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审计局是砚山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我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我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按照国家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审计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开展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上级授权审计省、州、县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上级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8)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的绩效进行审计评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级驻境外机构财务收支,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砚山县审计局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提高审计监督成效。
1.落实2021年度中央、省、州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情况。认真筹备召开了砚山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和文山州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对全年审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决算草案编报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砚山县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3.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在对县级部门财务电子数据全面采集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商务局3个单位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对县融媒体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5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审计调查。
4.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为目标,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完成了砚山县交通运输局长徐林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5.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目标任务完成、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完成王世衡同志任中共砚山县八嘎乡委员会书记期间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6.政府投资审计项目。重点关注基建程序执行、工程管理、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建设项目投资完成、交付使用资产等情况。审查工程招投标、监理、合同及工程管理情况、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和投资效益、环境效益。
7.县级安排审计项目。以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促进扶持成效发挥为目标,对砚山县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中央扶持资金)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全面反映扶持资金成效,揭示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推进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项目绩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审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为砚山县审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砚山县审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固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收入合计56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10万元,占总收入的83.5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3.05万元,占总收入的16.41%。
与上年对比部门收入减少 122.82万元,减幅17.8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78.66万元,减幅14.23%;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44.16万元,减幅32.18%,主要原因为,本级拨入执法办案工作经费减少,县级拨入审计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支出合计66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96万元,占总支出的89.09%;项目支出72.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部门支出增加71.49万元,增幅12.13%,主要原因是:使用县级上年结转资金支付中介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8.9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36.05万元,增幅30.0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使用县级上年结转资金支付中介费用增加。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5.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审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11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64.55万元,减幅47.24%,主要原因为审计办案业务项目经费减少,2021年取消同城审计外勤经费,异地审计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办公经费6.57万元,用于报刊征订、审计业务日常办公支出;2.差旅费2.45万元,用于支付审计项目外出调查、执行工作的差旅费;3.维护费1.57万元,用于单位办公区公共设施维修维护;4.劳务费1.3万元,用于支付临时人员工资;5.委托业务费11.3万元,用于档案整理服务费及中介费支出。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及维修维护等。7.奖励金14.63万元,用于支付2021年文明单位奖励金。8.办公设备费25.66万元,用于购买普通电脑、涉密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无人机、办公桌椅、LED显示屏等设备。9.专用设备费4.98万元,用于购买健身器材。10.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2.28万元,用于支付信息维护费、网络设备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72%。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66万元,减幅14.23%,主要原因为拨入执法办案工作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为401.99万元,项目支出为72.1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为36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63.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3万元,资本性支出为32.92元,其他支出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4%。其中:行政运行268.3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费52.2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49.91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事业人员经费;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9.83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奖励补助支出,以及审计机关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6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7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8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7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7万元,均用于审计局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6.99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2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的4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49.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一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94万元,增长4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5万元,增长9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55.6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的使用年限已经达到报损修费理费用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为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减少,导致公务接待减少,一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万元,占89.24%;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10.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0万元,与上年度支出41.72万元相比,减幅为6.50%,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为保障各单位运行,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审计局部门资产总额726.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0万元,固定资产712.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8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1.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37.4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26.97
| 10.9 | 712.23 | 637.09 | 23.97 | 0 | 51.17 | 0 | 0 | 3.84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职能职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2.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