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7 10:01:21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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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组建于2002年,主要承担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灾害、测绘和不动产登记五大职能。

1.承担保护与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县级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有关县级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

4.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权属纠纷,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土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开展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测,组织实施土地专项调查,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用地供应、政府土地收储、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定并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7.承担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有关管理工作,承办报省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及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作;土地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工作。

8.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 ,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管理县级规划矿区、对全县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勘查,组织实施地质勘查专项任务,管理地质勘查活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家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土地、矿产资源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资源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2.承担测绘行政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有关测绘管理的规章、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测绘行政管理工作。

13.承担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责。拟定全县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计划、方案;负责对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进行终审;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规范、监管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行为;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指导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提出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更新、管理、维护等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5.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建于2013年,承担全县土地征收、收购、储备、辖区地价抽样及片区各类土地征收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测算(不含房屋拆迁补偿)、辖区内土地收购储备规划、计划及对收购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准抓实脱贫攻坚。紧盯增收、安居、提质、强基重点任务,聚焦阿舍乡地者恩等4个村委会17个村小组274户贫困村、贫困人口、贫困群众最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对标“两不愁三保障”,“6、10、5”指标,全面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措施户户清各项工作,专项扶贫监督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紧盯责任压实,落实任务派单,对村危房改造、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难点工作“把脉会诊”,取得进展。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及时编制城乡建设用增减挂钩方案上报审批,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合法化。我县共编制上报9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可节余指标3658亩,节余耕地指标3263亩。目前,维摩、八嘎、者腊、阿猛、盘龙、稼依等6个乡镇的8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共保障了1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503.83亩,用地保障率达88.5%。阿舍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涉及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面积44.3亩,已上报省厅待批。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与昆明市呈贡区和保山市腾冲县达成流转协议,流转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486亩,获取节余指标收益1.245亿元。同时,采取县内自我消化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节余指标318.31亩,按商住用地30万元每亩的价格流转,预计可获取9549.3万元节余指标收益。投入41.12万元开展各类扶贫工作,贫困人口脱贫达标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协调企业筹措95.3万元资金和砖92万块帮助阿舍乡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近期到云南开展脱贫攻坚巡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2.持续发力保障发展。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系列稳增长政策,突出规划引领,统筹项目选址、用地报批、土地供应,加强用地要素保障,抓实项目落地和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不断破解发展瓶颈。引导216个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用地规模7531.7亩。平远镇大新、干河乡碧云2个村委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期完成上报省厅,并于2018年12月15日通过省厅专家组论证。及时启动对江那镇、干河乡和盘龙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目前,3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报告已通过省厅备案,正开展数据库存修改工作。上报审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14个,总用地面积130.3088公顷;上报州局预审3宗,用地面积123.7795公顷;上报县级审批临时用地项目5宗,面积41.4814公顷;上报蚌峨、者腊等11个乡(镇)县级审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1375户,面积18.61公顷。办理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土地用途变更97宗,面积125.26亩,收取补缴的土地出让金604.79万元;依法依规供应土地9宗,面积9.7590公顷,成交价款6226万元。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1宗,面积0.17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8宗,面积9.589公顷;追缴欠缴土地出让金2宗,追缴土地出让欠款2570万元;完成14个项目土地征收收储工作,征收收储土地990亩,拨付征地补偿费2157万元,合理保障城镇上山建设项目、教育均衡发展学校扩建、佳路加油站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用地。审核办理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登记87人;2018年土地储备债券申报等工作有序开展并成功发行5000万元土地债券,2019年共计划收储四个大地块,拟收储总面积11241亩,拟申报专项土地债券15.4亿元。

3.全力以赴抓项目建设。紧紧围绕土地整治等方面大抓项目,持续谋划、储备、推进一批基础性、长远性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为后备资源打牢基础。我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已报送至州国土资源局进行备案,稼依落太邑、阿舍地者恩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通过验收移交,平远阿三龙等2个续建土地整治项目、阿舍坝心等8个新开工土地整治项目持续推进,10个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2970.4239公顷,预算投资16870.67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75.0098公顷,可用于占补平衡指标面积约527.67公顷。选定包装4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维摩乡海子边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18.9227公顷,可用于占补平衡面积110.1649公顷。

4.服务民生持续加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惠民工作落地实施,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截至2018年12月14日,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32368本,涉及抵押贷款68.31亿元;2018年11月15日前,按省厅要求完成了砚山县不动产存量数据成果的第二次汇交,其中汇交宗地29843宗、自然幢68349幢;查询相关人员信息达40多万人(次),查询房屋等不动产登记信息达上百万条;完成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数据关联入库12864宗,登记发证6468本,办理集证抵押750本,抵押金额为1.87亿元。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耕地与林地重叠图斑核实工作按期完成,核实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图斑761个。上报建设用地变更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申请353宗;全县11个乡(镇),103个村民委,974个自然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已调查974个村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查缺补漏工作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稳步推进。及时编制发布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对纳入监测的6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排查371人(次),向纳入监测的监测点群众发放“两卡”和“一书”1498份,宣传培训34次、应急演练15次,争取资金894万元对八嘎乡血马冲一二组搬迁、盘龙乡干塘子村小组搬迁等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申请八嘎农职业初级中学后山大型工程治理项目资金402.8万元(目前项目工程量完成60%左右);实施零散搬迁避让15户,补助资金75万元;蚌峨奎折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项目立项已上报州局待批;投入1.96万元向威胁点监测员发放水鞋、水衣、手电筒、监测记录本等监测装备;补助5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107名监测员13.91万元;投入6.409万元对蚌峨乡六掌村民委龙滚村小组滑坡隐患进行治理;投入4.106万元,完善和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避险点标识牌等126块,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经费投入10.4万元,已按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年度工作任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2次,完成17口抗旱机井管理使用情况调查登记和56个加油站防渗设施调查,目前,加油站将单层油罐改造为双层罐的19个,其余油站油罐正在督促改造中。

