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砚山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2 10:35:57     来源:中共砚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3402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601000

中共砚山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砚山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砚山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砚山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砚山县委管理的机构,承担县级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业务,是县委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的职责为:

1.指导县级机关基层党组织进行积极有效的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和规划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对新时期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2.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指导机关教育工作,拟定党员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

3.研究和指导县级机关各类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及活动方式。

4.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展好党员目标管理工作及民主评议党员和“七一”建党节活动等工作。

5.指导机关党组织做好任期换届工作,抓好党组织队伍建设。

6.积极指导和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委决策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9.按照“学习、团结、求实、遵纪、服务”的原则和履行“领导、管理、助手”等三项职能,切实加强机关工委的自身建设。

10.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精准扶贫挂钩点,为加快脱贫致富献计献策,寻找脱贫致富的路子。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高度重视,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机关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会,分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对工委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进行了明确和部署。通过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认真组织领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其他各级党委、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西畴实地参观学习“西畴精神”,到县档案局参观“砥砺奋进的五年·中国梦砚山篇章”主题成就展,到文山监狱、县检察院、县法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起到教育防范、教育警醒的作用。通过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思想统一,步调一致,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2.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结合县直机关实际,深入研究制定了《县直机关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季度派单任务通知等文件下发到各党组织,将全年重点工作清单化,项目化。通过年派“主责单”、季派“阶段单”,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二是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召开2017年度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县检察院等10个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会议述职,其他40个党组织书记进行书面述职。10个会议述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逐个进行述职,参会的工委委员向每一位述职人员进行了提问,工委书记进行了逐个点评,参会人员在会上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测评。三是组织召开县级机关党建推进会。为切实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组织召开了2018年县级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县直机关工委书记付开勇同志在会上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明确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任务重点,进一步压实了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四是建立完善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工委委员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工委班子成员和部门挂钩联系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制度,并强化制度贯彻落实。

3.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一是抓好换届选举和委员调整工作。年初,认真排查届满应换届选举党组织30个,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提醒制度,对到期应进行换届选举的党组织进行提醒,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督促指导,委员缺额及时调整增补工作。一年来,批准成立党组织10个(含总支2个),撤销党组织4个,督促、指导党组织按期换届28个,调整和增补党总支、支部委员54名。二是扎实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到各基层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确定各基层党支部达标创建年限。2018年,县直机关所属基层党组织有120个党组织需要达标。平时采取随机抽查和全面覆盖(9月份)的方式,加强对各党支部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让各党支部认真对照“五个基本”标准,逐项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并按照“5+N”模式规范建立基础党务工作台账,根据实际进行归类装盒。着力打造典型示范,按照“标准+特色+示范”三个层级推进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重点打造了县法院、县人大、县委党校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机关党建规范化整体水平。机关工委所属50个部门党组织,有11个部门党组织接受州委组织部检查考评“五星级”党组织,有11个部门党组织接受县委组织部检查考评“四星级”党组织,有28个部门党组织接受县直机关工委的检查考评工作。三是抓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按照“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要求,通过分期分批轮训的方式,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以来,机关工委组织举办了2期培训班共1087名普通党员参加了“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同时,还牵头组织举办了县级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共247名参加培训,县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书记培训达到全覆盖。培训把发党章、戴党员徽章、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作为党校开班培训规定动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作为学习培训的内容,让党员思想上有启发、行动上有体现。四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做好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相关工作,实行全程纪实制度,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为提高入党积极分子质量,组织举办了县级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180余人参训。一年来,新发展党员3个,预备党员按期转正6个。五是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工委在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上,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费日”、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要求各党组织全面实行定时间、定主题、 定频次的“主题党日”和“套餐式”组织生活,按照年度有计划、 月度有安排、会前有方案、会后有档案“四有”要求,推行“固定动作+自选动作”模式,增强仪式感,统筹开展党性教育、志愿服务、民情恳谈等活动。结合“主题党日”开展谈心谈话、重温入党誓词、赠送“政治生日”贺卡或发送“政治生日”祝福短信、开展关爱行动等,激励党员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六是推进“互联网+党建”信息化建设。认真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推动“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和手机APP运用工作,并做好党建电子台账(如:组织概况、党务公开、三会一课、党费收缴、“万名党员进党校”、云岭先锋夜校、民情速递等)信息录入工作,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每月随时更新完善党建电子台账信息录入工作。七是持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印发了《县直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内容、方法步骤等内容。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工委采取定期各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八是党员日常管理。一年来,共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343人/次,每月按时更新维护党统信息1次。

