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1001000
砚山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统计局部门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2.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3.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
4.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县域经济、小康社会监测、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等各项统计调查。
5.负责依法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监管。
6.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7.组织并管理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砚山县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依法统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感,为推动形成依法治统工作氛围奠定了基础。
2.全面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统筹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一是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工作。前三季度,全县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6.41亿元,同比增长4.4%,增速比上半年回升5.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3.80亿元,同比下降15.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23亿元,同比下降11.0%;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95.87亿元,同比增长119.3%;地方财政总收入9.18亿元,同比下降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1亿元,同比下降7.1%。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10037元,同比增长7.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20566元,同比增长5.0%。二是产量大县工作。自2014年砚山县被认定为产量大县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始终将产量大县调查的各项任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云南农业抽样调查制度》的相关要求,全县有15个粮食监测和农作物遥感点,根据上级要求,高质量完成了监测点及遥感点的农作物种植监测、实割实测等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2020年我县获得中央奖励资金1865万元。三是住户调查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记账质量。通过翻阅纸质记账本和查看手机记账账目,与调查户座谈,指出并纠正了记账中存在的问题,抓好访户调查,扎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四是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督察组督察云南发现的问题及州委认领整改的具体问题,认真梳理认领整改3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研究细化提出19条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制定完善《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砚山县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将整改制度化并长期执行。扎实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工作。经过清理,发现我县自2017年以来有2个文件存在问题,通过整改,修改1个,废止1个。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建立了工作记录台账,对领导干部干扰、限制、阻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指使、授意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数据或统计资料的,实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保留完整档案。
3.全力抓实普查工作。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我县普查共涉及104个行政村,14838户建档立卡户。按照州内普查工作组跨县异地普查的安排,我县派出108名普查员赴西畴县开展普查,丘北县派出160名普查员进驻砚山开展实地普查登记,圆满完成了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了县级、州级、省级复核验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领导组长,分管统计和扶贫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21个部门和11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砚山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普查落实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步骤、倒排日程,有序推进普查各项工作。三是抓实普查培训工作。编制了《砚山县2020年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培训方案》,分批次分专业分对象开展普查工作业务培训3批2249余人次。四是开展试点试填调研。我县通过对32户建档立卡户进行入户试填演练、实地访问采集数据,积累了经验和做法。五是抓实清查摸底工作。扎实开展数据调查、审核、录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精准锁定全县14838户普查对象。六是抓实县表、村表填报工作。七是强化服务保障。八是细化普查任务。各乡(镇)结合实际,将普查人员安排到村、到户,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九是强化经费保障。严格普查经费管理使用,共落实普查经费227.65万元,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一是抓实前期“四落实”工作。工作机构方面,县乡两级于2020年2月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村(社)于5月份完成普查工作小组组建。经费保障方面,2020年初,全县共安排人普工作经费431.69万元,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工作进度已划拨到账134万元,其中拨付各乡(镇)77万元。人员保障方面,全县共抽调44名精干人员专项负责人普工作,其中县普查办抽调8人集中办公,各乡(镇)普查办共抽调36人集中办公。二是抓实“两员”选调工作。全县从教育、医疗、乡(镇)、村(社)、村组干部中选调2519名作为普查员、指导员。三是出生死亡人口台账比对和核查工作。通过省、州、县、乡四级剔重比对,最终上报出生人口数4719人、死亡人口数2891人。四是户口整顿资料移交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统计、卫健、民政、人社等部门积极配合,全力清理人户居住关系,查清底数。五是清查摸底工作。我县2019年末总人口户数133675户,截至10月21日上午8时,已完成清查摸底160579户,小程序录入160562户。六是抓实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宣传工作,采取悬挂标语、张贴公告、显示屏滚动播出,公交车、出租车、宣传车流动宣传,村组小喇叭早晚播放等社会宣传及融媒宣传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人普工作环境。
4.加大宣传,严防统计造假、弄需造假。为从源头上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始终要求加强对各乡镇、部门及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审核力度,力求客观真实反映各行业生产经营情况。二是开展基础数据检查抽查,为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成立了数据质量检查组,检查采取实地调研及现场查阅统计基础资料的方式进行。三是注重业务指导,采取检查与指导同步推进的工作模式,对检查中发现因业务不熟导致数据统计不精准的及时进行指导;对统计人员有更换的,及时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实地进行指导。通过检查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均能按照统计方法及制度正常开展统计工作,能正确执行各项统计调查方案,基础工作比较扎实。四是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拉横幅、印发宣传资料、街天摆摊等方式,大力宣传《经济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等,进一步增强群众配合支持开展统计调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5.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2020年以来召开党组会18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召开党员大会3次,集中党员上党课4次。加强“智慧党建”信息化建设。“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常态化使用,及时将党务公开、“主题党日”活动、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党员积分、云岭先锋夜校等情况录入网上党支部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开展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活动。根据省州要求,在自学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1次,并就学习心得进行交流发言,开展学习“西畴精神”主题党课1次,到西畴三光村实地参观学习1次。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入查找岗位风险点,科学评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2020年以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4次,落实派单任务4次。三是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年工作和学习计划,制定读书会活动方案,2020年以来开展党组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举行了2期读书会活动,完成意识形态派单工作任务4次。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计划开展学习教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作风建设工作。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措施抓在手上,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指导统计改革发展实践。我局立足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担当,为破解基层统计工作难题找原因、想办法、补短板,有效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五是脱贫攻坚工作。我局切实履行包村单位及帮责任人责任,强化人力投入,派出了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增加经费投入,按时划拨驻村工作经费3.1万元;切实开展帮扶,坚持每个月走访贫困村、贫困户1次,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务工引导、扶智教育、移风易俗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出谋划策,切实增强贫困户“造血”能力,帮扶成效明显。六是爱卫创卫工作。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县城达标创建工作,每周五准时组织干部职工对负责片区开展卫生整治及创卫宣传,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清河巡河行动。2020年以来共制作爱卫宣传展板4块,签订门前5包责任书117分,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累计开展清河巡河行动9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统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2020年10月退休行政编制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统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90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3.06万元,占总收入的97.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26万元,占总收入的2.03%。与上年对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883.06万元较2019年465.91万元增加417.15万元,增加了89.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统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9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08万元,占总支出的77.02%;项目支出182.94万元,占总支出的22.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0年总支出796.02万元,较2019年529.67增加266.35万元,增长50.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0.93万元,较上年468.96万元增加141.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0.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94万元。较上年60.71万元增加122.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7%。较上年508.23万元增加277.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了七次人全国第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业务工作。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住户调查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7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的6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的7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54.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93万元下降1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下降2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12.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占59.46%;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占40.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统计调查、统计监测等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统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61万元,较2019年54万元增加236.61万元,增加了438.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及脱普攻坚普查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保障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通讯费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06.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84万元,固定资产81.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