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4 11:04:33     来源: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阅读次数:1524

 监督索引号 53262200473201000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制度;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监管;负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过程的相关投诉和举报,协助调查并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3)负责县级部门划入的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和垂直管理部门实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和办理。

(4)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负责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监管。

(6)负责协调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介代理机构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

(7)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与各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等基本程序和环节,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负责制定审批标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等),并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工作。

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

承担县级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承担收集、存储和发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工作;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和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设施;承担本单位日常规范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承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职能: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承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针对财政资金困难,短时间内无法实施新新政务服务中心装修的实际,多方争取资金30余万元更换了大厅大门、群众办事巴台椅,购置了落地显示屏、“好差评”评价系统,增设了职工驿站、母婴室、心脏除颤仪等便民设施。坚持“守得住、能办事、便监督”的原则,实施了乡村两级104个站点为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其中实施新建站点58个、改扩建站点27个、整合站点19个,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扫印机、高拍仪等设施设备,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

2.加快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全面加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建设要求,完成本地化要素信息录入,全力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强力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网上可办”。按照全省“一网通办”要求,砚山县积极推广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在6月5日开展窗口部门全员业务培训,统一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审批业务,加大“好差评”运用推广,引导办事群众及时主动开展服务评价。2021年,通过全省一体化平台承接配置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321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65.48%;“一窗分类受理”率86.56%,“最多跑一次”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67.34%;全县各级各部门汇聚到“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好差评”系统办件信息共29254条,好评率100%。

3.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完善、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察”工作门户试运行工作。及时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省工作门户各功能模块进行模拟演练,按时限完成国家监管平台监管事项目录认领、检查实施清单完善工作,录入存量监管数据。截至目前,各监管部门共完成监管事项认领937项,录入检查实施清单870项,完成率99.43%;全县完成监管行为信息采集1394条,产生监管行为事项105项,全县监管事项覆盖率11.21%。

4.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严格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认真学习借鉴先改试点地区经验,积极探索改革的具体路径和方法。草拟了联席会议制度、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制度、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容缺受理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事项集合办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制度、专家评审制度、行政审批现场踏勘实施办法等八项改革配套制度报县人民政府下发。2021年4月13日批准设立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股所及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目前正开展划转事项备忘录的签订、流程梳理等前期工作。

5.扎实抓好全县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按要求组织梳理《砚山县有关部门权责清单(2020版)》,现已完成县级32家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和公布,11个乡(镇)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基本完成。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平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发〔2020〕13号)要求,结合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承接事项,梳理形成平远镇权责清单146项。

6.强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完善电子化交易平台,逐步达到全过程电子化,搭建完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与投标保证金系统互联投入运行,严格标准,规范行为,实现投标保证金代收代付管理。推动电子营业执照、推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保函的方式作为投标保证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减轻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完成远程异地评标联调,中心电子化业务取得新突破。2021年共完成交易项目156个,交易金额共计5800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共交易114个,交易金额20682.16万元;工程建设项目共交易22个,交易金额5571.9万元;国有土地项目共交易8个,交易金额31453.11万元;国有产权项目12个,交易金额298.04万元。

