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5 14:01:46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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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拟订并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组织拟定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砚山县行政区域内的一般经济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和乡村公路的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和管理。负责地方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地方公路路产路权。

5.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航道管理养护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水运的行业管理。

6.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的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执行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7.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8.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0.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与行风建设;研究提出交通行业改革与结构调整意见。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管理股、综合规划股、综合建设股。

所属单位 3个,分别是:

1.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2.砚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砚山县交通工程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做好高速公路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做好丘砚、那兴高速公路用地报批、征地拆迁等收尾工作,做好后续施工造成的遗留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

2.配合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一是配合做好文山至靖西段铁路、师宗至文山铁路、云桂铁路大白户村附近增设新客运站前期工作。二是全力做好文山砚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获得批复可研报告后,及时组织完成10个支撑性报件编制、审批工作及做好征地拆迁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积极筹措项目资金,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早日完成,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完成固定资产3亿元,实现机场功能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快推进G80广昆高速新增平远北互通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与省、州汇报,将项目协调纳入省州“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主动到省、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报,争取预先开展用地预审,加快推进项目进程。四是加大向省州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请示汇报,力争将G323线砚山干河至白沙坡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及省州“十四五”规划盘子,按1700万元/公里的上级补助资金补助给予支持建设。

3.抓好农村公路养护运营工作。按照《砚山县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改善农村公路脏、乱、差现象。2023年做好县道681.508公里日常养护和指导各乡镇做好乡道514.288公里、村道466.092公里的养护工作;强化道路执法力度,大力整治违法超限运输、侵占路产路权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通畅。

4.扎实推进全县公路建设。一是咬定今年完成350公里、土锅寨至八嘎“四改三”项目年底通车和路基宽度达7.5米的目标,千方百计加快项目进度。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整合上级补助资金、上海帮扶资金、兵装集团帮扶资金,全力保障2023年420公里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任务顺利推进,实现县内每个自然村均通1条硬化路的目标任务。三是指导各乡(镇)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保障项目如期完工。四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中央补助资金,加强与省州交通部门汇报,力争开工建设平远至阿舍四改三项目、7座农村公路桥梁、69公路安防工程。五是加快推进平远至阿舍“四改三”项目。加强与省州交通部门汇报,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乡(镇)通三级公路补助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完成固定资产0.6亿元,确保2023年年底建成通车,实现阿舍乡通三级公路的目标任务。六是加快推进土锅寨至五中段项目。将该项目5.11公里纳入子马小寨组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并实施,计划2023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5月初开工建设,力争2024年春节前主体工程完工,有效缓解砚山县城进出车辆通行压力,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5.扎实做好绿美交通工作。按照《砚山县绿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做好绿美公路建设方案优化,争取用尽可能低的成本完成2023年绿美交通274.67公里和炭房1对绿美服务区的建设任务,实现公路沿线“有花、有树、有绿、有景”、应绿尽绿的建设目标。

6.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认真落实好2023年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8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6.82万元,政府性基金2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183.06万元。

与上年430.85万元对比增加645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216万元,其他收入6183.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02.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2.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6.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30.85万元对比增加271.97万元,增长63.1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预算基础性绩效工资,人员经费各项预算指标均比上年增加,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885.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0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82万元,与上年 430.85万元对比增加55.97万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预算项目基础性绩效工资,人员经费各项预算指标均比上年增加。

项目支出216万元,与上年 0万元对比增加216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个,分别是:狮子山至城脚土地卫片执法土地复垦项目200万元,云南洪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交通建设项目16万元。

其他收入6183.06万元,与上年 0万元对比增加6183.06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征地拆迁资金支出6183.0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3.45万元增加1.67万元,增长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4.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36元;

2.卫生健康支出34.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0.42万元增加3.77万元,增长12.3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4.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3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1.04万元增加43.96万元,增长15.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94.4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58元;

4.住房保障支出32.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95万元增加6.56万元,增长25.2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2.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2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86.82万元,项目支出216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40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5.16万元,津贴补贴85.83万元,奖金9.55万元,绩效工资77.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6万元,住房公积金32.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0.94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11万元、咨询费0.1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0.57万元、培训费0.1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租赁费0.01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专用材料费0.02万元、劳务费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5.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被装购置费0.0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8万元,其中:退休费40.98万元。

项目支出216万元,其中:狮子山至城脚土地卫片执法土地复垦所需资金200万元,云南洪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交通建设项目资金1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81万元,较上年 11万元减少3.19万元,下降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无变动,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1万元,较上年 2万元减少1.19万元,下降59.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次,共计接待101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万元,较上年 9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22.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上年 9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22.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28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32万元减少1.04万元,下降2.46%,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正常变动及公用经费预算口径变化,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11万元、咨询费0.1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0.57万元、培训费0.1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租赁费0.01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专用材料费0.02万元、劳务费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5.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被装购置费0.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资产总额155552.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12.79万元,固定资产9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1.68万元,公共基础设施141123.4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3.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因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4800200111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000800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