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1901000
砚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地震局概况
1、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性管理规定、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审核地震灾情评估结果。承担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审核对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建设工程;管理本县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承担辖区内重要建筑物及生命线设施震害预测工作;审定地震灾区重建的抗震设防标准,参与灾区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地震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修编全县地震应急预案、综合救援措施;指导乡(镇)、县有关部门编制地震应急行动方案,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并建立备案制度;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及出版物;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技合作和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全面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制定了《砚山县2018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砚山县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和《砚山县震情会商制度》。扎实抓好砚山县钻孔应变观测设备、砚山县重力点位观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观测数据连续、真实。 加强县内各类宏观异常现象的收集、核实工作。进一步强化22个地震宏观观测网站管理和观测业务指导,督促地震宏观观测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宏观异常现象的收集、上报,建立健全宏观异常现象收集、登记、核实和上报台账资料。特别是在玉溪5.0级、墨江5.9级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开展震情会商,及时将信息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并认真做好震情监视工作。扎实抓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项目的前期工作,从 6月25日—8月30日,组织局机关技术骨干深入阿舍、平远、维摩等四个乡(镇)开展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启动建设的前期工作,已完成了平远镇大白户村委会、尧房村委会2个基本台和阿舍中学、维摩二中2个预警基准站的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按要求向省地震局上报了项目建设前期资料,待省地震局下达建设任务,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
二、立足防大灾、救大灾理念,进一步夯实震害防御基础工作。抓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和指导,积配合县住建局等部门抓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认真抓好精准扶贫异地搬迁农村民居建设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查,进一步提高我县民居抗御地震灾害能力。抓好重大工程、重要项目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做好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排查筛选工作,从6月开始在砚山县第一中学、砚山县第三小学等两所学校开展了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已经向省地震局上报了砚山县第三小学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材料。
三、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十个全国“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以“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 、争做新时代创新先峰”为主题的“科技工作者日”宣传活动,扎实抓好防震减灾科普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在防震减灾科普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5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0人次,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相关科技意识,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四、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提升地震应急能力。健全和完善我县地震应急救援指挥技术平台系统,切实提高我县应对地震灾害处置能力。从7月10至9月25日,认真组织砚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15个部门和11个乡镇开展了震情会商与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应急基础数据库数据调查统计工作,完成了全县经济、人口、交通、水利、电力、学校、医院等23项内容数据的调查、统计和核实工作,全面系统收集、统计了全县震情会商与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应急基础数据库数据,确保了震情会商与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应急基础数据库数据准确率,为各级党委政府应急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举全力抓好挂包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和“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一是继续派强驻村精准脱贫工作队员,扎实抓好脱贫工作。二是开展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户核查帮扶户的信息情况,大力开展脱贫政策宣传,一年来,局主要领导深入挂包村阿猛镇租那村委会开展帮扶工作达62天,局机关干部职深入帮扶户开展帮扶工作11次。三是深入开展农危改“百日大会战”和“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抓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局机关9名干部职工中,有8名干部职工挂钩帮扶阿猛镇石板房村委会新发寨村小组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名干部挂钩帮扶阿舍乡地者恩村委会茶叶树组2户。截至目前,建有安全稳固住房建档立卡贫困户24户,通过开展动员,已经入住24户,有17户已达到“六项”退出指标。四是深入挂包村点阿猛镇租那村委会抓好包村工作,五是在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的精准脱贫政策,积极动员贫困户外出务工,截至目前,干部职工挂钩帮扶的24户中有36人外出务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地震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6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收入减少113.0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度建设项目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56.18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8万元,占总支出的96.80%;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支出减少100.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18万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日常支出减少13.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财政预算收入缩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5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60799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与上年对比减少95.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
2、科学技术支出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3.49%。
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
5、节能环保支出10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6%。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
7、住房保障支出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5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的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2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6万元,增长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9万元,增长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下降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3.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防震减灾服务对象、上级领导、乡镇村社人员来砚山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日常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比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砚山县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230.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66万元,固定资产194.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 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0.26 | 35.66 | 194.59 | 159.18 | 15.49 | 19.9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