5.不折不扣夯实基础。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深入人心,全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开展专题宣传50次,发放国土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公民普法、安全生产等宣传资料27600份。细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与阿舍乡、平远镇等11个乡(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11份,各乡(镇)与村委会(社区)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98份,村委会(社区)与各辖区村小组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1049份。

6.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力推进“矿山复绿”示范工程和重点区域矿山生态修复,推动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完成81个矿业权信息公示,主动将未按时完成矿业权信息公示的10个矿山企业纳入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上报矿业权配合系统办理县级采矿证延续登记23个、变更登记9个,三级联网审批报件采矿权延续4个,探矿权延续7个;完成了矿山及疑似矿山347处(个)地质环境基本情况调查,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67个,收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障金3738.45万元,共备案土地复垦方案18个,预存土地复垦费用1032.53万元。土地、矿产、测绘执法巡查监察密度力度持续加强,出动车辆出动车辆1790辆(次),出动人员7483人(次)开展土地矿产巡查1782次,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432起,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307份。立案查处48件,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157.72万元;核查上级下发砚山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761个;清理排查出闲置土地682宗,面积967.45亩,动工率达92%;消除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疑似闲置土地11宗,面积300.7388公顷;收回土地使用权29宗,面积157.2803公顷;开展专项整治46次,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5起,恢复土地原状3212平方米,出动挖机20台次、装载机3台次,炸药55件,在阿舍乡老鹰山煤矿山、平远镇莲花塘煤矿山共反复炸封填埋私挖盗采小煤洞50口,捣毁锰矿洗槽56个,乱占乱建、私挖滥采、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现象有效得到遏制。

7.土地收购土地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

(1)紧紧围绕2018年度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使各项工作逐一有计划、有安排落实,确保砚山县重点建设项目扎实推进。积极协助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征收收储土地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调查核实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征地程序,按照《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规定,认真拟定项目的《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10月份共征收收储工业园区(六、七期)标准化厂房建设、城镇上山建设项目、教育均衡发展学校扩建、佳路加油站等14个项目用地990余亩,拨付征地补偿费2157万余元。

(2)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促进土地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我中心积极配合县财政部门对砚山县城北片区土地收储项目(县人民武装部到公安局片区)进行了申报,并于9月份成功发行了5000万元的土地债券;10月份,对2019年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计划进行了申报(共上报了五个项目包,申请债券15亿元),已得到州级备案。

(3)一年来,共收到“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大白户村民委员会14户村民集体反映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问题”、“砚山县江那镇大外革一队村民土地被政府征用,得不到同等条件公平公正的安置”等6件信访件,均已按规定作出答复。

(4)认真组织征地政策宣传工作和参与各项法律法规宣传工作;2018年1-10月份共办理87人失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障登记审核工作。

(5)按《省国土厅关于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修订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56号)要求,年内已做好县域内社会经济统计、农用地征收情况等资料收集的工作,已在规定的时间上报了相关资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2.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机构设置情况: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共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与测绘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管理股、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勘察储量监督管理股、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股、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股、不动产登记股10个内设机构。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个。下属砚山县国土资源事务中心、砚山县国土资源局信息技术中心、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科级)、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4个隶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派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阿舍国土资源管理所、稼依国土资源管理所、维摩国土资源管理所、江那国土资源管理所、盘龙国土资源管理所、八嘎国土资源管理所、者腊国土资源管理所、蚌峨国土资源管理所、干河国土资源管理所、阿猛国土资源管理所10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和1个派驻平远镇的副科级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8人)。

临聘人员79 人,财政全供养,人均2800元/月。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国土资源局机关账面数2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2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35.48万元,占总收入的98.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5.42万元,占总收入的1.39%。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了759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28.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人员经费增加、政策性调资增资、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36.94万元,其他资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76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7.53万元,占总支出的33.98%;项目支出5784.49万元,占总支出的66.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34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32.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策性增资调资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675.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项目资金延续到2019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77.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2.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策性增资调资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84.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5.47万元。主要是2018年部分项目资金延续到2019年支出。具体项目开支:节能环保支出8.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06.6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27.88万元、其他支出341.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7.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94%。与上年对比减少3864.9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保障国土资源部门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

2.科学技术(类)支出1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保障国土资源部门的日常运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各类社保经费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部门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166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9%。主要用于保障国土资源部门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以及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支出;

6.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160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8%。主要用于保障国土资源部门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以及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13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部门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8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89.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尽量压缩和减少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减少3.08万元,下降1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万元,增长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8万元,下降97.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尽量压缩和减少公务接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覆盖面点多面广、全县国土资源执法力度加大、现在编使用的车辆年限长,维修成本增大,导致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9万元,占0.66%;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0.0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护与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5.87万元,主要原因砚山县国土资源局的下属机构点多,分布在各乡镇,基本职能增多,加大了办公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1.21万元、印刷费1.79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3.79万元、电费7.96万元、差旅费9.46万元、维修(护)费13.19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271.43万元、委托业务费12.2万元、其他交通补贴82.13万元、工会费22.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资产总额15461.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02.16万元,固定资产1843.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82.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392.92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47.7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36.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72 

10412.77 

1843.55 

1392.92 

47.76 


402.87 



15.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6.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砚山县国土资源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