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3100011000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材料
砚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砚山县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9月30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砚山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作关于砚山县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砚山县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3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04%,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3.1%,增收257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4144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为调整预算数的100.4%,同比增长4.3%,增支17066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38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655万元,上年结转607万元,调入资金45000万元,全年收入总计45238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4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37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125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31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3万元,支出总计4519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422万元。
决算结果:2020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初步执行数相比,收支总量均增加14963万元,变动原因: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7万元;二是县级与州级办理决算事项时,按省州调账要求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492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减少249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20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增加5388万元;三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5916万元;四是上解上级支出减少628万元;五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63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减少312万元,以上因素导致收支总量增加。年终结转结余422万元不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9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9.2%,为调整预算数的100.5%,同比下降6.3%,减收55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988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04.9%,为调整预算数的103.9%,同比增长176.6%,增支197868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2903万元,上级补助5846万元、上年结余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1400万元,收入来源总计320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988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8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10万元,支出总计31981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83万元。
决算结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初步执行数相比,收支总量均增加289万元,变动原因:一是县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403万元;二是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增加586万元;三是债务转贷收入减少700万元;四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1627万元;五是上解上级支出增加27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收入总计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调出资金44万元,支出总计54万元。收支实现平衡。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初步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276万元,为初预算数的80.67%,为调整预算数的77.3%,同比下降7.5%,减收976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696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8.6%,为调整预算数的83.8%,同比下降3.8%,减支4947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27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696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690万元,加上年结余5166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5970万元。
决算结果: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初步执行数相比均发生变动。收入减少35553万元,变动原因:保险费收入减少13435万元,利息收入增加1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减少21052万元,委托投资收益增加70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420万元,转移收入减少2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936万元。支出减少24597万元,变动原因: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减少1396万元,其他支出减少1031万元,转移支出增加10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23200万元。
二、县级部门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预算安排414416万元,其中部门预算209444万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由于受县财力困难及预算编制体系的影响,2020年部门预算中仅把保人员工资、保机构运转的公用经费及部分已明确的基本民生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债务还本付息、职业年金、城市维护建设费、预备费等必保支出和上级转移支付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而是纳入全县政府预算代编,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单位实际调整安排到相关部门。
(二)2020年部门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
1. 部门收入情况。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753732万元,同比增长4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6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874万元、事业收入56020万元、经营收入709万元、其他收入39477万元。
2. 部门支出情况。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6243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9552万元,同比下降2.5%,减支45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2120万元,同比下降8%,减支5402万元;项目支出381990万元,同比增加57.7%,增支139825万元;经营支出650万元,同比增加5.5%,增支34万元。
3. 部门结转结余。2020年部门决算结转结余250879万元,同比增长51.2%,增加84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5880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92074万元。从资金来源看,其中: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37434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445万元。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23.3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26.64万元,同比下降0.34%,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205.22万元,同比下降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8.14万元,同比增长2.56%。
(三)机构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2020年全县独立编制机构数187户,其中:行政单位52户、事业单位135户。
2.人员情况。2020年全县部门决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10787人(不含养老保险补助离退休人员),其中:在职人员10774人、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3人。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2020年上级下达砚山县的债务限额为535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6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8800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余额。2020年12月31日存量政府债务余额为5140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8300万元,专项债务315738万元。
(三)向上级争取债券转贷资金及使用情况。砚山县2020年经批准举借债务251055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28600万元,再融资债券2245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600万元,涉及项目3个,分别为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万元,砚山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省级物流枢纽建设项目300万元,砚山县疾控中心实验楼改造项目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8000万元,涉及项目4个,分别为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0000万元,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加工区标准化厂房六期建设项目6000万元,砚山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12000万元,砚山县2019棚户区改造项目6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底债券资金已使用245755万元,使用率97.8%。
(四)债券规模及结构。砚山县2020年经批准举借债务251055万元。结构为三年期15200万元,五年期25855万元,七年期210000万元;新增债券228600万元,再融资债券22455万元。
(五)债务偿还情况。2020年期初余额为286208万元,年度新增251055万元,偿还本金23225万元,支付利息10138万元,年末余额为514038万元。未来9年到期需偿还本金分别为:2021年43698万元,2022年31304万元,2023年55346万元,2024年19425万元,2025年36935万元,2026年78790万元,2027年226668万元,2028年20990万元,2029年882万元。
(六)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情况。2020年底,砚山县地方债务率为221%,风险级别为橙色。法定债务严格控制在省、州财政部门核定限额内,牢牢守住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2020年共化解隐性债务26684万元,无隐性债务增量。
四、其他与财政决算有关的重点工作情况
(一)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为切实提高预算完整性,缩小预决算差异,经与上级对账核实,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607万元,按原资金用途纳入2020年预算安排。
(二)调入资金情况
按调入资金管理规定,为保全县基本“三保”支出、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弥补因2020年上级补助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形成新的财力缺口。全年筹集资金调入450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4万元,其他调入44956万元。调入资金比年初预算63000万元减少18000万元。
(三)重点支出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2020年砚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整合资金255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生产发展、雨露计划项目。资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补齐农村安全住房保障、饮水安全保障、人居环境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短板、弱项重点项目安排使用。44个财政涉农资金投入的项目全部录入扶贫动态监控系统,通过监控系统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扶贫项目实行动态监控、评价。资金的投入使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贫困乡村面貌得到改观、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贫困人口数量逐年下降、农民收入切实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0年砚山县共向省州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0038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93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502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4240万元。除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422万元外,所有转移支付资金已严格按照资金用途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五)本级预算周转金规模及使用情况
