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25 09:01:04     来源:县委编委办 阅读次数:2597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2501000

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县乡(镇)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3)、围绕中共砚山县委、砚山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4)、拟订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级各部门以及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5)、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

   (6)、审核中共砚山县委、砚山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中共砚山县委、砚山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砚山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砚山县政协机关,砚山县人民法院、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县级各民主党派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审核中共砚山县委、砚山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党委、政府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9)、审核县、乡(镇)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管理形式。

   (10)、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1)、负责机构编制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12)、负责县、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3)、承担砚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控编减编,守住人员编制总量底线。

1.抓好控编减编。一是继续巩固控编减编工作成果,严守编制总量“底线”,严格在州下达的编制总量内调剂使用各类编制,总体上实现只减不增目标。二是充分挖掘编制潜力,盘活用好编制存量,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保障改革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用编需求。今年来,分别调剂增核了县直机关工委、县610办行政编制3名,县环保局行政编制10名。三是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年报、季报制度,做好全县机构编制数据管理,定期维护实名制系统数据,按时报送《2017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分析报告》。四是严格执行党政机构改革要求,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2.抓好督促检查。一是认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吃空饷”编制核减、“两超”清理整治工作,经清理,全县不存在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和“吃空饷”问题;针对事业和工勤人员超编问题,于6月29日向州委编办报送了《关于控编减编约谈问题整改报告》,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驰而不息开展控编减编消化超编工作。二是做好机构编制涉密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机构编制涉密信息安全。

(二)积极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类改革工作。

1.压茬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一是积极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以各部门的权责清单为依据,对全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摸底调研,完成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和人员编制材料汇编,全面摸清了家底,为下一步的党政机构改革提供政策准备、方案储备和决策依据。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对应州委的组织架构,及时成立砚山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从县级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改革业务组、文稿综合组、组织人事组和后勤保障组4个深化机构改革工作专项小组。三是对标对表,于11月29日发文组建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2月5日印发《砚山县机构改革责任清单和时间安排表》,参照起草《中共砚山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砚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砚山县深化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12月4日以县委的名义向州委报批《中共砚山县委关于审定砚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请示》。

2. 深入推进农场改革。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积极配合,深入各管理区农场开展调研分析工作,召开5次研究会议,制定了各管理区农场改革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县深化管理区农场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的组织人事组、清产核资组、矛盾调处组、政策宣传组分别进驻四个管理区农场,开展政策宣传、职工安置清算、债权债务清产核资、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2017年12月底,新民农场和回龙农场管理区改革改制工作已全面完成。县政府印发了《砚山县平远街华侨管理区体制改革方案》(砚政发〔2018〕18号)《砚山县稼依华侨管理区体制改革方案》(砚政发〔2018〕19号),正式启动平远街、稼依华侨管理区体制改革工作,各工作组进驻两个农场,协调处理各项工作。9月10日,印发《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在平远、稼依、盘龙彝族乡(镇)设立华侨(农垦)事务管理办公室的通知》(砚机编办〔2018〕25号),分别在平远、稼依、盘龙彝族乡(镇)设立华侨(农垦)事务管理办公室,进一步理顺机构职责。12月3日发文撤销平远、稼依华侨管理区,相关人员进行分流,目前正组织进行移交工作。

3. 配合推进相关改革。一是做好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印发了《砚山县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经过清产核资、方案会审和组织实施,共清理出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13户, 6月12日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审定通过了《砚山县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核党政机关部门所办企业脱钩实施方案》,采取移交划转国资监管部门的9家单位已全部完成划转,采取关闭注销的4家单位已关闭注销2家,还有2家未完成关闭注销(砚山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砚山县平远镇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二是做好群团改革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工作, 2018年1月24日成立了“砚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2月印发了各群团机构的三定方案。三是配合完成了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的拟定和报批实施工作,按时完成县级监察委员会改革工作。四是进一步修改完善《砚山县平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18年3月30日向州委编办申报平远镇为我县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五是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教育、卫生及相关改革工作。

(三)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放管结合,加快简政放权。我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从精简审批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入手,按照“应精简必精简”原则,开展了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下对应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精准协同放权,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有效降低办事成本,提高行政效率。2014年以来全县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22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200项,调整审批事项65项,2018年按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和《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标准,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比对并及时更新,确保全县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与省州通用目录相一致。现我县还保留实施的审批事项257项,提前完成了精简审批三分之一的目标任务。二是管权扎笼,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我县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政府严格依法规范履职。印发了《砚山县县乡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将部门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以“一表两单、两单合一”的形式,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因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引起行政职权调整的事项严格按照《文山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和《文山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动态管理。2018年,我县再次对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对法律法规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取消,保证了行政职权与法制建设同步。目前,全县27个县属部门共确认行政职权6853项,11个乡(镇)共确认行政职权115项。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严格对照州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全县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2018年再次清理后我县尚保留实施的中介服务事项共71项。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州要求,我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于2016年11底前按省州要求在云南机构编制网、县政务网、县机构编制网对外公布,2018年通过再次清理,我县清单涉及县直24个部门共353项,乡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项。全面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8年共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155户,并将抽查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一是及时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17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圆满完成全县268家事业单位网上提交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 于6月28日和11月7日分别对我县18家事业单位进行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三是做好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2018年来,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3家,补领证书1家,变更登记41家,注销登记4家。

