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阿猛镇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1 11:26:02     来源:阿猛镇 阅读次数: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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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阿猛镇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阿猛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阿猛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阿猛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2、承担农业、林草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农业农村服务性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3、承担文化宣传、新闻采编、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建设、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文艺队培训、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农家书屋管理、旅游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生态环境、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人居环境提升和环保宣传工作。

5、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医疗保险、优抚安置、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为民服务中心”、残疾人事业和其他社会保障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阿猛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承担阿猛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报告执行、资金核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反财经纪律的查处工作、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项目资金财务核算等职责。

7、组织编制全镇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建立全镇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承担镇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综合性消防救援、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防治等。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14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疫情防控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林草办、畜牧办、水务办、农业农村办、人居办、村级会计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阿猛镇人民政府

2.阿猛镇党委

3.阿猛镇人大

4.阿猛镇财政所

5.阿猛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阿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我部门共设6个内设机构,包括:林草办、畜牧办、水务办、农业办、人居办、村级会计服务中心。

7.阿猛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8.阿猛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阿猛镇阿猛镇应急服务中心

10.阿猛镇综合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稳中求进谋项目强招商,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引擎”,严格落实招商引资“一站式”“妈妈式”服务和驻企服务员制度,进一步优化跟踪协调,强化要素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年产2万吨辣椒收储加工、1万吨农产品仓储冷链、3000吨脱水姜生产等项目建成投产,2.5万吨自装饮用水、年产18万只牛蛙养殖等项目落地建设,商品牛、能繁母猪养殖,蓝莓种植、玉米制种等一批农业产业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全年新增市场主体243户,完成招商引资6300万元,工作成效在全县排名靠前。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群众需求及阿猛实际谋划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推动实现项目资金资源效益最大化。树乃、租那、千庄美丽村庄项目,上科目、小各大自来水供水保障工程,永安村易地搬迁功能提升等项目建成使用;1.5万亩高标准农田、阿绞“百企结百村”帮扶等项目稳步推进。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圆满完成县级任务并得到县人民政府通报表扬。2022年,全镇实现农业生产总值5.9亿元,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13273元、增长11.2%;完成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9万元、增长5.4%,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9亿余元、增长38.1%,贷款余额2.6亿余元、增长5.5%。全镇经济运行平稳向好,荣获“砚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坚持示范带动抓整治促增收,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按照“一户一方案”认真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小额信贷等帮扶政策,及时消除返贫风险,促进群众稳定增收。全年累计办理小额信贷50户194.6万元,通过省政府救助平台办结帮扶事项328件,发放各类补助资金852.2万元,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积极争取帮扶资金,年内完成9个贫困行政村17个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46.2公里,投入348万元完成中科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500亩,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紧紧围绕“群众增收、村集体增资、产业增效”目标,大力引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引导农户规模化发展烤烟、辣椒、蔬菜、养殖等特色产业,推动特色产业做强做大。2022年,全镇完成烤烟种植9800亩,带动烟农户均增收12万元;培育生猪、肉牛养殖大户5户,全年出栏生猪1.8万余头、肉牛8600头、肉羊15600只、家禽31.4万羽;建成“一县一业”辣椒示范基地1个,带动发展辣椒种植6.9万亩,蔬菜种植9080亩。全年完成粮豆种植面积12.1万亩,人均有粮达417.8公斤,粮食安全持续巩固。

3、坚持生态优先建绿美抓治理,环境质量有效提升。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以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为抓手,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大河道清理整治力度,提升河湖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全年累计完成巡林182次、巡河180次,实施河道治理37.2公里、陡坡地治理5000亩,全镇森林覆盖率达36.9%,林木绿化率50.9%。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领导责任制,扎实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专项行动,全年共排查整治火灾隐患59处,制止露天焚烧行为160起,森林防火成效明显,火情起数同比下降22.6个百分点。深入开展绿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全镇群众自觉投工投劳参与绿美行动12万人次,累计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500余吨,清理水塘2800个、沟渠49.9公里、淤泥1200吨,清理废旧广告牌340余处。投入资金686.2万元,建成美丽村庄27个,完成户厕改造1730座,农户庭院硬化3218户,绿美公路33.9公里,种植各类花木1.6万余株。

