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5 14:20:34     来源: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2496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400200000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入院居住的特困人员吃、穿、住、医、葬(教)等服务及相关事宜。

2.提供面向社会老人的有偿养老服务。

3.积极组织有益入住人员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

4.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庭院经济和农副生产,不断提高入住人员的生活质量。

5.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完善敬老院环境硬件和安全设施

办好敬老院是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核心内容,因此,平时工作中我院加强对院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不断完善和改造敬老院环境硬件建设,使院内安全设施建设得到有力保障,院内环境得到优化、美化,力争把敬老院改造成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社会福利中心,让老人安享晚年。

2.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促进养老工作健康发展。

①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明确岗位责任制,从膳食、医疗、卫生、安全、心理需求等方面入手搞好服务,让老人过得舒心。

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各种安全制度,制定并要求人人掌握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规范开展消防、命案排查、养老防诈、食品安全工作。

③按计划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教育工作。

3.加大养老政策和敬老院工作的宣传力度,配合乡镇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动员工作并开展试住活动,让有需求的老人都能融入敬老院。

4.拓宽老人的联宣活动,保障老人物质文化生活

①邀请社区医生前来敬老院为老人做常规保健,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常见病理知识讲座,通过开展活动,使老人更加懂得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②联络、协调助老资源到敬老院开展志愿服务,举办文艺活动,从而不断提高老人对文体活动兴趣,还增进老人之间友谊。

③经常组织老人学习读报纸、讲时事,使老人了解国内外时政大事,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2.96万元对比增加94.79万元,增长114.26%,主要原因是根据砚编办发〔2022〕23号文件将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职能职责划转到砚山县中心敬老院,不再单独保留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机构设置和独立法人资格,导致砚山县中心敬老院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82.96万元对比增加94.79万元,增长114.26%,主要原因是根据砚编办发〔2022〕23号文件将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职能职责划转到砚山县中心敬老院,不再单独保留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机构设置和独立法人资格,导致砚山县中心敬老院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7.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75万元,与上年 82.96万元对比增加94.79万元,增长114.26%,主要原因是根据砚编办发〔2022〕23号文件将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职能职责划转到砚山县中心敬老院,不再单独保留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机构设置和独立法人资格,导致砚山县中心敬老院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 0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148.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3.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6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5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61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7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48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8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绩效工资4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中心敬老院资产总额705.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59万元,固定资产662.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3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故《项目支出预算表05-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本单位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本单位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8.本单位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9.本单位2023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400200111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