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做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于2018年5月3日在全县范围内对《砚山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7月8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砚山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积极推进县域内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于8月17日印发《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事业单位承担检验检测职能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砚机编办〔2018〕24号),对全县承担检验检测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此次检验检测职能整合涉及6个部门,31个事业单位,目前,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方案草案已制定,并于 10月29日召集涉改部门召开讨论整合方案专题研讨会,现正在梳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修改,修改后将按程序报批实施。

(五)抓好帮扶挂联,全力做好脱贫攻坚。

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脱贫攻坚的责任放到心上、抗到肩上,班子对照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组织、研究、推动。一是抽调人员驻村扶贫。2018年派驻刘献龙同志和陆良宽同志到驻村工作队,抽派沙立祥、阳洪文、刘志凡3位同志于3月21日至5月29日进驻南屏村民委开展CD级危房改造工作,于8月23日至10月24日选派沙立祥和刘志凡同志入驻南屏村委会开展扶贫工作,进一步增强扶贫力量。二是认真履行扶持责任。一年以来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蚌峨乡南屏村和六掌村开展走村入户遍访,宣传扶贫政策9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在春节、六一儿童节期间,干部职工自筹资金为贫困户“送温暖、献爱心”,共发放价值8000多元的米、油、被子、书包等物资;在工作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全力保障驻村工作队经费,及时划拨10000元经费。截至目前,我办挂钩的29户农户已全部进行CD级危房改造并完工入住,贫困户脱贫退出6项指标已达标。

(六)抓好政治建设,从严打造过硬队伍。

1.加强理论学习。一是抓好常态化教育。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全体党员干部知纪律、明底线。一年来共组织学习22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得以深入推进。二是抓好警示教育。一年共开展警示学习教育5场。分别组织职工到文山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党性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云南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文山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参观“庆祝文山州建州60周年”成就展,运用先进事例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爱家乡的热情,运用反腐败典型案例,提醒干部职工警钟长鸣,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修订本部门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实施方案,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截至目前,我办没有召回人员。

2. 扎实推进支部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根据制定的《编办党支部2018年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编办党支部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和《县委编办2018年度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及纪律作风学习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培训,一年来共开展集中学习50余次。支部普通党员已全部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教育培训活动并取得结业证书,党员共撰写心得体会13篇;支部书记共对5名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为党员上党课4次,到挂钩扶贫点讲党课1次,分管领导上党课1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支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议事规则(试行)》《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党员积分制实施办法》等制度,严格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认真落实每月1日党费日制度,截至12月党员干部共交纳党费2058元;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开展好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认真做好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并通过考评验收,建立网上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互联网+党建”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做到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线,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1份,层层签订责任书11份,及时抓好检查考核问题整改;以责任派单为抓手,对班子成员每季度实行派单,建立“一人一档”,一年来共派单10份,派出任务67项;重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认真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全面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一系列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积极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小金库”、“六个严禁”等各类专项整治,签订廉政承诺书4份、拒收“红包”承诺书12份,开展廉政谈话4次,认真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持之以恒反“四风”,2018年来,我办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4.全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我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3份,把意识形态纳入班子目标责任管理,不断完善落实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措施,把握了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主导权,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地生根,意识形态工作全力开展,全面推进,没有违反意识形态“十项”规定的情形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共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附表9)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20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1.34万元同比增加11.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66,同比增加14.54%;其他收入减少4.32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为:2018年政策性调资对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19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增加29.04万元,同比增加17.9%;项目经费减少1.13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本年的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由于扶贫工作的开展,压缩公用经费的支出;上年度项目支出为实名制系统网络平台建设项目的维护,本年度未产生系统维护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17万元,同比增加18.73%,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人员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为上年度的项目支出为实名制网络平台建设项目的运行维护费用,本年度未发生网络平台建设项目的系统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04万元,同比增长17.9%,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4%。主要用于工资支出146.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3万元,工伤保险缴费支出0.41万元,生育保险缴费支出0.69万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0.3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5.2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0.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7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28.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28.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对无公函的公务接待不安排接待,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4万元,下降6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X%;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63.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对无公函的公务接待不安排接待,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机构改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万元,主要原因为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的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7万元,印刷费0.25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1.34万元,差旅费3.69万元,专用材料费1.32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福利费2.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9万元,小额水费、手续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3日,2018部门资产总额7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05万元,固定资产39.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9.3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9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7.4 

38.05 

39.34 

39.3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在编制财务决算公开说明中无需要特别解释的专业名词。

附件: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2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