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22 17:21:26     来源:砚山县政务服务局 阅读次数: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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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检查、指导和督促全县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在主题建设的落实。

2.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日常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制度。

3.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和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日常监管。

5.负责协调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介代理机构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为中介机构实体入驻或挂牌入驻提供平台服务。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

1.承担县级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2.承担收集、存储和发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工作。

3.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4.管理和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设施。

5.承担本单位日常规范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6.承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职责

1.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2.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3.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4.承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依法履职,政务服务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强管理,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多窗”变“一窗”,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有力推进。三是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上服务大厅顺畅运行。四是加快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2.正风肃纪,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一是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成效显著。二是发挥扶贫项目“绿色通道”作用,助力全县脱贫攻坚。三是认真做好砚山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服务工作。四是强化监管,净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环境。

3.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一是严格标准,狠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二是优化服务,创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新模式。三是多措并举,提升农村产权交易业务水平。四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分本级和部门两户)。

2.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0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2.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收入较2017年增加591.47万元,增幅96.83%。主要原因:1.2018年调整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520万元,为县人民政府划拨园区写字楼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金兑现给云南德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2.2018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社会购买服务人员32人劳务报酬工资标准较17年提升。3.政策性增资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0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65万元,占总支出的49.05%;项目支出564.63万元,占总支出的50.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支出较2017年增加511.58万元,增幅85.74%,主要因为2018年调整预算支出增加520万元,用于园区写字楼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金兑现给云南德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3.65万元。较2017年增加104.35万元,增幅23.75%,主要原因1.2018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社会购买服务人员32人劳务报酬工资标准较17年提升。2.政策性增资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63万元。较2017年减少105.63万元,减幅70.3%。主要因为财力原因2018年专项工作经费未完全支付。

2.2018年调整预算新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20万元,用于划拨园区写字楼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金兑现给云南德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县乡村为民服务中心(站)协同网络办公网租费支出24.58万元。为保障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网络办公畅通,提供便民服务工作。

(2)政务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政务局机关网租费支出13.92万元。

(3)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邮政速递费支出1.85万元。

(4)评审费支出4.28万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支付评审劳务及相关咨询、资料费支出。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20万元。县人民政府划拨园区写字楼补偿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09%。较2017年减少1.29万元,减幅0.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6%。主要用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人员经费及一般公用经费保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劳务报酬保障、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经费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科学技术(类)支出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评审劳务费及资料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16%。主要用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2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07%。主要用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2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的6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坚持“厉行节约”规定,加大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车辆耗油及车辆维修不同程度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41万元,下降33.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6万元,增长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7万元,下降90.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坚持“厉行节约”,加大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占94.18%;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5.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指导、项目选址踏勘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督促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79万元,较2017年增加118.1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社会购买服务人员32人劳务报酬及五险支出(劳务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6491.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308.57万元,固定资产16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29万元(原值25万元,累计摊销7.7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较2017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02.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电子设备类),账面原值25.1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491.96 

26308.57 

166.10 

59.23 

106.87 

17.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为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我局一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经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编制2018年度的部门预算,科学、合理地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认真、完整地反映预算收入、支出情况,在2018年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机构设置及工作分工要求,2018年新增单独列报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18年决算报表收入和支出数据已包含。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