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渔业工作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制定全县渔业生产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渔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
(3)负责水产养殖推广项目实施与管理,开展渔业技术培训,提供渔业科技信息服务。
(4)承担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水产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6)承担全县水产苗种生产管理,办理水产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等工作。
(7)承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渔业生产稳步发展。
(1)水产品产量。全年完成水产品产量8152吨,完成计划数8000吨的101.9%。其中:养殖产量7672吨,捕捞产量480吨。
(2)养殖面积。完成水产养殖面积28100亩,完成年初计划数28000的100.4%,其中:池坝塘8260亩,湖泊4530亩,水库15000亩,河沟310亩。
(3)稻田养殖。完成稻田养殖8010亩,完成年初计划数8000亩的100.1%。
(4)苗种生产。鱼苗产量18000万尾,鱼种产量810吨,投放鱼种1026吨。
(5)渔业总产值。全年完成渔业经济总产值13316万元。
2.加大推广力度,提高渔业科技覆盖面。
(1)稻田养鱼示范。计划400亩,完成420亩,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05%,其中:者腊羊革标准化稻田养鱼200亩,蚌峨下六肥村种养生态循环养殖示范100亩,维摩以堵村标准化稻田养鱼100亩,江那子马村20亩。平均单产83公斤,比计划增3公斤,总产35吨。
(2)冬水田养鱼示范。计划1500亩,实际完成1510亩,完成计划的100.7%。其中稼依100亩、维摩300亩、江那镇500亩、盘龙100亩、干河310亩、者腊100亩,阿猛100亩。平均亩产鲜鱼33公斤,总产49.8吨。
(3)池坝塘精养高产示范。计划500亩,完成510亩,完成计划数的102%。江那260亩、盘龙50亩、者腊70亩、稼依50亩、阿猛80亩。平均单产827公斤,超计划27公斤,总产421.8吨。
(4)名特优鱼类养殖示范。计划500亩,完成520亩,占年初计划数的104%,其中江那358亩,盘龙122亩,八嘎40亩。主要养殖品种有:鲟鱼、牛蛙、台湾泥鳅、单性罗非鱼、湘云鲫等新品种,平均单产251公斤,超计划1公斤,总产130.6吨。
(5)虾类养殖示范。计划2000亩,完成2100亩(含稻田养殖小龙虾),占计划的105%,分布于维摩800亩,盘龙400亩,者腊400亩,阿猛200亩,江那300亩。平均单产94公斤,超计划4公斤,总产197吨。
3.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珠江禁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精神和要求,对砚山县境内涉及珠江流域的河流、水库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渔期间(3月30日至6月1日),共深入公革河、回龙水库、听湖水库周边的村寨开展珠江禁渔宣传活动8次,共出动车辆8车次2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0份,维护永久性宣传牌2块,刷新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10条,粘贴标语80条,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砚山县境内涉及珠江流域的河流、水库实行禁渔期的通告》10张,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4.加强隐患排查,有效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先后深入听湖水库、回龙水库及养殖面积较大的池坝塘等重点养殖水域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19张、标语62条,发放宣传材料135份,进一步提高水上从业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
5.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水产品食品安全。节假日期间,共开展水产品市场执法检查9次,严格控制不合格产品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产市场;对水产养殖基地(场)、养殖户进行巡回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督促养殖户规范登记《水产养殖生产台账记录表》,确保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肥料、饲料、渔药等投入品和苗种生产基本情况纳入管理控制,有效监管国家禁止使用的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和不符合国家生产要求投入品投入生产,从源头上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6.加强渔政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实施“依法治渔、以法兴渔”战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6次,张贴宣传标语12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310份,出动车辆9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保护了养殖户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县渔业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促进全县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7.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抓实党风廉政工作。全年共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含警示教育)6次,副局长与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份,站长与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份,梳理单位权力数4个,分别是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渔业专项捕捞许可、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单位共查找廉政风险点6个,制定防控措施6条,在职在岗职工4人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8个,制定防控措施18条,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勤政廉政制度》等5个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并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台账。
