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5 17:45:24     来源:县政法委员会 阅读次数: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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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砚山、法治砚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法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察,统筹协调维护政法安全、反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做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一、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1、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2、切实抓好检察和诉讼工作,批捕起诉和审判执行工作逐年强化。3、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社会大局总体平稳。4、加强教育、妥善安排,做好刑释人员矫正工作。5、以服务民生为己任,全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二、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水平 :1、加强综治维稳业务培训,提高综治维稳队伍整体素质。2、广泛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社区警务网格化工作探索。3、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认真做好信息收集研判,推进综治工作信息化建设。4、开展重点行业清理整治,净化社会治安环境。5、做好综治督导与基层治理股工作。6、实施平安细胞工程,深化平安建设。7、协调基层综治维稳挂钩联系工作,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8、积极开展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夯实治安基层基础。9、以创建法治县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10、做好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落实见义勇为人员优抚政策。三、强化监督,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提升能力,倾力打造一流政法队伍。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52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74万元,占总收入的89.95%;上级补助收入52.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5%;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597.48万元减少73.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减少,2017年有平安平远创建经费,很多经费按实报实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4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有平安平远创建,很多经费按实报实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委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综治维稳经费、信息平台运行维护费、依法治县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综治经费、信息平台运行维护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3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3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46.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燃油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5.68减少3.07万元,下降5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万元,增下降4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7万元,下降13.5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燃油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占73.95%;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占26.0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政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47万元,与上年253.3对比减少115.8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综治维稳工作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资产总额300.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6.87万元,固定资产133.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63.63万元相比增加36.9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0.53 

166.87 



58.88 


74.7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县委政法委按照财政主管局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认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相关制度及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统一全委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严把财政资金出入关、三公经费的控制和项目资金使用,保证政法委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州本级收入和中央、省对我州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以下政府上解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州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州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和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附件: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