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公开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2-02-11 15:37:18     来源: 阅读次数: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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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财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财政局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贯彻落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编制全县社保基金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受砚山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中央、省、州对砚山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

   4.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办法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严格执行上级拨付彩票公益金支出管理。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的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

   7.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8.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监管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处置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工作,承担国有企业改革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和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薪酬制度管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本级国有资本收益。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砚山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负责制定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金融发展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联系、沟通工作,承担融资担保管理工作,推进融资平台建设,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规范地方金融秩序,承担砚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

   16.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财政局共设置14个内设股室,包括办公室、预算股、经济建设股、国库股、综合与研究股、行政教科文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财政监督检查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股、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金融监督管理股、金融合作发展股。下设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

2.债务管理中心。

3.绩效管理中心。

4.预算编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州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毫不松懈地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确保把资金、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促进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与此同时,充分认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性,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坚决守住“保”这一底线,为渡过难关赢得时间、创造条件。千方百计稳就业、保就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把“六稳”“六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用好政策、管住资金,确保基层运转和“三保”落实到位。

1.提高站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担当作为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

2.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

3.强化措施,确保完成2022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4.统筹推进,努力完成财政体制改革任务。

5.突出重点,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完成决胜脱贫攻坚任务。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6.持续推进,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7.严格纪律,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8.加强监管,全面强化依法理财。

9.认真履职,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8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9.4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055.82万元对比,减少了166.36万元,下降了8.4%,主要原因是退休7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9.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9.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55.82万元对比,减少了166.36万元,下降了8.42%,主要原因是退休7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89.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8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46万元,与上年 1055.82万元对比,减少了166.36万元,下降了8.42%,主要原因是退休7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项目无收入对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项目安排。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89.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655.12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83.39万元,津贴补贴197.91万元,奖金15.28万元,绩效工资47.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4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1万元,住房公积金46.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5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9.36万元;其中:办公费9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8.67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8.7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工会经费7.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98万元;其中: 退休费144.98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40万元,较上年 10.40万元保持一致。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财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财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5万元,较上年5.85万元保持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9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财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5万元,较上年4.55万元保持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5万元,较上年 4.55万元保持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36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47万元减少9.11万元,下降9.07%,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7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其中:办公费9.0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7.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30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8.67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8.7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财政局资产总额798.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货币资金)56.13万元,固定资产677.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4.1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因财政局无项目支出预算,故《8.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因砚山县财政局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故《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因砚山县财政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因砚山县财政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因砚山县财政局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14.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因砚山县财政局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15.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因砚山县财政局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16.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2:砚山县2022年财政局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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