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0 08:25:37     来源: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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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府机构改革后我局各股室的工作职责作了很大的调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由项目管理所负责,项目所工作职责作了较大变更,面对新的工作任务项目管理所认真学习并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务实,并积极配合局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各项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我局1-11月在库项目21个,1-11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为24.09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10个,累计完成投资17.73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73.6%预计全年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09亿元。

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及预测完成情况1-3季度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累计完成7.82亿元,与去年同期比增长28.5%(去年同期数为6.00亿元)。预计1-4季度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累计可完成17.6亿元,与去年同期增长30%(去年同期数为6.00亿元)。

房地产业销售面积完成情况及预测完成情况1-11月房地产销售面积累计完成20.06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比下塌29.5%(去年同期数为29.2万平方米)。1-4季预计可完成23.06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比下塌3.8.5%(去年同期数为37.6万平方米)。

房地产从业工资总额完成情况及完成情况

1-3季度地产业工资总额1949.2万元,与去年同期增长4.2%(去年同期数为1870.3万元),省返数据为增长3.6%,该数据为2021年完成数(错季考核)。

2.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市政道路建设。2017-2021年期间,我县投资3.7亿元,共建设及改造46条市政道路。其中:新建砚康路、砚兴路、安平路、兴凤路、城镇上山道路、第四中学、第五中学周边市政道路等共计7条市政道路;实施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砚华中路、嘉禾三路等2条市政道路,完成路面及地下管网改造1.4公里、人行道海绵城市改造2.8公里通过实施砚山县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平远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共完成37条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铺设柏油路24公里,人行道小板修复、透水混凝土改造59.2公里,同时按标准完善了各类交通标志标识的安装设置。新建及改造的市政道路投入使用,有效地改善我县的发展条件、提升我县的总体形象,解决了群众一直困扰的出行大难题通过实施砚山县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完善了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了城市主干道通行能力及城市防洪排涝功能,同时改善了城市环境和提升了城市形象。

公园广场绿化建设。2017-2021年期间,我县投资3.9亿元新建、改造公园广场7个。其中:新建砚安孝文化公园、城北公园,砚安孝文化公园于2020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城北公园于2021年3月建成;续建民族文化广场并于2021年10月基本建成,竜白生态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已完成环湖截污、水库清淤换填、截洪沟、亲水平台、表流湿地等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完成约85%,场地清表、整形等工作完成70%;补水工程完成90%;表流湿地、亲水平台等工程完成约80%;通过实施砚山县重要节点提升改造工程,现已完成兴城广场、墨山公园、街心花园提升改造并投入使用,同时完成了七乡大道、兴城大街绿化补植补种,补植补种行道树1001棵,矮灌及花卉种植1108平方米。6座公园广场的建成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砚山城市品位,展示城市新形象,改善了人居环境,增强了居民的幸福感。

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我县自2019年以来,共实施了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概算投资1.1亿元。其中:砚山2019年铳卡警官小区片区改造项目涉及6个小区293住户19住宅楼,改造面积约4.15万平方米砚山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5个小区20栋数269户,改造面积3.158万平方米;砚山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涉及4个小区,改造17栋房屋260户,改造面积3.95万平方米。该三个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主体修缮加固,新建集中充电棚、天然气管网、视频监控设施、照明设施、供排水管网、绿化、通讯网络、道路等提升改造。截至目前2019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在改造中,预计2022年5月完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已于2021年8月15日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地矿小区居民楼外墙改造。

乡镇区公厕建设。2017-2021年期间,我县投入1970万元共建成投运乡镇区公厕48座,其中:2016年建设公厕7座,2017年建设公厕5座,2019年拆除重建6座、提升改造19座。各乡镇已达到乡镇政府所在地3座/平方公里、行人步行3-5分钟能就近找到公厕的目标,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如厕难的问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没有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项目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18,70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8,709.4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同期收入1,187,803.33对比增加130,906.09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18,709.42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609.42元,占总支出的99.84%;项目支出2,100元,占总支出的0.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支出1,187,803.33对比增加130,906.09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6,609.42元。与上年同期支出954,496.41对比增加362,113.01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0,498.44元,占基本支出的97.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110.98元,占基本支出的2.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1-11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为24.09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10个,累计完成投资17.73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73.6%预计全年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09亿元,用于开展市政道路监督的经费支出2,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开展市政道路监督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709.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支出1,187,803.33对比增加130,906.09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04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7,612.52,死亡抚恤3,432.00。

  2.卫生健康(类)支出61,44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37,579.45,公务员医疗补助15,624.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42.47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902,13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02,138.98 

  4.住房保障(类)支出84,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4,08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支出0对比增加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29,837.76,其中,流动资产5,673.76,固定资产24,164.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25,083.1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245.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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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 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33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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