7.强抓政府采购工作,采购行为得到创新。开启我县电子化投标新模式,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为投标人节约了投标成本,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效助力。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建立了砚山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正式运行,极大的方便了各采购单位开展采购。政采云平台运行以来,砚山县各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的订单数为668个,采购金额共计1773.3万元,节约资金266.5万元,节资率为1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独立法人事业机构。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砚办发〔2019〕39 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务服务股、经济审批股、建设审批股、社会审批股、综合审批股、交易监督股、信息技术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所属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分为综合服务股、受理服务股、交易服务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机构规格为不定级,所属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1年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979,824.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9,824.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11,816,344.26元对比减少5,836,520.05元,下降49.39%。主要原因分析: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9,824.21元,与上年5,477,744.26元对比增加502,079.95元,增长9.1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增政务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更新维修专项资金;二是新增乡(镇)村107个为民服务中心、站点政务服务专网服务费(2020年);三是2021年支付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医疗保险缴费。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6,338,600.00元对比减少6,338,600.00,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综合来看,2021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5,836,520.05元,下降49.3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995,505.2元。其中:基本支出4,660,428.2元,占总支出的77.73%;项目支出1,335,077元,占总支出的22.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1,043,030.37元对比减少5,047,525.17元,下降45.7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所以,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60,428.2元。与上年基本支出3,769,951.37元对比增加890,476.83元,增长23.6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付2018年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医疗保险缴费等,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18,204.64元,占基本支出的86.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2,223.56元,占基本支出的13.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5,077元。与上年支出7,273,079.00元对比减少5,938,002.00元,下降81.6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1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砚政复〔2020〕597号项目2020年107个村、社区政务服务和为民服务中心专网服务费256800元,用于村、社区政务服务专网服务支出;

2. 砚政复〔2021〕275号项目调整安排政务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更换维修专项经费59827元,用于县政务服务中心设备设施更换维修,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3. 砚财预〔2021〕41号项目砚山县者腊、蚌峨、江那农村信用网点建设资金1000000元;

4.砚财预﹝2021〕41号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专项资金184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5,50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4,704,430.37元对比增加1291074.83元,增长27.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新增政务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更新维修专项资金;二是新增2020年乡(镇)村107个为民服务中心、站点政务服务专网服务费;三是2021年支付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医疗保险缴费等;四是新增农村信用网点建设资金等。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37,98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一般公用经费保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及五险保障、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经费支出保障等。其中:基本支出4,660,428.20元(人员经费支出4,018,204.64元、公用经费支出642,223.56元);项目支出1,335,077.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107个村、社区政务服务和为民服务中心专网服务费256800元、政务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更换维修专项经费59827元、砚山县者腊、蚌峨、江那农村信用网点建设资金1000000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评审费1845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5,83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68,32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工伤、生育保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5,989.24元、事业单位医疗43,246.76、公务员医疗27,282.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811.88元(工伤、生育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3,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600元,支出决算为22,963.4元,完成预算的3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210.4元,完成预算的4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3元,完成预算的6.0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肃预算控制,严控“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2,963.40元与上年50,842.63元对比减少27,879.23元,下降5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210.40元比上年49,877.63元减少28,667.23元,下降5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53.00元比上年965.00元增加788元,增长81.6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处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实有数比上年减少1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10.4元,占92.37%;公务接待费支出1,753元,占7.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1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210.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一部手机办事通及营商环境调研工作、乡镇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项目选址踏勘、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5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一部手机办事通调研及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074.88元,与上年支出933,965.45元对比减少384,890.5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坚持厉行节约,本年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相继减少,劳务费比上年减少等。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具体构成:办公费12,662.60元、邮电费14,946.40元、差旅费18,910.00元、维修费988.00元、培训费7,220.00元、公务接待费1,353.00元、劳务费295,600.00元、委托业务费3,600.00元、工会经费23,262.48元、福利费6,600.00元(职工健康体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10.40元、其他交通费用150,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7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15552378.4元,其中,流动资产210213207.4元,固定资产15505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38600元,无形资产25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38272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01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7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20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215552378.4

210213207.4

1550571


334800


1215771


3538600

25000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5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5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重要资产情况:

其他应收款年末数32000000元。构成情况:应收云南五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预付款32000000元。

在建工程年末数3538600元。构成: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款及监理费。

重要负债情况:

应付职工薪酬年末数362822.18元。构成:应付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应付账款年末数12337784.66元。构成:应付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款11460324.66元、应付文山市鸿业家具销售有限公司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办公桌椅设备采购款358870元、应付昆明金碧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电子设备采购款518590元。

其他应付款年末数32063718.76元。主要构成:应付砚山县财政局国库股划拨云南五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预付款32000000元、应付文山联赢玻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门窗安装及维修款59171.24元、应付其他4547.52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201111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