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院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增加硬件设施投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水平,使砚山县维摩中心卫生院业务能力及医疗水平进一步提升,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中心领导分工,工作面貌明显改观、单位窗口形象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有新的提高、内部管理更趋科学、严谨、规范。
2、制定2020年科室工作职责。完善了会议、学习、安全、接待、财务、考勤、卫生等各项工作制度,中心各项工作更趋规范化,单位职工廉洁、务实、高效履行岗位职责的氛围进一步凸显。
3、加强职工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切实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4、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二是坚决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纠正“四风”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817.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87万元,占总收入的52.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848.37万元,占总收入的46.68%;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19万元,占总收入的0.34%。2019年度收入1965.4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48.01万元,同比减少7.53%,原因是预拨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减少,人员经费增加;其中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78.2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4.2万元,同比增加9.59%,占总收入的44.69%;2019年事业收入883.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4.73万元,同比减少3.93%,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1,49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12万元,占总支出的77.84%;项目支出331.46万元,占总支出的22.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度支出合计1741.72万元,同比减少246.14万元,原因是预拨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减少;2019年基本支出1451.04万元,同比减少286.92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019年项目支出290.68万元,同比增加14%,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4.12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286.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离职以及购置公用设施等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0.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3.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1.46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40.78万元,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额度到账基本药物补助中央和省级补助文财社【2020】12号-基层医疗机构;额度到账基本药物补助中央和省级补助文财社【2020】12号-村卫生室;额度到账基层医疗基本药物补助省级补助文财社【2020】43号;安排2020年秋季灭鼠灭蚤经费拨款通知【2020】51号;关于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文财社【2020】15号;额度到账乡村基本药物补助省级补助文财社【2020】43号;额度到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文财社{2020}28号省级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53万元,同比增加121.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7%。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331.46万元,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23.74万元,公共卫生201.8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1万元,支出决算为8.54万元,完成预算的6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4万元,完成预算的7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67万元,下降7.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下降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费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531.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7.1万元,固定资产1367.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87.45万元,无形资产69.72万元,其他资产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6.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