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23 17:49:29     来源:砚山县森林公安局 阅读次数:1654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801000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工作职能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机关派驻林业部门行使公安机关职能并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司法力量,担负着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依法打击毁林犯罪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生态平衡,是其它警种不可代替的专业执法队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2、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理县域内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治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和林业局授权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巡查,对这些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行政处罚等职权。

3、依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平衡,进一步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实现砚山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4、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警籍管理,组织人事,以及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5、做好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

对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影响恶劣,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大要案和典型案件,认真研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手段。坚决查处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等多发性涉林案件,切实做好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了林区治安和谐稳定。

(2)认真开展各种专项行动

按照省、州森林公安机关、县公安局的部署和安排,我局根据不同时期安排部署,共开展了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打击整治象牙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专项行动、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在布标收费站设立查缉检查卡点开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查缉专项行动”,确保2020年全县公安机关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多角度、多方位开展宣传

一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我局结合森林公安职能职责,印制《拒吃野生动物倡议书》、《文山州森林公安局关于疫情期间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通告》和《野生动物知识图谱》宣传资料,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各乡镇、城郊接合部、城区各居民小区进行张贴,扩大市民的知晓率,在群众较集中地方开展口头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中来。

二是加强宣传素材的收集和提炼,加强与各级媒体进行沟通,加大宣传力度。

三是突出重点、加大钳嘴鹳保护宣传。我局专门抽调办公室、法制工作人员组成宣传小组,深入钳嘴鹳较为集中的阿猛、平远、稼依等乡镇开展保护钳嘴鹳宣传活动,中央电视台记者专程到砚山对我局保护钳嘴鹳宣传进行专题报道,宣传效果非常好。

(四)严格队伍管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民警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组织做好各项警示教育活动。

是认真做好纪检、督察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为确保队伍管理不出问题,我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督察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内部监督职能,切实增强执行“纪律条令”、警车和涉案财物管理的自觉性和持久性,做到严格遵守“纪律条令”,切实增强民警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确保队伍不出事。

是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相关政策。为凝聚警心,激发斗志,让民警以积极、奋发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我局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下设平远派出所6个队(室)、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末实有行政政法编制19人,现在职实有人数51人(其中:正式民警32人,辅警19人;科级领导12人,科级以下干部20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执法执勤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1一附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7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1.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为0.与上年总收入839.59万元对比增加财政拨款37.14万元,上年其他收入拨款4.86万元。本年为0万元增加财政拨款的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8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8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年基本支出837.31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本年支出减少54.4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没有资金清算养老保险及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机关、派出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2.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07%。上年日常支出为832.43万元,本年支出减少49.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没有资金清算养老保险及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无项目支出,2018年也没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为832.44万元,本年较上年支出减少49.6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没有资金清算养老保险及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70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88.5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5.83万元;其中:办公费5.72万元、电费0.19万元、邮电费20.11万元差旅费12.54万元、维修费0.083万元、会议费0.44公务接待费0.13万元、被装购置费2.24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交通补贴2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万元(固定资产清查费1.3万元、职工意外保险费0.84万元、拨村民委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5万元;其中:扶贫工作队员补助10.8万元、体检费4.5万元、公务员考核奖励0.65万元);资本性支出6.48万元,全部为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支付社会保险费0.09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全部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3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全部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35.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6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3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3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3.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2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采购车辆的指标,所以没有购买车,二是严格执行同城不接待及接待必须有公函规定,大幅降低了接待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83万元,增长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5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车辆老化修理费增加,其中有一辆车使用年限已高达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2万元,下降80.29%。严格执行同城不接待及接待必须有公函规定,大幅降低了接待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修理费增加,其中有一辆车使用年限已高达16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万元,占99.08%;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0.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56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27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21万元,较上年减少50.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房屋修缮费用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853.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54万元,固定资产732.1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92万元。减少的原因本年按政府会计制度记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流动资产增加44.91万元。本年县财政没有资金清算养老保险及部分公用经费,致本年结余资金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53.72

121.54

732.18

667.91

64.2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