2020年年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文件,根据实际需要将闲置不用的预算周转金31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六)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编制2020年预算时,在县级财力内安排预备费8000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单位支出需求调整安排用于征兵工作、烟叶收购及市场管理工作、疫情防控补助、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遗属抚恤金及丧葬费和安家费、消防二中队建设缺口、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电商产业城建设项目、人民警察执行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及执勤岗位津贴、护河员队伍经费等。
(七)超收收入使用情况
2020年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37万元,比年初预期目标86700万元超收37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超收收入全部用于弥补当年预算财力缺口形成的赤字,确保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19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万元,年末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2万元。2020年在与省州办理年终结算事项时,全年收支相抵形成结余473万元,其中:办理结转下年度安排支出422万元,新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5万元。
(九)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3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04%,同比增长3.1%,增收257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4144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同比增长4.3%,增支17066万元。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任务。
(十)预算绩效管理措施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相关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砚山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砚山县本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砚山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砚山县本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试行)》《砚山县本级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砚山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政预算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将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将所有单位的项目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范畴,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预算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2020年,全县183个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金额达534065万元。在各预算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任务和财政支出重点方向,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砚山县民政局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砚山县民族宗教局民族团结示范创建项目、砚山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云南省中小学“厕所革命”补助项目、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砚山县民政局殡仪馆殡葬惠民补助项目、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进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财政再评价涉及金额65595万元。通过评价,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评价等次为优,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评价等次为良,其余项目评价等次为中。各部门在绩效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未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未与预算相匹配;二是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偏低,项目建设滞后;三是重建设,轻管理,公告公示不到位;四是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五是业务数据统计不完整,档案归档不及时,档案不全。
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督促预算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组织人员就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项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十一)控制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2020年清理收回各类财政结转结余存量资金45454万元,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其中盘活4495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脱贫攻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基本民生领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十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
2020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302713万元、财政直接支付98346万元,动态监控系统共拦截违反资金动态监控规定的授权支付业务878笔,涉及资金17672万元。通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缓解了财政库款调度的压力,促使单位规范使用资金,有效的化解了财政国库资金支付风险,增强了财政管理透明度,确保了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规范运行。
(十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拟采购金额15453万元,实际完成14770万元,全年共节约68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42%。
(十四)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2020年砚山县对全县政府预决算及64个部门预决算实行双公开。全县66个部门,除2个涉密部门外,政府预决算、64个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覆盖率达100%。
(十五)跨年度预算平衡情况
随着经济下行趋势、财政政策变化和“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呈加剧趋势,县级有限的财力难以满足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只能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顺序和轻重缓急原则进行安排。近几年砚山县除“三保”支出外,没有多余财力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各类资金矛盾十分突出。县级财政预算平衡还需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针对县级预算安排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砚山县将开源增收,从严从紧管理预算,探索建立滚动预算管理制度,增强财政调控能力,全面建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确保县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十六)县级“三保”保障情况
“三保”预算情况:2020年砚山县按照国家和省级明确的保障范围和标准编制全县“三保”预算250088万元,其中“保工资”需求152802万元、“保运转”支出17056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80230万元。
“三保”保障情况:2020砚山县财政预算全县“三保”保障支出24837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支1713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5525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支2448万元;“保运转”支出1320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支3855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7992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支306万元。
(十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于2021年4月至8月,对砚山县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指出,2020年,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决策,全面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实现了收支平衡,保障了“三保”等重点支出目标。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等问题。具体问题及整情况如下:
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县财政局于2021年1月25日已将上年未缴库非税收入1313万元按级次全额缴入国库,完成整改;二是财政专户、总预算账户、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2021年县财政已完成部分整改,下步工作中将加大清理整改力度,确保按审计提出意见整改完毕。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多措并举,开源增收。一是积极主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多渠道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二是多渠道清理盘活各类政府存量资产、资源。三是加大专项债券申报力度,强化项目单筛选、项目储备,挖掘出一批项目前期准备充分、融资与收益平衡的项目,切实提高专项债券申报成功率。
(二)立足稳运行,强化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加强分析研判,力保收入执行平稳。硬化预算约束,严控无预算支出,强化支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顺序安排财政支出。根据年度预算,结合本地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拟定中长期财政预算,增强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和导向性,积极探索建立滚动预算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的政策导向作用,同时结合结余和结转资金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年度预算支出结构,增强预算安排的约束性。
(三)强化财政调控,力惠民生。重点围绕“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做好“六保”工作。坚持民生导向,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加大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投入,稳就业、促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聚焦完善和强化“六稳”举措,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严格预算执行及国库资金管理,加大往来款项资金清理,降低财政风险,提高国库资金保障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强化绩效管理。按照省、州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健全县级财政绩效指标体系,增强预算安排的绩效约束,把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增强对预算支出安排的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完善绩效预算反馈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清理固化、效益低下项目,将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作为下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推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透明。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规范运行。认真落实人大相关决议和审查意见,主动接受县人大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决算,落实人大决议及意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预算管理、政府基金、社保基金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依法加强财政管理,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建设砚山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砚山县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附表20211013095224501
监督索引号53262203100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