见底

(1)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2022年秋季学期末,及时督促全镇公(民办)幼儿园有序退还幼儿1个月的保教费和伙食费。

(2)规范经费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认真执行《砚山县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坚持凭《收费许可证》收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票据,严格执行预算外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截至2022年12月20日止共支付公用经费1237926.91元,安保服务费168000元,营养餐加工费172635.00元。

(3)深化食堂管理工作。与营养餐派送公司相互对接,要求各校食堂建立完善物品采购制度,严格按“阳光采购”规定运行。收到实物后,每月对食堂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公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2022年秋季学期收到教体局拨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384943元,收到五所寄宿制学校学生自交伙食费446100元,共收到1831043元,共支付砚山县驰越食材配送有限公司食材款1821460.91元。

(4)清廉校园建设向好。借乘“清廉学校”建设东风,积极把“清廉干净作为校风的重要内容,融入学校办学的精神和灵魂,深入推进“清廉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支部,努力营造“崇廉、奉廉、赞廉”的校园文化氛围。一年来,有力创建县级“清廉学校”5所。

(5)绿美校园创建见成效。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规划,我镇郊址小学、舍木那小学和两勒小学作为首批打造的学校,中心学校及时成立了工作专班,提前谋划,协调统筹各方力量,结合学校实际,截至2022年12月学校累计投入资金114070元,并已顺利通过县教育体育局的考核验收。

4.紧盯教育教学,确保办学水平高质量发展

(1)抓好行政班子建设。坚持校级领导能上能下原则。一年来,中心校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理论,带头钻研教材,深入带领课题研究团队进行州级课题《“双减”背景下小学作文教学策略研究》实践探索。通过以身作则进行“课堂研讨共引领,带头示范促提升”教学研究活动,有效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切实形成榜样示范效应。

(2)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及时组织教师分层分类集中学习2022版新课标3次。坚持“以研促教”,先后与县一小、县三小、八嘎乡中心校、干河乡中心校进行教研活动4次,涵盖英语、语文、数学等科目,大大促进教师业务水平明显提高,有效实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切实激发学校教育发展呈现新活力。

(3)抓好教育常规建设。全面落实教学工作的“十字”方针及加大推门听课力度,严格按照每周3天进校检查抓好落实。重点防止应付式课堂滋生,全力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向40分钟要质量。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模式,根据学科的性质和教材的特点、学生的年龄特点及班级的实际情况,鼓励教师用好“五步教学法”。2022年秋季学期以来,教务处听课共计300余次,全覆盖12所小学,有效对教学秩序、教学常规、教研活动形成常态机制抓深抓细,有效促进全镇各校校风、教风、班风有形转变。

(4)抓好学生管理建设。加强对学生行为习惯教育,多形式开展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落实问题学生谈话制度,在谈话中争取学生的信任,主动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加大感恩教育融入,让学生学会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党和伟大的祖国;加大鼓励融入,让学生有学习的内动力。

   5.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2022年,我镇共有大花园综合楼、宿舍楼、子马小学综合楼、铳卡小学宿舍楼、成龙小学宿舍楼5个复工项目和大外革小学综合楼、子马小学宿舍楼2个新建项目。以上7个项目砚山县委县人民政府“一校一策”有力推进,截至12月,大花园综合楼、宿舍楼、铳卡小学宿舍楼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其余项目正按预定工程进度稳步推进。

6.喜迎学校佳绩,确保信心倍儿足

通过一年来的辛勤付出,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成效显著。其中张云杰、赵水莲、邹宝润、张宗利被砚山县教育体育局评选为砚山县学科带头人;李梦、沈德瑞、张帮林、赵德敏、冯春丽被砚山县教育体育局评选为砚山县骨干教师。李吉凤、谭建瑛等8名教师被评为砚山县“优秀教师”;江选龙被评为砚山县“先进教育工作者”。9月份,我校选出的9幅师生书画作品参加县2022年“迈步新征程”暨第四届“七花杯”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书画大赛,教师获得县二等奖5个,学生获得县二等奖2个,何焕卿老师被评为县优秀指导教师;江那镇中心学校荣获“优秀组织奖”。10月份,江那镇中心学校教师代表在砚山县人民政府举办的第八届气排球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在江那镇人民政府举办2022年气排球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同月选送张昌桢、沈德瑞代表第一学区一在2022年砚山县中小学教师高效课堂教学竞赛中,张昌桢老师荣获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一等奖,沈德瑞老师荣获小学英语学科二等奖,张云杰老师荣获优秀指导教师奖。12月份,李发强老师的课件《开国大典》在文山州2022年教师信息化应用交流活动中荣获三等奖,同月,在县教研室教学质量抽测中,大外革小学喻清老师任教的一年级(2)班语文平均分排在县第二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务处、综合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2人(离休0人,退休252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44,182,368.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35,976.11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6,392.08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46,410,684.38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28,316.19元,下降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74,708.27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困难,本年清算公用经费力度减小且未下拨并列支工会经费,导致本年公用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46,392.08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收到国家金库砚山支库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600.93,收到砚山县教育工委2021年度党费返还款4,148.55,收到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拨入捐赠款62,385元,收到砚山县委员会助学捐款10,000元,收到上海市静安区闸北第三中心小学义卖捐款定向捐赠款63,757.6元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44,342,082.91元。其中:基本支出44,342,082.9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46,671,248.57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29,165.66元,下降4.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99,165.66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本年清算的社会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减少、因县级财力困难,本年清算公用经费力度减小且未下拨并列支工会经费,导致本年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无乡村少年宫项目,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342,082.91元。与上年支出合计46,671,248.57元对比减少2,329,165.66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本年清算的社会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948,094.79元,占基本支出的9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3,988.12元,占基本支出的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99,839.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46,641,248.57元相比减少2,441,409.19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本年清算的社会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35,207,63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6%。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及公车平台的正常运转等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50,40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主要用于学校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56,36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教师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85,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教师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00元,支出决算为8,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7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00元,支出决算为8,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本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44.01元,下降6.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4.01元,下降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本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42,381,570.93元,其中,流动资产689,346.15元,固定资产41,692,224.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4,531,634.0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49,93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777,720.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8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89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5,89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0901111

砚山县江那镇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31013052248463.xls.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