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八嘎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8 16:34:22     来源:八嘎乡 阅读次数:1864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1101000

砚山县八嘎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八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八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全乡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生产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要综合分析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针对全乡经济发展滞后、城镇化程度较低、工矿企业较少,及以农业为主,地处县域边缘和少数民族聚居以及扶贫工作任务较重等特点,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八嘎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

2.砚山县八嘎乡人大

3.砚山县八嘎乡党委

4.砚山县八嘎乡团委

5.砚山县八嘎乡财政所

6. 砚山县八嘎乡科委

7.砚山县八嘎乡农业服务中心(农业)

8.砚山县八嘎乡农业服务中心(林业)

9.砚山县八嘎乡农业服务中心(水务)

10.砚山县八嘎乡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

11.砚山县八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2.砚山县八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3.砚山县八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4.砚山县八嘎乡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八嘎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八嘎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7546.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7.88万元,占总收入的50.06%;其他收入3768.76万元,占总收入的49.94%。同口径比上年收入12221.82万元减少4675.18万元,减幅38.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9.68万元,增幅26.43%;其他收入减少5464.86万元,减幅59.18%。

财政拨款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相比2017年外部融资减少,相应项目转由财政拨款负担,且2018年进行了政策性增资及公务人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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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嘎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928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1.58万元,占总支出的80.89%;项目支出1774.11万元,占总支出的19.11%。同口径比上年支出9286.33万元减少0.64万元,减幅0.0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10.13万元,增幅226.38%;项目支出减少5210.77万元,减幅74.60%。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由于2018年政策性增资、新录用人员增加及项目减少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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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八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11.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1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的增加。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83.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28.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八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4.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210.77万元。2018年具体项目开支内容:

1.三会提案资金合计支出33.84万元,包括八嘎村委会上寨活动场地硬化项目支出2.84万元,及三会提案办理专项补助资金(黄蜡箐)项目支出31万元 ;

2.卫星户户通2.88万元;

3.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0万元;

4.涉农整合住建农危改资金1214.69万元;

5.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

6.六主旅游公厕建设资金246.70万元;

7.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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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八嘎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4.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62%。比上年同期增加3024.46万元,主要是由于2018年相比2017年外部融资减少,相应项目转由财政拨款负担,且2018年进行了政策性增资及公务人员录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教育(类)支出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1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相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保障医疗;

7. 节能环保(类)支出7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8. 城乡社区(类)支出37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危房改造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

9. 农林水(类)支出207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7%。主要用于生活补助、生产补贴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

10. 交通运输(类)支出27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 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支出42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下的农村危房改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八嘎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63万元,支出决算为18.02万元,完成预算的53.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8万元,完成预算的7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14.9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参照2017年数据预算的“三公”经费,在今年项目较上年减少的情况下,由项目产生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等无法准确估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61万元,下降4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2万元,增下降2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9万元,下降82.5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减少,相应的检查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大幅下滑,从而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8万元,占91.45%;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占8.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下乡、上县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嘎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83万元,减幅25.27%,主要原因分析伴随项目的减少,相关的下乡上县办公、差旅等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分别占比39.52%、12.17%、5.65%、8.87%、12.79%。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八嘎乡资产总额1556.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9.54万元,固定资产677.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9.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7.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56.97 

879.54 

677.43 

249.60 

184.19 

243.6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13.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5.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砚山县八嘎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