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4 16:25:36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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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拟订并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组织拟订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砚山县行政区域内的一般经济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和乡村公路的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和管理。负责地方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地方公路路产路权。

5.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航道管理养护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水运的行业管理。

6.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的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执行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7.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8.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0.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与行风建设;研究提出交通行业改革与结构调整意见。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活动,结合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和州委州政府文山专题会的会议精神和要求,对标对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六大战役提出的综合交通网络攻坚战实施方案,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千方百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俯下身子摸清情况,克服困难拉高标杆,高位推动项目建设,按照省、州建设时限要求,倒排工期,进场施工队督促指导、协调服务,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抢抓工期,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今年下达的任务。

2.千方百计加快配套资金筹措。按照上级下达的建设计划及农发行支持的贷款项目,极协调农发行贷款,积极争取资金,解决配套资金的难题。做好自然村进村道路原中标单位的收方结算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千方百计加快推进丘砚高速土地占补问题。积极协调文山监狱搁置争议同意进场施工,并按丘北至砚山高速公路(砚山段)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对有争议的地块按未施工前砚山县和文山监狱共同认可的现状,做好证据保全,待争议解决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补偿。

4.千方百计加快丘砚、那兴高速公路所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问题。由于我县现有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仅能满足云南绿色铝项,为尽快落实两条高速公路所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建议在项目用地报件上报时,由项目方筹集资金在州内购买调剂安排。

5.千方百计加快对接绿色铝产业园铁路专线有关事宜。加强与省、州有关部门对接,结合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和砚山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协调将丘北至砚山至文山段铁路按客货共线进行规划,将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至文山段纳入沿边铁路蒙自至文山段的连接线按客货共线一并建设,力争2022年达到开工条件。

6.千方百计加快推进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战役任务落实。对标县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战役目标任务,加强与国家和省、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邻县(市)规划以及县内各专项规划的衔接,积极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州规划盘子和投资范围,争取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县交运局将在2022年的工作中,砥砺前行,主动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发扬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苦干实干加油干,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优作风,坚决打赢“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战役”,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综合交通运输工作答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内设机构4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综合管理股、综合建设股。

所属事业单位为砚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砚山县交通工程管理站、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126,060.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08,043.07元,占总收入的37.4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5,718,017.47元,占总收入的62.51%。与上年对比减少213,420,897.82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110,852,121.5元。其中:基本支出4,868,763.47元,占总支出的4.39%;项目支出105,983,358.03元,占总支出的95.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06,305,215.17元,下降65.05%,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68,763.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3,748.1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2021年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3,633.6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25,025.81元,占基本支出的90.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3,737.66元,占基本支出的9.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983,358.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458,963.27元,下降66.19%,主要原因征地拆迁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支出1,272,900.00元,自然村进村道路和工业园区承接产业加工区2号路项目补助资金支出7,500,000.00元,狮子山至城脚土地卫片执法土地复垦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0元,砚山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24,995,900.00元,过境线支出3,018,600.00元,砚山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00元,划拨丘砚公司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10,738,017.47元,划拨那兴公司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17,647,208.56元,园区2号路建设项目33,420,000.00元,2020年省级资金补助水上安全项目专项资金39,200.00元,云桂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费166,032.00元,2019年省级转移支付额度州下达2018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支出6,060,500.00元,港口建设费收入地方补助资金20,000.00元,项目前期经费10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37,263.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59%。与上年对比减少33,694,111.9元,下降47.5%,主要原因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减少34,292,15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5,29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94,01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1,27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燃油补贴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5.交通运输(类)支出33,036,08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农村公路建设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278,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278.65元,完成预算的,2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575.65元,完成预算的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03元,完成预算的13.5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9,652元,下降6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487.09元,下降7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91元,下降5.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75.65元,占89.71%;公务接待费支出2,703元,占10.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75.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575.6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0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0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737.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183.13元,下降23.48%,主要原因差旅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用、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资产总额146,623,788.89元,其中,流动资产145,020,320.64元,固定资产1,032,671.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70,796.4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971,301.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1,119.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6623788.89

145020320.64 

1032671.78

431969.09

165455.63

0 

435247.06 

0 

0 

570796.4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是指本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四)项目支出: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4800201111

20221122103012086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