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2 11:19:24     来源: 阅读次数: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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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红十字会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红十字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和志愿捐献人体器官的见证、协调、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

    4.开展社区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5.参与艾滋病防治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民众的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6.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参与贫困地区的医疗救助与扶危济困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砚山对外开放,开展交流与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9.宣传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相应事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宣传工作

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红十字会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红十字事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凝聚更多人道力量,砚山县红十字会采取多种形式,全力推进红十字、疫情防控宣传传工作。利用2020年“博爱送万家”活动、“5.8红十字博爱周”、“防灾减灾日”宣传日,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手册》、《红十字会运动基本知识》、《红十字急救常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基本知识》等宣传手册,累计发放宣传册1500余份。

         2、救助、救护、救灾工作

深入开展“红十字博爱送温暖”“博爱进万家”活动。先后深入到干河松棵、阿猛镇、砚山康复院等对需要救助的孤寡老人、精准扶贫贫困户、身患大病人员、艾滋病患者、艾滋遗孤、麻风残疾人员、安装假肢人员、贫困大学生等弱势群体进行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大米、食用油、棉被、棉衣、鞋子等生活慰问物品,折合人民币141367.4元。发放阿猛镇黑所水头火灾户陆飞救助金16000元;为2名器官捐献者家属发放慰问金2000元。

         3、募捐工作

砚山县红十字会截至2020年11月18日募捐筹资资金共2143319.61元,其中,疫情防控捐赠资金为1817509.61元,扶贫捐赠资金为175000元,其他公益性捐赠资金为150810元;捐赠物资价值3109471.1元,其中为疫情防控捐赠物资价值1985153.1元,其他公益性捐赠物资价值1124318元。所募资金、物资严格按照捐赠者意愿全额用于疫情防控、扶贫等工作,所有接收捐赠情况及时在砚山县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申报成功申报2020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砚山县红十字会已获得2020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5、卫生应急救护培训工作2020年5月到文山电力公司砚山分公司开展公益应急救护培训,共193人参加培训。

        6、三献工作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慰问2名器官捐献者家属。新增捐献器官志愿者2人。

        7、白血病小天使基金申报4名白血病患儿成功申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补助。

        8、机构改革工作《砚山县红十字会机构改革方案》已于2020年6月30日印发,目前正在筹备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提高认识,强化担当。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县红十字会按照县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要求,1月30日,全体干部职工到岗到位,制定了《砚山县红十字会疫情防控期间接受捐赠工作方案》,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明确分工,密切协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紧张有序、有条不紊。严明工作纪律,保持通讯畅通,强化应急值守,以最佳的状态做好各项工作。截至2020年11月18日,县红十字会所有接收到疫情捐款1817509.61元,所有接收物资捐赠价值1985153.1元。已在砚山县政务网公示到第25期。

     (2)压快推进,提高效率。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红十字会精心组织,主动作为,迅速反应。于1月30日、2月1日、2月12日分别发布“砚山县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公告”、“砚山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关爱行动”、“砚山县防控新冠肺炎爱心捐赠倡议书”,公布了接收捐赠实物类别和接收资金捐赠账户,迅速开通了4条捐赠渠道。接收到的捐赠款项及时划拨,接收拨付零差错,物资零库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贡献红十字力量。

     (3)周到服务,服务一线。一是主动服务。树立“跨前一步、主动服务”的思想,对接收到的捐赠信息,主动与捐赠人联系,告知捐赠程序和具体方式,力争尽快实现捐赠。为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和融媒体中心对接,提高了社会知晓率。二是快捷服务。开通了两条快捷支付捐赠渠道;扫单位账户二维码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渠道和网络众筹微信支付渠道,大大提高了捐款效率。对于受赠的物资实行快进快出,捐款及时转走,物资及时发放。特别对于驰援武汉的捐款捐物,第一时间转走不过夜。三是竭力服务。县红十字会4名工作人员舍小家、顾大家,克服困难下沉到爱心企业上门服务。特别是对于一些有捐赠意向但不方便到红十字会办理捐赠手续的爱心人士,提供上门服务,竭尽全力做好人道使者。

     (4)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县红十字会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接收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并将捐赠接受和使用情况及时在砚山县政务网、砚山融媒、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予以公示,自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接收的医疗防控物资,结合捐赠人意愿,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统筹发放到防控一线;对于接受的捐款,县红十字会及时将没有明确捐赠意向的款项上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县指挥部统筹用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10、精准扶贫工作

县红十字会在编在职干部职工4人,挂钩精准帮扶12户贫困户,其中一名常务副会长挂钩3户,一名四级调研员挂钩5户,2名科员各挂钩2户。单位包村挂钩干河乡碧云村委会。2019年2月第三方评估组抽到碧云村委会进行评估,顺利通过评估。下一步,县红十字会将继续做好精准扶贫的挂包帮的脱贫巩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  纳入砚山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

‏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7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砚山县红十字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72‏‏万元,增长‏‏11.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82‏‏万元、‏‏印刷费‏‏0.3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04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差旅费‏‏0.74‏‏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工会经费0.‏‏61‏‏万元、其他交通费‏‏4.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6.5万元,下降21.23%,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及工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6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6万‏‏元,占总支出的97.84%‏‏;项目支出1.33万‏‏元,占总支出的‏‏2.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砚山县红十字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万‏‏元,占总支出的‏‏82.89%‏‏;项目支出‏‏14.8万‏‏元,占总支出的‏‏17.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1.91万元,下降40.44‏‏%,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及‏‏工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4‏‏万元,下降18.98‏‏%,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及工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7‏‏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未得到及时清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81601行政运行1.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砚山县红十字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91万元,下降40.44‏‏%,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及‏‏工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以及办公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类)支出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8万元,完成预算13.2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消费标准,没有接待公函和来访登记的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杜绝权力寻租,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厉行节约,绝不铺张浪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消费标准,没有接待公函和来访登记的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杜绝权力寻租,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厉行节约,绝不铺张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红十字会领导到砚山调研,接待1次及6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5‏‏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9万元、‏‏印刷费‏‏0.18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06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0.31万元、劳务费0.02、‏‏工会经费0.‏‏78‏‏万元、其他交通费‏‏4.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11.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3万‏‏元,固定资产‏‏3.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62 

8.13 





3.13 



0.36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红十字会2020年决算表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原因是县红十字会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原因是县红十字会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的收入支出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101111

 砚山县红十字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