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23 09:41:14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1661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实施办法,促进入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失业、工伤保险全州统筹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的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砚工作或定居办法措施。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实施措施。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措施。

(9)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实现“促就业、聚人才、强保障、抓服务”为目标,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务实创新,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人事人才工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事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常规招聘计划申报工作。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我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为46名,实际招聘44人。目前,所有新招聘工作人员已到岗工作。二是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我县“三支一扶”招募计划40人,实际共招募到岗34人。认真做好“三支一扶”人员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24人,今年共期满转正13人。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一是做好2018年度机关工人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2018年全县共有7564名机关工人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其中:机关工人195人,评定优秀等次14人,合格等次178人,基本合格等次1人,不定等次1人,不合格等次1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85人,评定优秀等次19人,合格等次163人,不定等次3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838人,评定优秀等次997人,合格等次5823人,基本合格5人,不定等次10人,不合格等次3人;事业单位工人346人,评定优秀等次34人,合格等次308人,不定等次4人。二是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为聘期满的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设置岗位数7314个,实有人数7201人(其中,管理人员37人,专业技术人员7014人,工勤人员150人)。三是严把职称审核关,2019年共审核推荐上报评审材料833份(其中,高级131份、中级491份、初级211份)。四是做好推优评优工作。按照自下而上、民主公开、好中选优的方式,推荐农科系统2人,教育体育3人参加“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推荐砚山县一中和干河卫生院王仕海同志参加云南省“三区三州”及其他贫困地区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砚山县人民医院参加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的申报。陈丽同志获得“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奖励;陆光菊同志获得云南省教学名师;王仕海同志获得云南省“三区三州”及其他贫困地区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先进个人;县人民医院入选2019年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名单,营造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社会氛围。五是部门联动,继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配合组织部、编办、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清理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了318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行政机构46个,事业单位271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6个)、开发区管理机构1个。编制数9123个(其中事业编制7694个),截至8月底,全县实际领取工资人数12784人,其中:在职9373人(公务员2042人,机关工人193人,事业单位人员7138人),退休3322人,离休16人,带薪离岗73人。共清理19户国有企业,涉及168人,其中,在职160人,离退休8人。通过此次清理整治,砚山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未出现“吃空饷”现象。六是认真开展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清理整治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一起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察工作组,深入到各乡镇和县属各部门,通过听取领导汇报、查阅干部职工名册、走访部分职工了解情况、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出来存在借调人员较多的单位是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扶贫局等部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共抽借调工作人员44人,均有相关借调文件依据,未发现违规抽借调现象。七是按照机构改革工做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全县11个乡镇40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隶。八是做好事业人员工作流动、辞职管理服务工作。办理辞职24人、工作人员流动309人(其中:县内调动223人,外县调入50人,调出外县36人)。

3.工资福利工作

一是完成了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根据省、州关于上报统计报表的相关要求,统一单位编码,做到逐一审核,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利圆满完成2018年工资统计报表工作。二是对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工资处理,共对违法违纪的15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工资处理。三是办理退休手续156人,停发22名与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人员工资。四是审批因病休养确定工资待遇4人,恢复病养期满工资待遇5人,确定因病逝世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费、一次性丧葬费及有关补助费64人,落实工龄112人,办理事业单位及机关工人工资正常晋升及岗位变动8600余人次。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档案查缺补漏及档案查阅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收集、转递及审核认定等工作。目前在册在柜档案共16418册。其中:在职在编干部档案9152册,下岗人员档案2322册,退休人员档案4520册,辞职、离职档案424册。一是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收集退役军人信息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