4、坚持人民至上惠民生强保障,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以动员外出务工促增收为主线,持续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力度,全年累计开展就业培训6期238人次,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23663人。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全年共发放低保补助1078.4万元、特困供养82.5万元、高龄津贴62.2万元、残疾人补贴84.7万元、临时救助22.4万元、孤儿救助金32.7万元,全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1%,养老保险缴费率达97.7%。积极推进教育项目建设,阿猛中学学生宿舍楼、伍家寨小学教学综合楼、阿绞小学学生宿舍楼等项目建成使用,争取资金210万元,加快推进绿美校园建设,各类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龄前儿童入园入班率80.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7%。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动态清零”政策,精准把握各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科学开展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溯源管控等工作,成功处置马西库、马草龙疫情,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充分发挥阿猛会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推动红色旅游文化发展,全年接待参观学习团队67批1633人次。加快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场所建设,建成州级五星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个,创建省州文明村5个。

5、坚持底线思维保稳定促和谐,社会治理有力有效。始终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原则贯穿到政府工作全过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全镇持证执法队伍人数达39人,持证率为4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推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落实,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根本方向”,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民族团结宗教治理有力有效,茂地冲清真寺、迷法清真寺成功创建州级示范宗教活动场所,阿猛清真寺、迷法新村清真寺申报创建县级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37件,完成调解230件,调解成功率97%,较2021年提高18个百分点。严格落实重点案件包案化解制度,持续强化各项打防管控措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

6、坚守初心使命转作风提效能,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立“周清单、月调度”和常态化督察工作机制,将每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化、具体化,每周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研判,评比结果与“红黑榜”机制和年度综合考评挂钩,有力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贯穿到政府系统正风肃纪及反腐败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报请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阿猛镇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事业编制63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80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4.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662.14万元对比,增加141.91万元,同比增长5.33%,主要原因是政府项目经费、办公经费增加,政府半供养人员比上年增加,工资、五险等费用相应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04.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04.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662.14万元对比,增加141.91万元,同比增长5.33%,主要原因是政府项目经费、办公经费增加,政府半供养人员比上年增加,工资、五险等费用相应增加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04.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0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11万元,与上年 2627.80万元对比,减少855.69万元,同比下降32.56%,主要原因是2023年半供养人员工资保险预算支出全部归类为项目支出,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031.94万元,与上年34.34万元对比,增加997.6万元,同比增长2905.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半供养人员工资保险预算支出全部归类为项目支出,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57.48万元增加63.07万元,增长3.2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89.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3.99万元,项目支出1007.44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4.97万元增加2.19万元,增长6.2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4.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70.77万元增加35.21万元,增长9.5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72.5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91万元,项目支出24.5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10.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6.93万元增加3.22万元,增长3.0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0.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47.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45万元增加22.86万元,增长93.5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3.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79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9.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18万元增加14.08万元,增长55.9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6.2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5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04.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7.09万元增加17.05万元,增长19.5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04.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0.23万元减少10.72万元,下降21.3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6.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共计2804.0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772.11万元,项目支出1031.9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486.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41.85万元,津贴补贴302.57万元,奖金53.76万元,绩效工资267.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2万元,住房公积金104.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4.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5.80万元,其中:办公费29.4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差旅费16.32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7.52万元,邮电费3.26万元,公务接待费3.55万元,培训费0.20万元,印刷费3万元,工会经费16.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139.38万元,其中:退休费139.38万元。

项目支出1031.94万元,其中:基层人武部经费3万元,纪检组织经费11.57万元,2023年集镇环卫补助资金9万元,村(居)民小组党建经费56.70万元,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11.34万元,村民委员会党建经费78万元,村民委员会工作经费2.6万元,遗属补助24.5万元,村级代理中心公用经费1.8万元,村兽医工资补助5.04万元,阿猛镇残联康复员、城乡社区服务岗人员、魁星阁管理员、儿童督导员共41.64万元,落聘村干补助经费4.57万元,村民委员会、村小组人员工资及保险748.48万元,村干部住房公积金15.60万元,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经费3万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6万元,乡(镇)人代会、例会经费5.5万元,乡(镇)团代会、妇代会经费3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镇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镇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镇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阿猛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55万元,较上年 53.65万元减少25.1万元,下降46.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阿猛镇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因为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阿猛镇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5万元,较上年 12.45万元减少8.9万元,下降71.4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6次,共计接待928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降低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阿猛镇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 41.20万元减少16.2万元,下降39.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 41.20万元减少16.2万元,下降39.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镇无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97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6.59万元减少162.62万元,下降61%,减少原因主要是压减一般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32万元、工会经费7.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9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阿猛镇资产总额11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8万元,固定资产4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因阿猛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阿猛镇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阿猛镇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阿猛镇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阿猛镇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阿猛镇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700111

       砚山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砚山县阿猛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