截至2018年12月10日,县直机关工委共有党总支20个, 党支部100个(含总支所属67个党支部和33个独立党支部;退休12个党支部,1个国有企业,1个社会组织、1个非公经济组织)。共有党员1550名,女党员458 名,占党员总数的29.55 %。35岁以下党员287名,占党员总数的18.52%;60岁以上的党员212名,占党员总数的13.68%。少数民族党员677名,占党员总数的43.68%。大专以上党员1290名,占党员总数的83.23%。

4.加强机关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年内,单位主要领导召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6次,开展专题汇报9次,督促检查5次,签订责任书共6份。坚持领导干部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3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30余人次。认真落实派单制,对工作进行定岗定责,做到每一位领导干部都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每个阶段的工作按限时完成,工委四个季度共派出责任清单10份(含2份临时派单),工作任务73项。二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通过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上党课、干部职工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委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等廉洁自律规定,组织学习典型警示案例、观看电教片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进一步巩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路防线。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列入各机关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网上学法平台学习,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单位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整理规范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重新编制“职权目录”、职权名称、职权类别和实施依据等内容;对应岗位职责,全面排查机关工委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点。年内共梳理权力数9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9个;查找工委内设机构风险点13个,制定防范措施11条;个人风险点37个,制定防范措施34条。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委有关实施办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等内容,要求广大干部职工把中央八项规定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机关工委工作相结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一年来,共开展学习教育27次,开展廉政谈话30余人次,开展专项督察1次。四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抓住春节、元旦、“五一”、端午节等节日时间节点,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督察,一年来,组织学习教育10次,警示教育8次,工作纪律提醒2次,开展纪律作风督察15次。

5.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工作。一年来,县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做到主要领导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带头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传达上级召开的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相关会议精神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干部职工精准扶贫业务知识培训。一年来,县直机关工委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6次32人/次,开展扶贫工作业务培训3次15人次。认真落实《砚山县“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每周深入包村点木瓜铺村民委1次,每月干部职工深入挂钩贫困户1次,全面了解挂钩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危房改造情况,向挂钩村群众、贫困户宣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相关退出标准等情况,并结合挂包户实际,在听取挂包户脱贫思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征求挂包户的意见建议,确保帮扶措施落到实处。一年多来,机关工委先后 22次深入平远镇木瓜铺村开展情况了解、危房改造、贫困户入住、工作衔接等,共同研究措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先后8次38人次深入蚌峨乡六掌村民委峨沟村小组开展回访、户户清、动员入住、政策宣传等工作。结合实际,力所能及帮助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在春节、七.一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贫困户,建党节期间组织支部党员与农村基层党员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积极为农村党员上党课活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党员群众开展村庄卫生大整治活动,主动购买松树、沙树苗在峨沟村中道路两边栽种,绿化村中道路,给予工作经费补助等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一年来,机关工委投入扶贫工作经费共3.8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关工委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机关工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14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18万元,占总收入的85.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26万元,占总收入的14.82%。与上年对比增加53.14万元,增加853.02%,其主要原因是党建工作任务的增加及工资调资等增加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11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党建工作任务的增加及工资调资等增加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直机关工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党建工作任务的增加及工资调资等因素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03%,人均4.3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直机关工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预算数减少,二是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年终党组织检查与考核表彰项,三是部分党组织整建制转出,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减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6%。与上年增加35.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工资调整,二是精准扶贫力度加大,扶持资金增加,三是增加与扩大了春节与建党节慰问的范围,四是培训的次数与期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2%。主要用于机关工委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办公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4万元、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0.9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3.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5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17年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严控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因此较上年降幅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亦无公务用车购置,因此该项支出均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我县指导工作接等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6万元,与上年16.32万元增加8.2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要求更高更细,开展下乡扶贫、党员培训、办公支出等较上年有较大增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8万元、印刷费0.1万元、咨询费0.2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差旅费2.99万元、维修(护)费0.18万元、培训费1.57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1.36万元、工会经费0.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5万元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直机关工委资产总额50.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11万元,固定资产5.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0.75

45.11

5.64

0

0

0

5.64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   中共砚山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