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22 10:53:49     来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1723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国家、省、州、县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实施,大力推进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拟定城镇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住房建设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计划申报、资金申请、安排等工作,指导监督租赁补贴发放、租金核减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全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和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查、审批、申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国家、省、州文件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通过科学研判,将整体居住环境较差,房屋使用年限较长、建筑安全隐患较大、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影响城镇化建设整体发展的江那农贸市场、大通商场、老汽车客运站片区纳入砚山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通过货币化安置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公租房租赁补贴及公租房分配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及《关于下达 2019 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通知》(文住建发〔2019〕71)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县及时制定《砚山县2019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砚政复〔2019〕266号),采取“集中办理,逐户审核”及按季度发放的方式开展补贴发放工作。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2008年至今,我县采取政府集中新建、回购、合作建设等多种模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9387套,已建成(含基本建成)8433套,在建954套。分别位于城区6272套(其中:县城两个工业园区内共建有2858套。其中:布标工业园区共建有1544套、三星工业园区共建有1320套)、乡镇3115套。形成了以县城为重点、辐射全乡(镇)、管理区的住房格局。自2008年以来,我县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受理并审核通过10127户住房保障家庭,全县已建成8433套已全部分配入住(含预分配641户),轮候1690户,全县分配入住率达89.8 %;历年共解决了3万余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情况

2019年,上级下达我县指标任务具体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428户,基本建成664户,于2019年10月底开工率需达到100%;根据国家、省、州文件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通过科学研判,将整体居住环境较差,房屋使用年限较长、建筑安全隐患较大、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影响城镇化建设整体发展的江那农贸市场、大通商场、老汽车客运站片区3320户纳入砚山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通过货币化安置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其中全货币安置664户,实物安置2656户。其中:2019年开工2428套)项目估算总投资192662.95万元。

(1)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0日,该三个片区已完成“三调”工作及实施主体平台的确定,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工作实施方案、县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编制备案及上报、公众意见征求、社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已成立2019年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及棚改指挥部;已确定粮食局片区为2019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地块;通过积极申报努力争取,已获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15亿元,第一批专项债券6亿元已到位;征收公告已发布,正在开展安置用地范围内房屋拆除工作。2019年8月12日,回迁安置区域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已经通过县级规委会审查,对于县规委会提出的13条意见和建议,砚山县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会同省设计院对照规委会上专家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10月14日已通过州自然资源局专家审查会,待报州规委会进行审查。

(2)项目用地及征收及拆除情况

   2019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用地共涉及征收1101户,征收土地总面积76667.65平方米,建筑面积96855.62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完成协议签订958户,未签订协议143户;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10876.61平方米,建筑面积98067.87平方米,支付补偿及奖励资金4.4亿元;安置用地现场正加快拆迁力度,同步进行房屋拆除工作及清运工作,目前已完成拆除面积约80亩。

(3)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截至11月10日,地勘单位已于9月26日进场对安置用地进行地质勘测;已于9月30日通过招标确定安置房施工单位(EPC)及监理单位。10月11日施工单位及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进行安置房1-7幢和S5—S12幢住宅(涉及安置房2428套)地下室开挖工程,目前基坑开挖约20亩,开挖深度4.5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统计口径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新建安置房建有地下结构的开始基坑开挖地下室视为开工”的相关规定,我县2019年棚改片区2428套回迁安置房于10月11日进行安置房地下室开挖工程,项目实现100%开工建设。

2、公租房租赁补贴及公租房分配管理情况

  (1)2019年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上级下达我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500户。根据《住房和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