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1 23:07:21     来源: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1395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为指导,依法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2.‏‏负责砚山县境内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管理,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文物使用单位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做好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年初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和工作布置会,并制定年初工作计划。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党内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议制度,强化内部监督职能。在资金审批和重大决策问题上,坚持以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三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对干部职工,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婚丧嫁娶、办学子宴、公务活动等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四是按局党组要求全所干部职工都各自召开家庭会,立了家规家训,自觉管好自己和家人,建立风清气正,和睦和谐的家庭氛围。‏

 2.抓学习。每周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参加局机关例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除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学习外,还要求干部职工通过报纸网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认真开展好“西畴精神”的学习实践活动。‏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团结一致、以铁的纪律要求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最吃紧最关键的时刻,我所提前收假,参与到全县的抗疫斗争中,服从领导的分工调度,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到疫情防控与文物工作两不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禁止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禁止人员集结,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杀等工作,并做好长期防控的准备工作。‏

 4.加强文物安全检查排查工作。在春节 、清明、五一、及疫情期间,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检查9家次,人员28人次,发现隐患13处,现场整改3处,限时整改10处,在检查的过程中除做好文物安全检查,还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工作的宣传和排查,与文物安全的相关责任单位完成了每年两次的文物安全联合大检查。 ‏

 5.做好宣传。开展文物安全宣传工作,4月15日我所与局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股开展了以《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可为》为主题的安全宣传,9月9日又到墨山广场开展了《文物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对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文物消防安全等知识作了全面的介绍和宣传,通过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对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文物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维护安全,人人提高安全意识。‏

 6.稳步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工作。根据州文物局的要求,我所积极做好县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完善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向县人民政府争取到12万元的制作费,现进行资料搜集、表格填写等,同时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文物保护单位“四至”界线测绘,目前已测了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测绘工作稳步推进,资料档案正在收集整理中。‏

 7.做好第三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中报工作。根据州文物局的要求,做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我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对目前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各乡镇提供的线索到实地了解情况进行筛选,确定3个申报对象,认真收集整理申报材料,申报文本已经制作完成报州文物局评审。‏

 8.做好文物考古调查工作。一是配合文山州文物管理所做好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文物调勘,3月16日文物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分管文物工作的副局长张定华同志的带领下,参与州文物管理所对那洒——兴街高速(蚌峨段)文物考古调查,经过5天时间,对高速公路经过地段的蚌峨乡的南屏、六掌等村开展文物调勘,虽然暂未发现地上地下有文物存在,但基本搞清了这一地段的情况,同时对南屏下寨立于民国三十二年的一块捐款修桥的碑刻进行拓片,圆满完成了这次文物调勘任务。二是配合省考古研究所做好丘北至砚山高速公路文物调勘,4月21日至23日文物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与云南省考古研究所的专家对丘北至砚山高速公路经过地段(砚山境内25公里)开展文物调勘,调勘队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翻山越岭,爬悬崖钻山洞,完成了本次文物调勘任务。‏ 

 9.完成阿猛顶丘两块碑的拓片。6月10日,我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阿猛镇顶丘村的两块清代地界碑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并做了拓片,同时对碑文按原样打印,并作了译文,为我县的碑帖研究打好基础。‏

 10.做好州对县考核的相关工作。根据本年度州对县综合考核的新要求,逐条对照完成半年的考核工作内容。

 11.做好精准扶贫工作。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我所干部职工除完成个人挂钩的卡户的各项帮扶任务,还积极做好单位包村点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在职实有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收入合计4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87万元,占总收入的93.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6.02%。与上年收入56.54万元对比减少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56.54减少9.6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文物征集经费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3万元增加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州级文物管理所给文物保护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支出合计3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90.97万元对比减少51.0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文物征集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88万元。与上年90.97万元对比减少51.0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文物征集费减少,办公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8%。与上年59.4万元对比减少22.5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征集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工资;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0.28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54.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4万元,固定资产41.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8.4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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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州级、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