(二)2020年在全国、全省、全州具有特色亮点的工作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规模化渔业发展初见成效。引进泸西县融盛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到八嘎乡先嘎村投资2200余万元建设鲟鱼养殖场1个,占地40亩,主要养殖品种鲟鱼、加洲鲈、牛蛙,建有长方形鲟鱼池35个,圆形鲈鱼池6个,牛蛙池50个,2019年建成投产以来,年产名特优水产品600吨左右,为砚山工厂化、规模化养殖名特优新品种起到了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引进圣湖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浴仙湖(海子边),实施大水面绿色生态养殖项目,积极推进全县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2.加强渔业产业发展,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近几年,在“麻辣小龙虾”饮食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县部分农户自筹资金引进养殖,已掀起小龙虾养殖热潮,主要以稻田养殖为主,有农户用自己的稻田分散养殖,也有流转连片稻田小规模养殖。据初步统计,2020年全县小龙虾养殖2100亩。
3.加强休闲渔业发展,拓展渔业发展空间。随着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渔业产业结构不断地调整和完善,我县渔业资源配置逐步得到优化,渔业第三产业发展潜力逐步显现,以垂钓、观赏、餐饮等为特色的休闲渔业逐步兴起。全县11个乡镇均有分布,江那镇较为集中,全年预计实施休闲渔业产值300万元。
(三)“十三五”时期重点、亮点工作
1.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十三五”期间,砚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农村方针政策,主动适应渔业发展新阶段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渔业增效、渔(农)民增收为中心,大力推进渔业结构调整,不断创新渔业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全县渔业生产稳步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品种增多,养殖面积规模扩大。2019年建成投产鲟鱼养殖厂1个40亩,年产鲟鱼、鲈鱼、牛蛙1000吨左右;2020年,发展稻田养鱼示范420亩,稻田养殖小龙虾2100亩。
2.稻田综合养殖效果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县稻田综合养殖推广力度加大,推广面积逐年扩大,养殖效果显著。稻田养鱼模式由原来简单的“稻-鱼”发展成“稻-鱼-鸭”“稻-虾”“稻-蟹”“稻-蛙”等新型养殖模式,让稻田养鱼与高效、优质、绿色、生态、特色的种养生态循环养殖紧密结合。2015年实施江那镇子马社区稻鱼鸭工程30亩,亩产稻谷509公斤、鲜鱼50公斤、小龙虾118公斤、商品鸭100公斤,平均单产4718元。;2017年在维摩乡以堵村实施标准化稻田养鱼工程100亩,亩产稻谷500公斤,鲜鱼100公斤,亩产值3250元;2016年至2018年,先后在蚌峨乡实施稻田种养生态循环养殖示范课题累计完成870亩,实现稻田亩产值5000元,其中:优质水稻亩500公斤,产值2000元,鱼100公斤,2000元,鸭40只,25元/只,1000元/亩。2019年参与实施云南省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稻虾养殖)共230亩,分布于者腊乡哪哈村150亩,江那镇子马社区80亩。亩产优质稻570公斤、小龙虾116公斤,实现亩产值达6500元。平均每年辐射带动面上稻田养鱼15000亩以上,2015年至2020年累计推广面积达93160亩。
3.技术培训加强,养殖科学水平得到提升。积极组织开展稻田养鱼示范、冬水田养鱼、池坝塘精养高产、名特优鱼类养殖、虾类养殖等渔业科技试验示范的技术培训工作。2015年至2020年期间,主要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现场技术跟踪指导等形式,累计开展专题技术培训71期2750人次,其中:专业培训31期650人次,以会代训40期2100人次,现场指导培训1000人次以上,累计课时1000小时以上,累计发放技术资料5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渔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1.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5万元。其中:财处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在职职工退休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集体中在主管部门实施,本年度在职职工退休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渔业工作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职工退休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渔业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万元,本年度项目支出集中在主管部门支出,上级部门未安排项目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6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职工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交通费及县级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补助、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4%。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未完成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砚山县渔业工作站是隶属于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渔业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196.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82万元,固定资产58.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1.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96.2 | 56.82 | 58.23 | 56.65 | 0 | 1.58 | 0 | 0 | 81.15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州本级收入和中央、省对我州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以下政府上解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州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州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和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专用材料费】: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